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安徽宁国万家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 679 号)《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宁国万家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安徽宁国万家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库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安徽宁国万家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第三条
安徽宁国万家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遵循下列原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大中型水库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三)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通过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相结合,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
(四)坚持因地制宜、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推动移民安置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实物补偿
第四条
实物指标调查基准日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宁国万家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皖政秘〔2021〕217 号)发布之日,即2021年11月3日。
第五条
实物指标范围为《安徽宁国万家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中明确的水库淹没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及附属工程建设征收(收回)范围涉及的土地、房屋及附属建(构)筑物、青苗等地上附着物、农村集体设施、行政事业单位及专项设施等。
第六条
补偿补助标准及办法
(一)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
(二)房屋及附属建(构)筑物、装修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20〕27 号)执行。
(三)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土地上青苗补偿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21〕9 号)执行。
(四)农村小型专项设施、农副业设施及民间信仰设施根据功能恢复及权属给予合理货币补偿。
(五)交通工程、通信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等专项设施,按照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方案、项目业主与所有权人的相关约定进行改复建或者补偿。
(六)对影响涉及的坟墓迁移按照《关于印发宁国市坟墓迁移补助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17〕33 号)执行。
第七条
对积极配合征地和移民工作的,参照《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宁政规〔2020〕2号)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
实物补偿的其它规定
(一)在土地征收范围内有多处房屋的,应以户为单位合并计算后补偿。
(二)实物权属有争议的,按先处理争议后补偿的原则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安徽宁国万家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公布!,待权属确认后予以补偿。如当事人一直未处理争议而影响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
移民在签订协议时因隐瞒转让、抵押、分割、继承、查封等事实而产生的纠纷,由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搬迁安置人口认定
第十条
搬迁安置人口认定范围是指安徽宁国万家水库建设征迁工作中,因原有住房拆迁需要安置的人口。具体涉及宁国市万家乡万家村和宁墩镇黄岗村、南阳村。
第十一条
搬迁范围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移民搬迁安置人口:
(一)户籍、住房和主要生产资料均在搬迁范围内的农村居民。
(二)户籍临时转出的现役义务兵和三期以下士官、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在校生(含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户籍尚未入册的新生儿及政策外出生的人口。
(四)夫妻一方有户籍在册但尚未办理户籍迁入的婚嫁人口,地方政府需出具同意户籍迁入并已长期居住证明。
(五)因父或母再婚但尚未办理户籍迁入的未婚随迁子女,或虽满 18 周岁但在全日制学校读书的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
(六)已经办理合法领养手续的养子女。
(七)其他可以认定为移民搬迁安置人口情形的。
第十二条
户籍在搬迁范围内的下列人口不认定为移民搬迁安置人口: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中规定的不能核定登记为扶持人口的。
(二)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死亡,户籍应当注销而尚未注销的人口。
(三)搬迁范围内无房产和生产资料,户籍挂靠的外来人口。
(四)其他不应认定为移民搬迁安置人口情形的。
第十三条
移民搬迁人口认定时间以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第四章搬迁安置
第十四条
移民搬迁安置以户为单位。实物复核调查后,移民户原则上不得分户;但依据户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分户条件的,由市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第十五条
搬迁安置方式分为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方式,搬迁安置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第十六条
集中安置是指集中建立居民点,统一布局的搬迁安置方式。
第十七条
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由万家乡和宁墩镇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并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按照每户建房用地面积不超过 160 平方米的标准,提供建房设计图纸供移民户选择。移民户按照其选定的建房用地面积和建房设计图自行建房。
第十八条
分散安置是指由移民自行解决住房的搬迁安置方式。
第十九条
选择分散安置的移民户建房按照《宁国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宁政办〔2020〕23 号)执行,万家乡和宁墩镇会同相关部门为其建房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条
移民安置奖励。移民户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交房搬迁的,享受一次性移民安置奖励,奖励标准按 4 万元/户、3 万元/户、2 万元/户三个标准执行。奖励时间的界定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由宁国万家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确定。
上述“户”的认定按照《宁国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宁政办〔2020〕23 号)中“一户一宅”的要求及主体房进行认定,一户多宅、一宅多户均按一户计算。
第二十一条
移民中的建房特殊困难户,由其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宁国万家水库征收征迁移民安置工作组同意后,享受一定的建房困难补助。
第五章生产安置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在前期移民意愿调查的基础上,移民生产安置实行以自谋职业和养老保障为主、农业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
第二十三条
自谋职业是指按政策对被征收土地给予补偿后,由移民依靠自身能力自主谋求生产出路的安置方式。对选择自谋职业安置方式的移民,万家乡和宁墩镇应会同相关部门,为其生产生活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
养老保障是指征地后以家庭为单位,人均耕地不足 0.3 亩的人员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符合《宁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宁政规〔2016〕9 号)相关规定的,将其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安置方式。
第二十五条
农业安置是指土地资源相对丰富,通过组内调剂土地,辅以切实可行的生产发展措施的安置方式。农业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村组实际和移民意愿综合分析确定。
第六章 实施保障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宁国万家水库征收征迁移民安置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属地乡镇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确保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十七条
工作组及属地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移民档案管理,及时妥善做好各项档案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确保移民档案完整、准确、规范、安全。
第二十八条
工作组及属地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移民资金管理,移民资金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移民资金。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九条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宁国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和水库移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
广告合作|陆文杰
监制|爱如潮水
编辑|莫小默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贵州省住建厅赴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调研《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工作和工程造价
贵州省住建厅赴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调研《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工作和工程造价数据监测试点工作
精彩内容
2017年9月13日上午,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跃光一行8人莅临我区,围绕《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工作和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试点工作开展调研。
◇住建厅二楼会议室进行汇报、交流和研讨
◇贵州省调研组领导和专家
·贵州省住建厅杨跃光副厅长讲话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杨跃光副厅长
“
杨跃光副厅长首先感谢许怀云副厅长对贵州省住建厅此次调研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杨跃光副厅长指出,对2017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的“以共编共享为模式,推进计价依据形成”的工作方向,要提高认识,认真领会。贵州省是第二批工程造价数据监测试点地区,该项工作不能着急,要做深入的研究,明确其目标、掌握其实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做好这项工作要有抓手,要建立相应的制度。
杨跃光副厅长要求,在编制全国共享《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过程中,一是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的发展理念,特别是共享的发展理念;二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定额的编制工作;三是不但汲取内蒙古地区好的经验还要向其他省市区的同行学习;四是对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在定额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尤其是许厅长提出的“八大原则”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并要求贵省参会专家对张鑫科长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落实;五是进一步与内蒙古住建厅对接工程造价数据监测试点的相关工作。
最后,杨跃光副厅长建议,希望内蒙古与贵州省住建厅成为兄弟厅,并保持长期合作!
·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许怀云副厅长讲话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许怀云副厅长
“
许怀云副厅长指出,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唯一具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在改善城市质量、美化城市景观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它还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在保持整个城市的生态平衡方面有着积极作用,是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生态措施。可见编制园林绿化计价定额是多么的重要。二是要提高对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再认识,作为三个工程数据监测试点城市之一,一定要加大力度,切实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住建部标定司交办的各项工作。
许怀云副厅长要求,一是两省区工程造价行业相互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保持长期合作;二是在编制园林绿化计价依据过程中多考虑生态发展规律,鼓励采用多树种栽植,不鼓励大树进城;三是市场经济,价格是核心,编制计价依据要体现八大原则、体现社会主体、体现与时俱进;四是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很重要,数据监测是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服务所需造价指数体系的重要来源。当前,处于“数据、互联网+”的变节时代,要求工程造价事业自我提升、自我加强,建立适应市场的预测预判指数指标体系,为政府提供服务,为市场提供服务。
·贵州省造价管理总站曾亦辉站长发言
◇贵州省造价管理总站曾亦辉站长
“
曾亦辉站长就贵州省拟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的工作思路和想法作了简单介绍。并和调研组专家针对园林绿化定额中涉及到的土方、管道消耗量水平、其它专业定额册有交叉的项目如何设置、塑假山的脚手架如何考虑等专业问题与张鑫科长进行了深入探讨。
·内蒙古造价管理总站范国元科长发言
◇内蒙古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中心范国元科长
“
范国元科长介绍了我区工程造价数据监测整体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已向全区12个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署数据监测试点工作,并下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二是督导企业对符合2013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各类型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尽快上报;三是针对企业上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指导、并从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给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内蒙古造价管理总站张鑫科长发言
◇内蒙古造价管理总站安装科张鑫科长
“
张鑫科长对调研组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第一部分:当地园林绿化定额执行情况
1.当地园林绿化工程投资情况,其中绿化种植、植物养护等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指标或单价指标。
2.当地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特点、使用情况、编制经验分享。
3.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运用,当地如何覆盖?
第二部分:当地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情况及计价依据
1.当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期养护时间及养护措施有哪些?植物养护期间浇水用量如何确定?采用洒水车浇水时,不同植物按次浇水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或实测数据介绍。
2.养护期间暖季型草坪和冷季型草坪的修剪次数分别是多少?施工期及建成移交后的绿化养护定额消耗量是如何确定和测算的?
3.园林植物种植时材料的消耗量按乔木、灌木、草坪、花卉、竹类、棕榈类、水生植物(沉水、挺水、浮水及湿生)类等是否有相应的消耗量?有无调整系数?
4.园林植物树木支撑定额执行情况及新材料的运用。
5.种植土的特殊处理措施如盐碱地土壤改良措施。种植屋面基底处理的措施有哪些?
6.边坡绿化做法及相关定额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植生袋边坡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各省使用情况及消耗量。
7.垂直绿化中模块式(粘贴式、硬式)、卡盘式、穴盆式、六盘苗等的具体工序及差别。垂直绿化二次搬运定额项目执行情况。
8.园林假山堆砌、塑假山施工工艺及材料有哪些?如何计量及计价?目前生态驳岸、护岸、园林石桥、喷泉喷灌采用的施工工艺及定额的执行情况。
9.园建材料的二次转运如何处理?有无相应的定额项目?
10.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有哪些工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贵州省住建厅赴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调研《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工作和工程造价,有无相应的定额项目?
11.亭廊屋面的施工工艺、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摊销情况介绍。
12.有关屋面、假山、景观小桥的脚手架定额执行情况及材料摊销计算规则介绍。景观小桥实体项目定额执行情况介绍。
13.各地围堰工程的具体施工工艺和方式。
第三部分:水平测算资料收集及有关建议
1.协调园林绿化施工单位提供典型项目工程资料及预算资料。
2.关于《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最后,张鑫科长就自治区新一届计价依据如何体现八大原则和《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应注意的重点问题做了介绍。
·庞天同志致了欢迎词并在会上作了发言
◇内蒙古造价管理总站庞天站长
·调研组专家到和林格尔县内蒙古花海牧场科技生态有限公司调研
◇苗木培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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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专家对我区培育的抗旱系列植物的栽植和养护情况考察、调研,并就园林绿化定额执行中存在的养护周期、苗木损耗率、苗木价格确定等难点问题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探讨。
·调研组专家到呼和塔拉参观、考察
◇呼和塔拉草原
◇内蒙古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体育运动中心
“
调研组专家通过调研,对我区园林绿化建设取得的成就和蒙元文化有了初步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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