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81号)精神,现将201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考试,自备计算器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考生考试时请自备2B铅笔、橡皮擦及黑色钢笔(签字笔),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七)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6年7月26日9:00~ 8月12日16:00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入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国房地估价师,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 1.5,大小10-30KB之间)。考生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6年8月15日前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和帐号支付进行交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应考人员只有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16年10月10日9:00— 10月14日17:00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0851—。
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6年9月5日~9日持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楼5楼01室,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开发票。发票按单位统一开一张(不需报帐的可以不开)。
四、考场设置、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贵阳市(详见准考证)。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五、收费标准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每科各60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上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 ),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人员请于住建厅发布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到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查中国房地估价师,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应考人员申请修改报考级别、报考专业信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需变更报考级别的,需重新审核报名条件、重新报名。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2日
【#房地产评估师考试# #2018年北京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无忧考网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获悉,2018年北京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8月1日起,考试时间:10月13日、1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建设部、人事部 和 的通知》(京职改办字〔1995〕01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9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共和国公*,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北京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及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8年
10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2018年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外,其他3个科目考试还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北京房地产估价师考试,2018年北京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审核期间,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真实性。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流程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2.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8月1日至8月14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2018年8月1日-8月5日
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人事考试频道,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有误,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上传照片及审核
1.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2.照片要求: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像素为×,大小为35-,底色为白色。
打印审核表
单位审核盖章
1.使用A4纸下 载打印《北京地区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审核表》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
2018年8月6日-8月7日
9:00-12:00
13:00-16:00
现场资格审核
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
审核点地址: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普天实业创新园)15号楼D座(西楼)1层
2018年8月7日-8月14日
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审核表》原件。
(2)有效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仅限于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使用”),台湾居*还须提交《台湾居*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均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 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321号)规定,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
(五)各科目的考试范围及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频道公布。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九)考试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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