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60号)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资格全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0月29、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参加延期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考试。
三、不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办理流程
(一)已报名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人员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资格全国,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网上确认的公告,须在9月24日至9月2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确认不参加考试。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确认不参加考试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
(二)办理流程为:
1.决定不参加延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44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
3.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4.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5.再次登录系统后,可在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延考/补考确认”栏目查询确认状态。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应试人员须在2022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0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3〕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6日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9月17日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报考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报考国家城乡规划师条件,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查询。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即符合“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条件。
(三)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工作地、居住地为青岛市的,可在我市报考。
(一)网上报名
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7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5日9∶00—7月27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工作地、居住地为青岛市的,应按属地原则选择报考考区为青岛市(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二)报考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9∶00-7月2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核查工作由我市及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我市及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共享数据对所有报考人员社保、工作年限等信息进行资格复核,核查程序如下:
1.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见附件)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报考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学位证书原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提供);
(2)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2.以下三种情况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见附件)接受现场核查报考国家城乡规划师条件,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
上述报考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3.以下四种情况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见附件)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上述报考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见附件)进行现场核查。
(三)报考咨询及查询用户名、密码
1.报考人员咨询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2.报考人员咨询报考政策可拨打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咨询电话: -。
3.报考人员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相关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申请表”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见附件)进行现场查询。
六、考区设置
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青岛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9月12日9∶00至9月17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八、考试大纲
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九、级别专业科目设置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44.注册城乡规划师
04.考全科
01.城乡规划
1.城乡规划原理
2.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3.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4.城乡规划实务
03.免一科
01.城乡规划
2.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3.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4.城乡规划实务
02.免二科
01.城乡规划
3.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4.城乡规划实务
十、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十一、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发布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或纸质成绩合格证明由我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23639.html
评论列表(1条)
[…]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摘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