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界定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的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参与文件起草的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要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政治责任
问:这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党内法规,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个针对专项工作的党内法规?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下发这一《规定》,意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考证培训机构,完善体制机制,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问:《规定》的出台安全管理四到位是什么,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答记者问,对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来说,有怎样的意义?
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但仍然严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他们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不强、责任清不清、落实严不严、问责到不到位,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是否稳定。《规定》准确抓住“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推动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对于刚刚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来说,强化安全管理,做好事前预防,将突发事件苗头和隐患及时化解,就是对改革最有力的支持,也是最有效的应急管理。
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有哪些?
答:按照抓关键少数、权责对等原则,《规定》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力求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协同一体。
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在这一部分,《规定》首次提出,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要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党政领导班子中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直接监管工作的领导,履行好统筹协调责任,要抓组织落实、抓统筹协调、抓风险管控和依法治理、抓应急和事故处理、抓基础保障。
党政领导班子中其他领导干部则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支持保障责任和领导责任。要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是“一把手工程”,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
问:依据《规定》,党政一把手是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这两条硬性规定的用意是什么?
答:这两条硬规定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矛盾制定的,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导机制的重要抓手,意在彰显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有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观错位,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往后靠”;有的地方党政班子中,长期是排位最后的分管安全生产。这直接导致当地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不研究、不投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支撑保障不到位。特别是面对GDP诱惑时,就把安全抛在脑后,红线失守、底线不保。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是“一把手工程”,必须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
问: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规定》从哪些方面进行考核考察?
答:《规定》将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定了“三项制度”,实行“三个纳入”。“三项制度”分别是:巡查制度,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要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与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公开制度,要求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或通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三个纳入”分别是纳入督查督办内容,纳入相关考核内容,纳入干部考察内容。
既问责追责也表彰奖励,鼓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更高质量地履职尽责
问:在问责追责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规定》除了界定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外,还提出了五种问责新举措:
一是“一票否决”,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重用任职。二是从重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从重追究责任。三是补救从轻,对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或挽回社会不良影响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责任。四是尽职免责,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已经全面履行了规定职责,并全面落实了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的,不予追究相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五是终身问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是否已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格追究责任。
问:除了问责追责,《规定》还列出了安全生产履职表彰奖励的条件安全管理四到位是什么,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奖惩结合,是所有健全完善的责任制度的必要特征,制定表彰奖励条件,能够鼓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更高质量地履职尽责,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开创新局面。这次《规定》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两种奖励方式:一是及时奖励,也是专项奖励,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二是定期奖励,也是综合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上级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功或嘉奖。这些表彰奖励,都将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荣誉表彰条例进行。
问:应急管理部对贯彻落实规定,有哪些要求?
答: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制定出台《规定》,是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作用,强化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最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贯彻落实《规定》,应急管理部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主动谋划、主动作为,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部及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制度等消防安全管理文件;
2.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必要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公司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辖区内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
3.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批准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实施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起草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经公司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3.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门、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4.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5.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再教育;
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店长职责:
1.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落实店内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落实公司消防工作计划,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实施店内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组织、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三、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公司总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各部门应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
2.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记录;
3.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消防法规、传达上级精神,落实消防安全计划和措施;
4.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5.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6.如本店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四、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消防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各岗位每天检查一次;
2.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及时报上级主管人员消除解决。
3.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②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④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⑤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禁止在店内使用明火(非特殊情况并经批准除外);
2.不得私自使用与经营办公无关的用电设施,任何人违章造成火灾事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严禁柜台、货架等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不得有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4.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及上级关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5.发生火灾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6.发生火灾要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7.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六、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2.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
3.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的消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4.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3) 相关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 安全疏散路线的保障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公司和各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应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消防设施、器材主要包括消防栓、灭火器;
3.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不可遮挡;
②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③灭火器应放置经营方便拿取位置,确保有效可用;
④公司及各店消防设施、器材应有登记,方便管理;
⑤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和各部门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所用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7.部门营业结束时,应切断场所内所有非必要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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