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设计要求,设定沉降观测点。
2、规范依据:根据规范《JGJ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第7.1.5条: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施工阶段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
2)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荷载增加情况确定。民用高层建筑宜每加高2 层~3 层观测1 次,工业建筑宜按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若建筑施工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 、50% 、75% 和100% 时各测1 次;
3) 施工过程中若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1 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 月~3 月观测1 次。
2 建筑运营阶段的观测次数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表格,应视地基士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确定。除有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观测3 次~4 次,第二年观测2 次~3 次,第兰年后每年观测1 次,至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观测要求为止。
3 观测过程中,若发现大规模沉阵、严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等,或出现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J戚、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应提高观测频率,并应实施安全预案。
4 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可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100d 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1mm/d~0.04mm/d 时,可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对具体沉降观测项目考什么证赚钱多,最大沉降速率的取值宜结合当地地基土的压缩性能来确定。
3、沉降观测人员应固定,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及水准尺,固定水准点,按规定日期、方法、线路进行观测,观测应在成象清晰稳定时进行,每次观测结束后,要及时检查记录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并进行误差分析,然后将观测结果引入成果表中,计算沉降量和累计沉降量。
4、如发现数据异常建筑工程沉降观测规范表格,沉降观测质量控制,一次沉降量过大,或不均匀沉降应组织复测,如数据异常应通知设计及勘察部门,共商解决办法。
规范节选
《JGJ 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第5.2条 沉降基准点布设与测量
5.2.1 沉降观测应设置沉降基准点。特等、一等沉降观测,基准点不应少于4 个;其他等级沉降观测,基准点不应少于3 个。基准点之间应形成闭合环。
5.2.2 沉降基准点的点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点应避开交通干道主路、地下管线、仓库堆枝、水惊地、河岸、松软填土、滑坡地段、机器振动区以及其他可能使标石、标志易遭腐蚀和破坏的地方。
2 密集建筑区内,基准点与待测建筑的距离应大于该建筑基础最大深度的2 倍。
3 二等、三等和四等沉降观测,基准点可选择在满足前款距离要求的其他稳固的建筑上。
4 对地铁、高架桥等大型工程,以及大范围建设区域等长期变形测量工程,宜埋设2 个~3 个基岩标作为基准点。
5.2.3 沉降工作基点可根据作业需要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基点与基准点之间宜便于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联测。
2 当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联测时,相关各点周围的环境条件宜相近。
3 当采用连通管式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时,工作基点宜与沉降监测点设在同一高程面上,偏差不应超过10mm。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应在不同高程面上设置上下位
置垂直对应的辅助点传递高程。
5.2.4 沉降基准点和工作基点标石、标志的选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准点的标石应埋设在基岩层或原状土层中,在冻土地区,应埋至当地冻土线0.5m 以下。根据点位所在位置的地质条件,可选埋基岩水准基点标石、深埋双金属管水准基点标石、深埋钢管水准基点标石或混凝土基本水准标石。在基岩壁或稳固的建筑上,可埋设墙上水准标志。
2 工作基点的标石可根据现场条件选用浅埋钢管水准标石、混凝土普通水准标石或墙上水准标志。
5.2.5 沉降基准点观测宜采用水准测量。对三等或四等沉降观测的基准点观测,当不便采用水准测量时,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表格范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本,风电场现场施工执行有效标准规范、规范、规程清单(最新版本)
XXX风电场现场执行有效标准、规范、规程清单(最新版本)第一部分 风电场工程施工验收标准(一)工程通用规范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DL/-.风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DL/—.风力发电机组 验收规范GB/T -2006(二)风力发电机组1.风力发电机组装配和安装规范 GB/T —.风力发电机组 验收规范GB/T —2006 (三)风电场风力建筑工程1.普通砼用砂、石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及检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预拌混凝土-.钢筋机械连接通用规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 63-.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90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 GB/-.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9326.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 DL/.1—2005(四)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9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96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DL/.1—5161.17-.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9214.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DL/T782—2001(五)送电工程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110~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2002(六)公路工程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F50-.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工程技术规范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2007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通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员工录用管理制度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一)、福利待遇?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二)、休假?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二、员工入职准备?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原件待查。?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4、4张一寸照片?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三、行政手续?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本,风电场现场施工执行有效标准规范、规范、规程清单(最新版本),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四、用人部门指引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本,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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