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关于开展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6.结果公布及授奖:标准科技创新奖获奖名单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布,并于第三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期间颁奖,届时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杯。获奖项目将根据标准科技创新奖章程予以奖励。

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机构、协会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加强标准实施,推广标准化经验,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的支撑作用,充分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领域的科技进步,经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决定组织开展“标准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2018年奖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根据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要求及《标准科技创新奖奖励章程》规定,本次申报的标准科技创新奖应为2010年1月1日之后发布的标准,具体申报范围和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创新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且实施1年以上(含1年)的团体标准项目;

2.工程建设领域实施2年以上(含2年)的产品标准和工程标准项目(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3.由我国主导起草、国际标准组织发布1年以上(含1年)的国际标准项目。

4.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标准项目除外。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本届标准科技创新奖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由相关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应如实准备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报单位填写《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书》,加盖公章,并报送相关推荐单位审查。提交推荐单位的材料应一式两份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包括:

(1)申报材料清单;

(2)《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书》(附件1);

(3)标准正式发布文本(5本);

(4)标准审查结论或其他视同审查的证明文件;

(5)关于标准项目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标准科技奖推荐实行限额推荐。可参与推荐的机构和单位及推荐数量如下: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

(1)住房城乡建设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推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超过3项;

(2)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可推荐团体标准不超过3项;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推荐地方标准不超过3项。

(4)工程建设领域各有关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可推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不超过3项;

3.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按要求进行严格审查,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协会标准科技创新奖奖励办公室:

(1)推荐标准项目汇总表(附件2);

(2)申报单位提交推荐单位审核的全套申报材料。

4.推荐单位应注册并登录“标准科技创新奖网络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书》各项内容,对所推荐项目进行网上申报。《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书》正式报送文本应与网络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8090/。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标准科技奖应由参评标准项目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组织申报,第一起草单位做出书面声明放弃申报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协会,关于开展标准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可由第二起草单位申报。

2.申报项目实施年限是指该标准自实施生效之日至2018年10月1日。

3.申报单位须将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

4.同一申报项目不得同时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推荐。

5.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以协会实际收到日期为准)。网络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24:00。

6.结果公布及授奖:标准科技创新奖获奖名单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布,并于第三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期间颁奖,届时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杯。

7. 本奖项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项目将根据标准科技创新奖章程予以奖励。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建大厦C座8004室,邮编:

联系人:张睿、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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