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

本办法包括《湖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清单计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以下简称定额计价)。

,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湖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包括《湖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清单计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以下简称定额计价)。采用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采用工程量清单项目及相应的综合单价计价为主的办法。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是指采用单位工程估价表或单位工程基价表及相关取费标准计价的办法。第二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第四条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依据本办法统一规定编制的拟建工程项目的明细清单。(二)工程量清单由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

(三)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拨付工程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的基础。第五条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工程量清单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二)工程量清单依据本办法、招标范围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如有缺项,可作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第六条工程量清单计价(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本办法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计价的活动。(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等综合考虑。(三)标底必须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四)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场价格自主报价。(五)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清单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工程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用、税金组成。

工程造价表序号名称计算程序及说明1工程清单项目费Σ(清单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2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1+技术措施项目费)×综合措施项目费费率3其他项目费(详见附件二表4)4不可竞争费用(1~3)×不可竞争费用费率5税金(1~4)×税率工程造价1~51、工程清单项目费应包括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费用。2、措施项目费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费用,分技术措施项目费和综合措施项目费。(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金额,可按本计价办法的综合单价细目,结合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具体情况填写,措施项目清单可按附件一“措施项目费一览表”列项。(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技术措施项目,中标人可按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数量,依据市场价格提出费用要求,经招标人审查确定。(3)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发生的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漏项所造成的费用损失,投标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招标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3、其他项目费指除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外,该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1)不可预见费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填写。(2)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将按国家规定准予分包或者指定材料供应等而预留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填写。

(3)总承包服务费是指配套管理费。指投标人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的配合施工所发生的费用。(4)零星工作费是指应招标人要求而发生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和定价的零星工作,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应按附件二表4—1“零星工作费表”的金额填写。第七条项目综合单价由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组成,并应考虑风险因素。第八条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封一、封二)。(2)投标总价。(3)填表须知。(4)总说明。(5)表1工程造价汇总表。(6)表2工程量清单。(7)表3技术措施项目清单。(8)表4其他项目清单。(9)表4—1零星工作费表。(10)表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表6工程量清单工料机分析表(12)表7技术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3)表8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数量(价格)汇总表。(14)表9工程设备数量、价格明细表。(二)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标准格式填写规定。1、“封面一”应由编制单位填写、签字、盖章。“封面二”应由投标人填写、签字、盖章。2.“投标总价”应由投标人填写、签字、盖章。3.“填表须知”应由招标人填写。

除规定内容以外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内容;4.“总说明”应由招标人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没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发包范围)。(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5、表1中“工程造价汇总表”应由投标人填写。表中金额应分别按照表2“工程量清单”,表3“技术项目清单”和表4“其他项目清单”的合计金额填写。6、表2“工程量清单”中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湖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其他由招标人填写。7、表3“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应由招标人填写。8、表4“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应由招标人填写(包括金额),投标人部分应由投标人填写。9、表4—1“零星工作费表”中的金额应由投标人填写,其他应由招标人填写。并应遵守下列规定。(1)人工名称应按不同工种分列,材料和机械应按不同名称、规格、型号分列。(2)人工计量单位按工日,材料按基本计量单位,机械计量单位按台班计列。(3)数量应由招标人按估算数量填写。

(4)工程竣工时,零星工作费应按实结算。10、表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表7“技术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要求后,由投标人填写。11、表6“工程量清单料机分析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要求后由投标人填写。12、表8“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数量(价格)汇总表”和表9“工程设备数量价格明细表”中的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设备数量应由招标人填写,其他由投标人填写。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一致。(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详见附件二。第九条工程量变更及其变更计价。(一)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合同约定调整。(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工程量的变更应按下列方法调整。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有漏项或工程量有误,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依据本办法计量规则经双方确认后调整。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量的变更由招标人或中标人提出,经双方确认后调整。(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0%(含10%)时,其综合单价应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

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0%,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中标人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定额计价办法提出调增、漏项或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审查确定。第三章定额计价第十条定额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产品,必须消耗一定数量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以及有关费用的标准。第十一条采用定额计价其标底必须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依据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市场价格,并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合理施工方法等进行编制。第十二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施工设计图纸,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场价格编制。第十三条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含项目措施费)、施工管理费(含财务费)、利润、价差(包括工、料、机)、其他、不可竞争费用、税金组成。(一)以直接工程费为取费基础的工程,其计价程序如下:序号名称计算办法及计算程序1直接工程费1.1+1.2+1.31.1定额直接费按定额计算的费用之和1.2技术措施项目费按附件一及附件四的规定计取1.3综合措施项目费(1.1+1.2)×综合措施项目费费率2施工管理费1×施工管理费费率(含财务费费率)3利润1×利润费率4价差∑[消耗量×(市场价-定额价)]5其他由承(发)包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计算。

包括计时工、协商项目等6不可竞争费用(1~5)×不可竞争费用费率7税金(1~6)×税率8工程造价1~7(二)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工程其计价程序如下:序号名称计算办法及计算程序1直接工程费1.1+1.2+1.31.1定额直接费按定额计算的费用之和(安装工程等包括主材费)1.2技术措施项目费按附件一及附件四的规定计取1.3综合措施项目费(1.1+1.2)×综合措施项目费费率2施工管理费(1.1+1.2)中的人工费×施工管理费费率(含财务费费率)3利润(1.1+1.2)中的人工费×利润费率4价差∑[消耗量×(市场价-定额价)]5其他由承(发)包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计算。包括计时工、协商项目等6不可竞争费用(1~5)×不可竞争费用费率7税金(1~6)×税率8工程造价1~7第十四条定额计价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一)定额计价标准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封一、封二)2.投标总价3.工程造价编制说明4.表1工程造价表5.表2—l表2—2工程预(结)算表6.表3主要材料汇总及价差调整表7.表4工程设备数量、价格明细表。(二)定额计价标准格式分别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填写或投标单位编制填写。

(三)定额计价标准格式详见附件三。第十五条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一)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合同约定调整。(二)因设计变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调整。(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变更后的价格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0%(含10%)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按原定额单价及投标报价相应费率、工料机单价确定。2.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0%,以及因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应按定额单价及定额规定的相应费率、市场价格确定。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根据本办法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项目隶属关系,向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申请行政调解处理,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承(发)包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定额计价办法计算。第十八条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的各项费用详见附件四。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收缴的费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非竞争性费用,应按规定计算,任何投标人或招标入均不得压低其标准。第十九条发包人应将合同文本及竣工结算等有关资料,按项目隶属关系送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备案。第二十条本办法与《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编制规则》、《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湖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配套使用。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厅颁发,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二00三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2018版安徽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doc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装饰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定额,并结合近几年我省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情况,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特点编制的。二、本装饰定额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脚手架工程;其他工程等内容。三、本装饰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及单独装饰工程。四、本装饰定额的作用:1.是编审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2.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3.是工程成本评审、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五、本装饰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当前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六、本装饰定额中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七、本装饰定额中的材料:1.本装饰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本装饰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逐一列出消耗量,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3.本装饰定额中所列砂浆均为现拌砂浆,若实际使用预拌砂浆时,每立方米砂浆人工扣减0.17工日,搅拌机扣减0.1674.本装饰定额中所列混凝土均为现拌混凝土,若实际使用商品混凝土时,每立方米混凝土人工扣减0.18工日,机械扣减0.0635.本装饰定额中木材是按自然干燥计算的,未包括烘干损耗。八、本装饰定额中的机械:1.本装饰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已包括机械幅度差。2.本装饰定额中的机械仅列主要施工机械消耗量。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定额中未列消耗量,企业管理费中考虑其使用费,其燃料动力消耗在材料费中计取。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他机械费”形式表示。3.大型机械的进(退)场及安装、拆卸,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共用定额》的规定。九、装饰工程中需做装饰灯具、卫生洁具、给排水及电气管道等安装工程的,均按《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装饰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一、本装饰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十二、著作权所有,未经授权,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及数据制作各类出版物和软件,违者必究。第一章楼地面工程1.本章定额中各种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2.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各种面层的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抹灰。各种踢脚线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楼梯的侧面、板底抹灰分别执行墙柱面、天棚工程章节中相应定额子目。3.块料面层“图案镶贴”是指切割并镶贴成折线图案,如切割镶贴成弧线形图案时,人工乘以系数1.35,弧形部分的块料损耗按实调整。如为成品拼花,执行相应子目。4.石材波打线(嵌边)执行相应楼地面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5.彩色水磨石面层如掺颜料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掺量按设计规定,如设计不明,采用普通水泥时,颜料用量按石子浆水泥用量的13%计算;采用白水泥时,颜料用量按石子浆水泥用量的8%计算。6.现浇水磨石面层定额子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水磨石设计不做酸洗打蜡,应扣除定额中的酸洗打蜡材料费及人工2工日/1007.块料面层粘结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符时,按设计厚度调整。8.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9.块料面层定额项目不含水泥砂浆找平层。10.防静电活动地板按钢质编制,如为其他材质,主材换算,其他不变。11.踢脚线高度除另注明外,定额均按考虑。弧形踢脚线、楼梯踢脚线人工乘以系数1.15。12.栏杆栏板定额已包括扶手、弯头、栏杆栏板的制作安装。主材不同时按设计调整。如为弧形人工乘系数1.20。13.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要求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14.圆弧形、螺旋形楼梯贴地砖、广场砖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面层材料按实调整。15.石材等块料面层镶贴的正常施工切割费已包括在定额内,但磨边、弧形切割未包括,如设计要求现场磨边者另套用第八章相应子目。16.水磨石楼地面采用铜嵌条时,取消玻璃数量,另增加铜嵌条子目。如嵌弧形条,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17.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18.零星抹灰可按第二章相应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1.整体面层、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等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2.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等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块料面层“图案镶贴”按图案外围矩形面积计算。3.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宽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4.木地板地楞、地台木板龙骨、木地板机械磨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5.地台钢地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6.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踢脚线、地毯配件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8.栏杆、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9.点缀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10.酸洗打蜡、石材养护液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1.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第二章墙柱面工程本章定额如注明的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含量不变。1.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项目有注明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做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如设计有规定,在不增减粉刷遍数的情况下按每增减1mm定额调整。2.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的抹灰、镶贴块料、龙骨及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1.153.外墙贴块料面砖项目按缝宽l0mm以内列项,其人工灰缝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缝宽与定额规定不同时,面砖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4.挂贴石材灌缝砂浆厚度不同,其灌缝砂浆可按实调整,人工、机械含量不变。 5.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0.5 以内的 抹灰。 6.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 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7.超过且面积不大于0.5 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块料镶贴的“零星项目”适用于 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天沟、窗台线、扶手、雨篷、阳台侧边等。

8.面层、隔墙(间隔)、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 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定额计算。 9.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定额计算。 10.木龙骨断面、间距、轻钢龙骨的材料规格、间距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 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11.梁、柱面定额仅适用于独立梁、柱,附墙梁柱按展开面积并入相应的墙面工程量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内墙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2018版安徽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doc,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 挂镜线、0.3 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附墙柱、梁、 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吊顶的装饰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l00 计算。 二、外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外墙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大于0.3 孔洞所占面 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附墙柱、垛、梁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 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柱、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2.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 以内者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按装饰线条以延长米计 算。如果展开宽度超过300 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果展开面积小于或等于0.5 用“零星抹灰”定额;展开面积在0.5~1.0时,执行墙面定额,且人工数量乘以系数1.3。 3.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女儿墙(包括 泛水、挑砖)、阳台栏板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带压顶者乘以系数1.3,按墙面定额执 4.阳台底面、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5.墙面、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 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 三、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墙面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镶贴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木龙骨、轻钢龙骨、基层 、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在基层板上造 型、软包时,其工程量应与基层板分别计算。型钢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墙裙、护壁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木隔断、玻璃隔墙(隔断)、浴厕隔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门扇工程量并 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八、有天棚吊顶的墙、柱面块料面层、装饰基层,计算面积时内墙面可按设计图示尺寸高度增 加计算。 九、独立柱: 1.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以面积计算。 2.镶贴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3.柱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 第三章 天棚工程 1.抹灰项目中设计与定额砂浆配合比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如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含量不变。 2.天棚吊筋、龙骨、基层及面层应分开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金属吊筋是按膨胀螺杆连接在楼 板上考虑的,每副吊筋的规格、长度、配件及调整办法详见天棚吊筋子目,设计吊筋与楼板底面预 埋铁件焊接时也执行本定额。 3.本定额中的木龙骨、金属龙骨按面层的方格尺寸取定,龙骨种类、间距、规格型号按常用材 料和常用做法考虑,如设计要求不同时,人工和机械含量不变,材料含量应按设计长度用量加下列损 耗调整定额含量,其中:木龙骨6%、轻钢龙骨6% 、铝合金龙骨7%。 4.艺术型天棚是指圆弧型、拱形圆弧型、拱形花式造型。 5.本定额中轻钢、铝合金龙骨为双层结构,设计为单层龙骨时,应调整定额中的次龙骨及配件 含量,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 6.本定额未考虑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及天棚龙骨的刷油防腐工作,实际发生时应按其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47902.html

(0)
上一篇 2024年 5月 20日 下午5:11
下一篇 2024年 5月 20日 下午5:16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zhiy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职业教育资格考证信息平台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