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员那个最有用,住建部停发“八大员”证书,我们该如何应对?项目投标和现场还需要吗?

三、投标和现场是否还需要“八大员”停止“八大员”考核和证书发放,各资质标准中最低等级资质不再需要“八大员”了,那么项目投标中还要不要?停发“八大员”证书,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也就是常说的“八大员”,本通知的下发预示着“八大员”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那么“八大员”为何取消?项目投标是否还需要?已通知的考试是否还举行?”

一、为什么停止?

根据《通知》内容,停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3点: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

2、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

3、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

这三点原因来头都不小!大家应该清楚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仅保留140项职业资格,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三个“不得”。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这“三个不得”若能严格执行,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来说,负担减轻的不是一点点!

二、具体停止哪些内容?

《通知》明确指出:

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三、投标和现场是否还需要“八大员”

停止“八大员”考核和证书发放,各资质标准中最低等级资质不再需要“八大员”了,那么项目投标中还要不要?项目现场是否还需要查履职情况?

早在2018年10月8日,天津市住建委已下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明确提出:施工企业参加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时,不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民管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试验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投标文件。

天津市住建委动作很快,早早做了规划,明确了相关问题,对于天津当时的做法,广大网友吵翻了,虽说看法不一,但是大多数网友表示赞同。这一做法对其他省份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赞同的声音:

不同的看法:

四、有考试安排的区域是否还考?

《通知》明确提出“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即2018年12月13日)起,停止统一考核与发证”,各地将取消原有安排的考试,例如天津市已下发通知,明确“我市原定于2018年12月20、21日举行的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工作停止进行。有关岗位培训统考费退费事宜另行通知。

五、下一步会怎么办?

停发“八大员”证书,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和现场专业人员属于同一层次的另一个工种——技能人才八大员那个最有用,他们参加的是职业技能评价,评出来的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

在2018年11月25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通知》中提到是: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这个文件发文的目的在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道路。对于技能人才可以说是一个好消息。

那么对于同一层次的现场专业人员会不会也将并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中呢?

我们再回过头看一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中最后一段话:“我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八大员那个最有用,住建部停发“八大员”证书,我们该如何应对?项目投标和现场还需要吗?,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可以看出最后的落脚点在于:提高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也就是说八大员可能会随着时代发展进行升级换代。

从国家的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八大员要随着时代发展进行升级换代可能性会非常高,并且极有可能也将并于职称系统中。

如果八大员并于职称系统中,就可以升级为同类工程师。例如造价员可以升级为造价助理工程师,安全员可以升级为安全助理工程师。

但是不要高兴的太早,一是刚开始评定肯定会有大量人去评,肯定不好评;二是八大员不像技能人才有高级技师可以评定为中级工程师甚至高级工程师,最多只能评定为助理级工程师。

所以对于有志直接成为中级甚至高级工程师的朋友可以考虑一步到位,通过国家资格考试,直接获得全国通用含金量比职称更高的国家资格证书,目前有多省是可以直接认定为同级的职称的。

因为国家资格证书无论从使用范围还是含金量都要高于同级职称,所以从高层次直接认定为低层次的证书是没有问题的,就像专业技术工程师可以直接认定为技能人才一样。

对于还没有成为八大员的朋友,因为八大员已经停办,所以可以考虑直接考国家资格证书。国家资格证书最低对应的也是助理级工程师,因为属于国家统一考试,所以国家一直在大力推行,比行业职称还要再高一个层次,可以一步到位,省去中间浪费资源和时间反复考证。

国家资格证书既然这么好,那么是不是很难考?首先国家资格证书属于全国性质的考试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保证了公平性,全国都有人参考,难度肯定有的;但是对于有一定现场经验的人来说,只要认真的学习一下和自己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八大员证取消,八大员全面退出企业资质标准,住建部再出重拳!

此前,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5人。此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施工总承包资质八大员证取消,八大员全面退出企业资质标准,住建部再出重拳!,以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专业承包资质,对于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数量皆有明确的要求。

这是继2016年简化指标后的又一次简化。2016年10月考证培训机构,住建部发布《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八大员证取消,明确: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此次住建部进一步取消了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故而企业资质标准中最低等级资质也仅需满足执业资格和专业职称这两个证书指标,其他等级资质企业皆无更高的证书需求。

在建设工程领域,资格证书一般包括建造师、工程师(职称)和八大员三种。建造师资格证书是指国家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注册证书),工程师资格证书是指由省人社厅颁发的高、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八大员资格证书则是指省住建厅颁发的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质量员、造价员、资料员、标准员岗位证书(各省八大员岗位名目有所差异)。

而取消企业最低资质中的八大员资格证书要求,既意味着资质申报、资质动态核查将不再考核八大员数量,更预示着资格证书在企业市场竞争乃至人员从业晋升方面的“没落”趋势。

资格证书的市场迷境

资格证书在建筑行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建筑企业而言,除了在资质申请和升级中有所需求外,工程项目的投标和经营工作也都离不开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此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在2008年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单位申报评审制)被废止后,取而代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制)即成为了工程招投标的必要因素。

建造师证书在建企经营中的客观必要性,于有限的证书数量面前,衍生出了市场对于证书的挂靠需求:庞大的需求不仅鼓励了从业者踊跃参考,也吸引了非工程专业人士前来应试。甚至,与“考证→挂证”相关的培训市场和中介市场也应运而生。

工程建设中的“人证不一”问题自然易引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2010年的上海“楼脆脆”案为例,由于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采用了证书挂靠方式任命,因此项目经理的管理义务成为一纸空文。管理缺位的情况下未及时改正的施工隐患造就了此次倒楼事故,而出租证书的“工程项目经理”陆卫英也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为解决证书挂靠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除了取消资质审查中的证书数量要求外,取消招投标工作中对于资格证书的前置审查也将成为大势所趋。如在今年10月,天津市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不再将施工员、质量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投标文件。

从业人员的证书迷思

资格证书日渐“次要”的政策环境下,今年下半年四川省全面暂停“八大员”考试的现实情况下,工程从业人员难免落入迷茫境地:还有必要考证吗?

首先,证书必然要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其次,从业人员在考取证书之外,也应该增强项目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

以建筑行业含金量最高的建造师为例。报考条件规定: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满足2年工龄者即可报考二级建造师;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满4年(本科)/6年(专科)者即报考一级建造师。而通过考试的持证建造师们是否具备管理项目、协调工程的负责能力呢?相信大多数人都难以肯定。

持证者知识水平和技能、经验的不对等,直接导致了“人证不一”的现实,也进一步造就了“权责不一”的矛盾:施工单位难以将项目托付给持证建造师,而未在岗的挂名建造师却不得不因质量责任终身制为可能发生的事故买单。

也就是说,考取证书、具备证书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只是从业者职业发展的第一步,后续还需持续将知识磨炼成技能、用知识和技能指导实践,才能逐渐收获项目管理的经验和能力,成为真正的项目负责人。

在主管部门“再次出手”的背后,资格证书“没落”的趋势已不可阻挡。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更应看到政府根治证书乱象、规范行业发展的坚定决心。

我们应该充满信心:在人证合一、权责合一的政策趋势下,有实力的建筑企业将获得良性发展,有能力的持证建造师将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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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大员”证书的取消,意味着又一批证书退出了考证大军的目标“清单”。那么,建筑企业手里的证书还有用吗?现场还需不需要证书?施工项目由谁来负责?我们往下看。 […]

  • […]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在转变培训模式,建立职业培训体系,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职业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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