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双方同意把合同价的%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于年月日在项目,特签署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协议书,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事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一)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资格证书、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施工安全工器具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2.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乙方同意把合同价的%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下限不得低于万元),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不服从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三、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甲方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协议,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委派人员进行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交底。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反规程、制度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乙方
1.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察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情况,危险作业点以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等人员进行施工。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1)乙方须对所属员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2)乙方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3)乙方定期参加甲方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活动;(4)所有参修人员必须体检合格;(5)乙方须在项目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保障安全承诺是书一分。(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清退出现场。(7)、乙方应提前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记录;(8)、进入工地前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试,并确保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
四、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二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 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2000~5000元。
5.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 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100-1000元。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作业中未按规定使用梯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等未进行定期试验。每发现一件/次,罚款100元;
(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8)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办理安全上岗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9)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1)施工中约时停、送电。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非电工私接电气设备,电动工器具,罚款200元;
(13)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接电源端。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4)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5)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6)擅自跨越安全遮栏。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7)使用电动工具时不戴绝缘手套。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8)不熟悉使用方法,擅自使用电气、风动工具和喷灯。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9)在卷扬设备运行时跨越钢丝绳。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20)不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即从事电、气焊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1)采用掏挖的方法进行挖掘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2)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带手套指挥。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23)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4)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5)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6)起吊作业不符合“十不吊”要求。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9)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0)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1)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2)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3)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5)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6)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7)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8)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9)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0)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角磨机不戴护目眼镜,抡大锤时戴手套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1)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2)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5)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6)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7)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8)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9)检修电气设备人员走错间隔。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0)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规规定距离。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1)焊接工作用的氧气、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8米。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2)焊接工作用的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固定使用。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3)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 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4)无正当理由挪用消防器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5)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6)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它工作。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7)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8)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抽水区域内进行人工清淤、挖土等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9)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0)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氢、熬制沥青、油漆及其它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联责甲方工程管理部门200元;
(61)其他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及《反违章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8.未尽事项按甲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行业及国家相关规定中条款执行。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资格证书、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施工安全工器具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培训,并进行危险因素告知,培训结束后进行《安规》考试,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交底,对乙方施工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提供方便。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定时派员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情况,发现乙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4.由甲方负责办理工作票,安排工作负责人,协调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
乙方
1.乙方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并向甲方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2.乙方施工人员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种违章现象的发生。经甲方《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到安监部办理“安全上岗证”,作为上岗资格证书,随身携带或佩戴。
3. 依据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4. 进行特种作业,如:起重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工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 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少于30人的设兼职安全员,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经常向甲方汇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6. 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只能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扩大工作范围,不得随意超越工作区域,不得乱动与施工无关的设备,不得随意拉临时用电线路,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临时用电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7. 乙方应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检验合格的安全用具,并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 乙方应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因违章造成不安全情况发生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意见,自觉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0. 乙方在签订工程合同和工程结算前均需先到安全监察部办理有关手续,没有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准开工。
11. 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时,乙方应交纳给甲方工程款3%~10%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下限不得低于2000—元)。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六、其他
1.工程发生各种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现场管理不力或不遵循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原因,及现场管理不到位或其它不符合规定等责任原因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乙方组织善后处理等事宜。
2.甲方负责安全的安全监察部门作为监督方,负责监督检查以上协议执行情况。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对外发包工程职能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乙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 (章)乙方:(章)
甲方经理(签字):乙方经理(签字):
甲方主管(签字):乙方主管(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档案库房安全管理,智慧档案库房“1+3+N”建设思路
在信息时代的浪潮下,各行各业都在努力适应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档案部门也不例外,以档案库房智能化为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0)为传统档案库房,配置基础硬件设施,满足基础环境要求;第二阶段(2.0)为智能档案库房,实现实体档案、数字资源、智能设备、库房环境的一体化管理,满足档案的智能化存取、档案库房自主化环境控制;第三阶段(3.0)为AI智慧档案库房,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和设计理念构建具有AI智能感知和智慧决策能力,并且提供档案信息泛在服务的新型AI智慧档案库房。
现阶段大部分单位的档案库房处于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那么什么才够得上“3.0-AI智慧档案库房”呢?我们提出“一平台三系统 N 应用”的“1+3+N”建设方案,涵盖了档案管理、档案存储、库房环境及安防系统等多个方面。
“1+3+N”架构
“一平台”指智慧档案室综合管理平台,主要通过一体化集成手段,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各系统数据接口打通并进行数据融合,实现各系统之间的联动和统一,实现智慧档案库房环境与档案智能管理。
“三系统”是指智能环境管理系统、智能RFID档案管理系统和智能档案密集架系统,主要解决档案库房的无人化安全管理以及档案出入库高效利用的问题。
“N 应用”是指通过一平台三系统的构建后,根据档案部门的管理需求,可衍生出多种智慧应用。
一平台
智慧档案室综合管理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档案库房内的全面感知、互联互通、精准分析、统一管理等核心功能。平台作为档案库房管理的统一入口,摒弃过往多套子系统独立运行的旧理念,将烟囱式系统有机整合到一起,可集成智能环境管理、RFID档案管理、智能密集架等多个系统,实现统一平台、集中管理,减轻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为实现档案库房的无人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系统
其一
智能环境管理系统
档案库房的作用是贮藏和保护档案,在档案的保管保护中,温湿度、空气质量等异常情况都会影响档案材料老化变质速度。档案库房依据JGJ 25-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建设温湿度监控、空调监控、除湿净化消毒一体机监控、漏水监测、防盗监控、视频安防监控、门禁监控、智能驱鼠、智能窗帘控制等十防措施。
智能环境管理系统根据自然环境下气象气候温湿度、空气质量数据,结合档案库房微环境监控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依据环境温湿度变化趋势,精准测控,实现库房恒温恒湿的绿色节能管理。系统同时接入十防管理智能设备,自主解决库房防高温、防潮、防火、防水、放盗、防鼠、防虫、防尘、防强光、防有害气体十防管理问题,实现365*24全年无人库房环境管理,提供最优档案存储保管环境。
其二
智能RFID管理系统
通过RFID电子标签实现每份档案信息电子化,通过智能密集架实现架体智能化控制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把两项技术深度融合,实现档案智能精确定位到盒,可实时分析档案所在密集架的位置和实时查看对应档案信息,并可一键检索档案,快速一键开启密集架定位对应档案。
对于档案库房而言,档案入库存放和借阅出库为两大业务流程。入库时打印标签,录入对应档案信息,配合智能密集架可无序存放档案;系统自动记录档案位置信息,实现档案高效入库,配合机器人技术还可实现无人自动入库。出库时智能快速检索对应档案,可直接显示档案存放密集架位置档案库房安全管理,一键快速开启密集架定位出库档案;高效批量拿取对应档案在工作站扫一扫即可完成高效出库,配合机器人技术并打通借阅预约系统可提前一键预约实现无人化借阅档案。
其三
智能档案密集架系统
该系统通过集成智能密集架,集架体实时监控、架体自检、操作日志、联动控制等功能于一体。通过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的软件系统自动获取密集架的状态档案库房安全管理,智慧档案库房“1+3+N”建设思路,控制密集架的运行;可以设置密集架存储的档案目录信息,可以根据存放的档案开启密集架,实时显示架内温湿度情况以及密集架的状况等。
智能档案密集架系统可精确定位每个档案所在密集架位置,支持查档自动开架,定位引导,实现密集架的远程管理,从而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使档案管理更加安全智能。
N应用
库房数字孪生应用
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对档案库房一比一3D建模,实现3D可视化管理。通过3D可视化交互,实现门禁、灯光、空调等设备智能化控制,并可直观查看各档案库房环境状态信息。数字孪生应用通过虚实结合的方式,使库房整体管理更加具体化和人性化,让档案管理人员获得不一般的体验。
安防系统联动应用
通过集成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红外防入侵等安防系统,实现档案库房安全防范集成管理。在日常应用中满足远程架体控制,自动联动视频监控进行架体移动监管;档案异常出库,自动联动视频图像抓拍等。对于异常情况各系统实现联动控制,形成有效的技防合力,达到实时记录和监控、有效预警和报警,做到预防在先,事后有据可查。
智慧用电应用
对每个库房所有回路实现十项安全用电保护功能,包含短路、过温、过流、过压、漏电等安全用电分析,终端线路本地自动保护,实时对每个档案库房基于时间、空间、用电类型的用电情况能耗分析等功能。管理的用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光、空调、恒湿机、智能密集架等。
办公智慧物联应用
集成灯光控制、窗帘控制、人员检测等办公物联应用系统,实现办公室、阅览室、整理室、数字化用房等功能用房的智慧物联管理。可实现灯光智能亮度调节和色温调节,并且对灯光开关状态进行分析;实现窗帘智能控制,包含窗帘开启和关闭以及开合百分比等,对窗帘状态智能分析;实现功能用房内实时有无人分析,做到有人进入自动开启设备,无人自动关闭设备,节能减排。
实践案例
项目概述
用户是某法院,负责审理和执行辖区内的一审刑事、民商事案件及执行本院审理的相关案件和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管理着大量法院档案文件。
该法院档案管理存在着以下痛点:
1)档案库房环境管理不满足十防管理规范,需进行改造;
2)缺少档案管理信息化手段,需要专人专职24小时人工管理档案库房,包括库房环境监测及预警、档案出入库等;
3)传统档案柜已不能满足法院档案日益剧增的存放需求,无法进行精准地快速盘点,影响了当地案件的整理归档。
建设内容
采取“一平台三系统N应用”的建设思路,共同建设具有法院特色的智慧档案综合管理平台,并建设智能环境管理系统、智能RFID管理系统、智能档案密集架系统。通过一平台方式管理三个系统,实现一屏管理的示范效应,再结合3D可视化应用,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便捷直观对档案库房进行全方面监控,实时掌握库房的整体情况以及细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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