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2018第3.1.4、6.1.11、6.1.12、7.1.12、11.1.12条。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2013第5.0.8、6.0.6条。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2011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条。
四、《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第3.0.4、3.0.6、3.0.8、5.4.1、5.4.2、5.7.4条。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15日
废除强制性条文详述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2018第3.1.4、6.1.11、6.1.12、7.1.12、11.1.12条。
1、原-2018规范第3.1.4条删除及替代
3.1.4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第3.3.7条(强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应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设计方案;
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外墙的连接应牢固,保温系统各层之间的链接应牢固;
3、建筑外门窗应安装牢固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推拉门窗扇应配备防脱落装置;
4、临空设置的用于防护的栏杆以及无障碍设施的安全抓杆应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5、重量较大的灯具,以及电风扇、投影仪、音箱等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仪器,不应安祖昂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原-2018规范第6.1.11、6.1.12条删除及替代。
-2018
替代
参考《-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第3.3.7条(强条)第3款 建筑外门窗应安装牢固2013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推拉门窗扇应配备防脱落装置;(原规范“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射钉固定”被删除,不知道在新规范的条文说明部分有没有具体说明,待查阅)。
3、原-2018规范第7.1.12条删除及替代
原条款(-2018)
7.1.2 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替代
参考《-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第3.3.7条(强条)第4款:“重量较大的灯具,以及电风扇、投影仪、音箱等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仪器,不应安祖昂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小编说:比较原条款,新规范要求更加细致。
4、原-2018规范第11.1.12删除及替换
-2018 第11.1.12条:“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022 中没有对幕墙有特别规定,但涉及材料、构配件规定如下: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第5.0.8、6.0.6条。
1、原-2013第5.0.8条删除及替换
-2013第5.0.8条:“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022 第4.2.8条:“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原-2013第6.0.6条删除及替换
-2013第6.0.6条:“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022 第4.3.4条:单位工程完工后,各相关单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勘察单位应编制勘察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并应编制设计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审批程序规范暂未指出,待出版后查阅本规范条文说明是否注明)
3、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应编制工程竣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4、监理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2013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预验收合格后应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5、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竣工验收。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2011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条。
原-2011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条删除及替换
-2011 第3.0.3条:检测机构必须在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2011 第3.0.4条:检测机构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11 第3.0.10条: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试件。有关标准留置试件无明确要求的,留置试件不应少于72h。
-2011 第3.0.13条:检测试件的提供方应对试件取样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2011 第4.1.1条: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人员。
-2011 第4.2.1条: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
-2011 第4.4.10条: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虚假检测报告:
1、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中数据、结论等实质性内容被更改的检测报告;
3、未经检测就出具的检测报告;
4、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出具的检测报告。
-2011 第5.4.1条:检测应严格按照经确认的检测方法标准和现场工程实体检测方案进行。
四、《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第3.0.4、3.0.6、3.0.8、5.4.1、5.4.2、5.7.4条。
原-2010第3.0.4、3.0.6、3.0.8、5.4.1、5.4.2、5.7.4条
-2010第3.0.4条: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式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2010第3.0.6条:见证人员必须对见证取样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2010第3.0.8条: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010第5.4.1条:进场材料的检测式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制取。
-2010第5.4.2条: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式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只做模拟试样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2010第5.7.4 条: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撤、替换或修改。
施工检测质量控制(-2022 第3.4条)
3.4.1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3.4.2 工程施工前应制定工程试验及检测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
3.4.3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式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样外,均应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3.4.4 检测机构应独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检测机构应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撤、替换或修改。
3.4.5 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规范目录
1、总则
2、基本规定
3、施工规程质量控制
3.1 一般规定
3.2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
3.3 工艺质量控制
3.4 施工监测质量控制
4、施工质量验收
4.1 一般规定
4.2 验收要求
4.3 验收组织
5、质量保修与维护
附录A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B 室外工程的划分
附录C 市政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现行市政工程规范,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清单
PAGE-1-,2020市政工程常用规范清单规范名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200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金属材料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2013《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1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0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00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1999《爆破安全规程》-2014《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200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201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2014《工程测量规范》-2007《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2015《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2015《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2002《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2011《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2012《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2015《混凝土外加剂》-2008《混凝土膨胀剂》-2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0《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201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2005《冷轧带肋钢筋》-200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2000《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200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201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201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20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010《无障碍设计规范》-201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0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20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6《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200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2009《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2010
《文件版本》发布机构《市政排水灌渠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3-200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200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1-2004《混凝土防冻剂》-200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2006《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2012《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2009《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2010《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1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200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2006《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铸铁检查井盖》-1993《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1995《城市道路设计规范》-2012《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2011《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2007《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
》-201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2009《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201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2015《公路工程抗震规范》-201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2015《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2011《公路土工试验规程》-2007《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2005《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2009《文件版本》发布机构《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混凝土泵送剂》-2001《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200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200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技术规》-01-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201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市政工程勘察规范》-2012《城市桥梁设计规范》-2011《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2010《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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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5 修订内容新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5 于2015 年 9 月 1 号正式实施。一、修订基本原则1、明确适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 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2011 的关系(如模板拆除、配合比设计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在 内查阅。2、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原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强化施工检验批的验收和重要的过程控制的验收;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将一般性的过程控制内容纳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3、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将实体结构检验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手段。4、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进一步具体化。5、协调各种偏差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6、适当提高验收标准。7、在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并不降低合格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获得认证、来源稳定且连续3 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