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包括,2022年春国开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形考作业四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形考作业4D.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正确答案是:承包商除了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外,还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清洁和工程保护等负责。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形考作业4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 合同法律是《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民法典》规定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遵守公序良俗原则等,都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对”。

2. 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错”。

3. 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订立的结晶。其要件有缔约人、意思表示一致、标的。()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对”。

4. 要约只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其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错”。

5.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交易中,承诺又称为接盘。()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对”。

6.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对”。

7. 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对”。

8. 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后,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纠纷进行商谈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错”。

9. 建设工程保险的承保期间仅包括工程建造过程,不包括使用过程。()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错”。

10. 投标保证金的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选择一项:

正确答案是“对”。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 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选择一项:

A.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

B.投标文件不是要约。

C.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

D.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发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包括,2022年春国开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形考作业四,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正确答案是:投标文件不是要约。

2. 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错误的是()。选择一项:

A.承诺可不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C.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D.承诺也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于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正确答案是:承诺可不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选择一项:

A.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

B.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可以单方面修改或废除合同。

C.发包人与承包人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履行合同义务,就不能享受相应权利。

D.发包人与承包人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是: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可以单方面修改或废除合同。

4.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选择一项:

A.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和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才可以作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B.作为受托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C.个人不可以成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

D.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正确答案是:个人不可以成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

5.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的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选择一项:

A.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B.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无需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C.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D.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正确答案是: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无需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6.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选择一项:

A.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和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B.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认可权和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C.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D.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正确答案是: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认可权和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7.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不属于()。选择一项:

A.双务合同

B.等价有偿合同

C.诺成合同

D.要式合同

正确答案是:要式合同

8. 一般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框架为()。选择一项:

A.建设单位→专业分包→总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分包。

B.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分包。

C.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D.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专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正确答案是: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

9. 关于建设工程劳务合同中劳务分包人的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选择一项:

A.对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B.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C.视工程需要,可直接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D.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正确答案是:视工程需要,可直接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10.对于(),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太多的争议因素,索赔的成功率并不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使用。选择一项:

A.单项索赔

B.总索赔

C.工期索赔

D.费用索赔

正确答案是:总索赔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50分)

1.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施工图设计已经批准。

B.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C.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D.建设资金和主要建设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E.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

正确答案是:施工图设计已经批准。, 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建设资金和主要建设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原则。

B.符合“利益目标”的基本原则。

C.平等和自愿的原则。

D.公平的原则。

E.诚实守信的原则。

正确答案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原则。, 符合“利益目标”的基本原则。, 平等和自愿的原则。, 公平的原则。, 诚实守信的原则。

3.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

A.对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等在合同关系上给予协调,并进行工作上的指导。

B.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合同控制,保证承包商正确履行合同,保证整个工程按合同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施工,防止工程进行中出现失控现象。

C.及时预见和防止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由此所引起的各种责任,避免和防止合同争执造成损失。

D.对干扰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同时又应使承包商免于承担责任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处于不被索赔的地位。

E.向业主和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施工合同实施的情况,以及提供用于决策的资料、建议和意见。

正确答案是:对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等在合同关系上给予协调,并进行工作上的指导。, 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合同控制,保证承包商正确履行合同,保证整个工程按合同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施工,防止工程进行中出现失控现象。, 及时预见和防止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由此所引起的各种责任,避免和防止合同争执造成损失。, 对干扰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同时又应使承包商免于承担责任,处于不被索赔的地位。, 向业主和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施工合同实施的情况,以及提供用于决策的资料、建议和意见。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在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

A.建立合同管理保证体系

B.做好合同的监督工作

C.跟踪合同实施情况

D.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E.索赔和反索赔管理

正确答案是:建立合同管理保证体系, 做好合同的监督工作, 跟踪合同实施情况, 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索赔和反索赔管理

5.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过程的控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选择一项或多项:

A.承包商除了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外,还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清洁和工程保护等负责。

B.合同控制的特点是具有动态性,合同实施是随着变化的情况不断进行调整的。

C.承包商无权获得合同实施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D.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仅针对与业主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而且包括与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

E.合同实施的控制可以使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协调一致,形成一个有序的项目管理过程。

正确答案是:承包商除了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外,还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清洁和工程保护等负责。, 合同控制的特点是具有动态性,合同实施是随着变化的情况不断进行调整的。, 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仅针对与业主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而且包括与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 合同实施的控制可以使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协调一致,形成一个有序的项目管理过程。

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

A.业主提出变更要求。

B.设计图纸的修改与补充。

C.工程环境的变化。

D.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

E.政府部门对拟建项目的新要求。

正确答案是:业主提出变更要求。, 设计图纸的修改与补充。, 工程环境的变化。, 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 政府部门对拟建项目的新要求。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发生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发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包括,保护好已完成工程。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时,当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

选择一项或多项:

A.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

B.调解机关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

C.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D.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E.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正确答案是:调解机关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8.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施工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B.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C.当事人违约时合同无法解除。

D.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E.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是:施工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9. 关于工程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选择一项或多项:

A.索赔是一种双向行为。

B.工程索赔是为了弥补遭受损失一方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

C.工程索赔是一种经济补偿行为。

D.工程索赔不是违约责任。

E.工程索赔属于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是:索赔是一种双向行为。, 工程索赔是为了弥补遭受损失一方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 工程索赔是一种经济补偿行为。, 工程索赔不是违约责任。

10. 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方式有很多种,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按照索赔的目的和要求进行分类,可分为()。选择一项或多项:

A.单项索赔

B.工期索赔

C.费用索赔

D.综合索赔

E.道义索赔

正确答案是:工期索赔, 综合索赔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标准完整版,最高法民一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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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当依法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计算折价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2年第22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以何种标准计算折价补偿款?

法官会议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交付工作成果即建设工程并由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如果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应的规范或者标准组织验收,但接收建设工程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十四条等规定,视为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主要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根据上述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当依法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计算承包人应得折价补偿款。实务中,之所以出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情形下以何种标准计算折价补偿款的争议,在于未能准确理解《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复杂性,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合理预期以及对于相关合同风险的预先安排,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没有更加科学、合理、简便有效的折价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具有相当的合理性。这种方式可以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双方当事人均不能从无效合同中获得超出合同有效时的利益,符合当事人的合理预期和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能够保证案件裁判的社会效果。《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虽然使用了“可以参照”的表述,但如果工程建设未发生大规模设计改变,或者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约定不存在严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人民法院在具体裁判中,不宜任意将“可以参照”理解为可以参照、也可以不参照。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结算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2年第3次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当事人签订的结算协议是否有效?

法官会议意见

当事人有权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合同无效后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就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未按约定支付的违约责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根据该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款)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作出约定,是当事人的权利,是自愿原则的体现,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结算协议的效力。

三、承包人已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可以在一审辩论终结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另诉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不应受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承包人已经起诉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能否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另行起诉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官会议意见

转包和违法分包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关系。承包人有权依据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权依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事实请求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本款解释是为保护农民工等建筑工人利益所作的特别规定。实践中存在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分别起诉请求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为防止不同生效判决判令发包人就同一债务分别向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清偿的情形,需要对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的起诉做好协调。

在承包人已经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可以在一审辩论终结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另诉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不应受理。实际施工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标准完整版,如果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应当将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和实际施工人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四、合同无效,承包人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合同无效,承包人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是否应予支持?

法官会议意见

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及借用资质合同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前述合同关于实际施工人向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企业支付管理费的约定,应为无效。

实践中,有的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会派出财务人员等个别工作人员从发包人处收取工程款,并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但不实际参与工程施工,既不投入资金,也不承担风险。实际施工人自行组织施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只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该管理费实质上并非承包人、出借资质的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管理的对价,而是一种通过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违法套取利益的行为。此类管理费属于违法收益,不受司法保护。因此,合同无效,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不予支持。

五、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官会议意见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故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其建设完成的建设工程依法可以流转。

主要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建设工程宜折价、拍卖。因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故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六、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官会议意见

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主要理由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款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享有的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之规定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标准完整版,最高法民一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业法官会议纪要,只有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不属于“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七、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0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实际施工人是否包含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法官会议意见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本条解释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关系。原则上,当事人应当依据各自的法律关系,请求各自的债务人承担责任。本条解释为保护农民工等建筑工人的利益,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允许实际施工人请求发包人在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对该条解释的适用应当从严把握。

该条解释只规范转包和违法分包两种关系,未规定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因此,可以依据《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八、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工程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0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对其施工工程折价补偿?

法官会议意见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主要理由

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因此,在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九、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因工程建成的房屋已经办理网签而消灭(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建成的房屋已办理网签,承包人是否仍有权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官会议意见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因工程建成的房屋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而消灭,如符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成立要件,承包人仍有权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主要理由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

五条至第四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

由此可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是承包人的法定权利,在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就已经成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是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而采用的行政管理手段,并非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公示方式,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亦不导致承包人原本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此不成立或者消灭。

如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与房屋买受人之间发生权利冲突的,属于权利顺位问题,可另行解决。

十、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约定“管理费”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7次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法官会议纪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行为无效时,对于该合同中约定的由转包方收取“管理费”的处理,应结合个案情形根据合同目的等具体判断。

如该“管理费”属于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而转包方也实际参与了施工组织管理协调的,可参照合同约定处理;对于转包方纯粹通过转包牟利,未实际参与施工组织管理协调,合同无效后主张“管理费”的,应不予支持。

合同当事人以作为合同价款的“管理费”应予收缴为由主张调整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基于合同的相对性,非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方与转承包方之间有关“管理费”的约定主张调整应支付的工程款。

十一、转包法律关系中转承包人的权利行使界限(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20年第3次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

发包人能否基于与承包人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对抗转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请求权?

法官会议意见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所承包工程转包给转承包人,属于违法转包行为。相对于发包人而言,转承包人仅系承包人在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情况下所使用的履行辅助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履行辅助人通常不能取得针对发包人的直接请求权。

鉴于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2020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43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明确了转承包人可以取得对发包人的直接请求权,故发包人与承包人合同中约定的能够对承包人行使的抗辩,亦有权对转承包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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