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州、市住房和城多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企业及考生:
按照住房城多建设部《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要求和云南省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日至2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住房城多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資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及人力資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日期,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日期,2019年云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月18日,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考。审核单位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适时核报考人员及其工作单位的社保信息,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属地化要求进行亩查,发现报考人员报名填写的工作单位与其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不符合属地化要求的,报名无效。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1日00:00时起至3月18日24:00时止。
三、考试科目及大纲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5月25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09:00~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4:00~16:00
5月26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09:00~12:00
五、报考条件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相近专业满5年)的人员。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及其他相近专业参见附件2。
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六、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和盗格审查由省住房城多建设厅负责,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具体组织,相关工作通过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220.163.15.148/)完成。主要步骤有:注册、申请报名、签订承诺书、考试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
(二)2019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和报名流程见附件1。
考生需对报名时填写上传的信息负责,报名期间发现错误要及时更改,考试期间发现生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考生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的同音字、繁简字、异体字、身份证号数字不一敔、照片模糊、照片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务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承办,考生请于2019年5月18日09:00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仔细阅读试卷卷本扉页和答题卡上的相关要求,不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要求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碳素笔在答题纸指定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八、相关要求
(一)省住房城彡建设厅实行考试资格审查与执业注册挂钩管理。考试通过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与考试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范围及其他规定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对上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童和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州(市)住房城多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三)资格审查实行承诺制。考生对所填写的报考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受聘单位、从业年限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境报信息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填报信息有误需修改的,由考生本人持书面修改申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建设注册考试中心窗口(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西贡码头庞贝街12-3号)申请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7:00。
(五)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专业技术人员資格考试违纪违规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令第31号)执行。
(六)考试成绩公布及证书办理等事宜,请考生关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根据规定,上海二级建造师启用全新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原电子注册证书于2023年6月1日失效。2023年6月1日前,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与新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插入模块
关于本市启用新版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水平,规范电子证照在行业内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2019)、《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2021)、《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021)等文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已对本市“二级执业资格注册许可电子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现就启用新版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下简称二级注册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6月27日起启用新版电子注册证书(证书式样见附件一)2022年6月27日起,上海二级建造师启用全新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原电子注册证书于2023年6月1日失效。
二、实施范围
自新版电子注册证书启用时起,对符合要求的本市二级注册人员初始注册、增项注册(仅限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颁发新版电子注册证书。对已注册的,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尚未办理其他申请事项的二级注册人员自助换领新版注册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换领方式。由证书持有者本人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 “一网通办(市住建委)”专栏中“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许可”事项的“个人用户登录”进行系统登录,进入“电子注册证书管理”栏,换领新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换领步骤见附件二)。证书有效期维持不变,签发日期变更为换领日期。
(二)管理使用。二级注册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 “一网通办(市住建委)”专栏中“建设工程注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许可”事项的“个人用户登录”进行系统登录,进入“电子注册证书管理”栏对电子注册证书进行领取及下载打印等管理操作。二级注册人员应在打印的电子注册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方可使用。
(三)证书效力。2023年6月1日前,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与新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依法核发的二级注册人员电子注册证书应予以认可。
四、咨询电话
(一)二级注册人员网上办理相关问题,请拨打。
(二)个人数字证书办理相关问题,请拔打。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二级注册人员新版注册证书式样.docx
附件二:二级注册人员换领OFD电子证书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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