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员变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实施。第五条在本市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进行基本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京建法〔2018〕24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实施。

各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从业管理

第五条在本市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进行基本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信息、人员信息和业绩信息。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自行更新。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应与本机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且熟练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依法签订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代理活动。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得代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代收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应责任。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招标人。招标人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保存档案资料的,应当在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档案管理的范围、期限和费用。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四)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五)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七)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八)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九)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及发布

第十二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并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是指通过采集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市场行为信息,并依据《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的活动。

第十三条市场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良好行为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和从业人员情况,一年内依法承揽业务、受到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参加培训考核、市场主体满意度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市场行为信息。

不良行为信息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一年内在监督检查中被查出的不规范行为,以及违反相关的规定,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本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市场行为信息。

第十四条良好行为信息采集方式:

(一)营业场所信息八大员变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本市工商注册信息和企业申报信息;

(二)人员信息,自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采集;

(三)业绩信息,采用依法应当招标的本市建设工程项目累计中标金额排名和累计完成招标数量排名信息,自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采集;

(四)奖项信息,采用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奖励,由负责组织开展表彰、奖励的部门或组织提供;

(五)培训考核信息,采用招标代理机构培训、考核信息,自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采集或企业自行申报;

(六)市场主体满意度信息,采用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已完成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评分信息,自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采集;

(七)社会责任信息,采用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专业性活动、特殊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信息,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采集。

第十五条不良行为信息采集方式:

采用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监督检查结果信息,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本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建立异议信息申诉与复核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市场行为信息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系统上填报申诉的相关内容及联系方式,并将书面材料一次性提交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并在收到书面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基础分值+良好行为得分-不良行为积分。其中,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基础分值为60分。

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系统按照《评价标准》,每月自动对招标代理机构一年内的市场行为进行评价,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评价分值,实行差别化监管。

(一)评价分值高于90分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激励机制:

1.监督检查时,减少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2.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有关部门选择协作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价分值低于60分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限制机制:

1.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提示招标人慎重选择;

2.监督检查时八大员变更,加大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3.评优评先时,相关部门或专业协会予以慎重选择;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的不少于8个学时的法律法规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加强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查阅招投标档案资料(含纸质和电子档案),以及招标代理行为抽查;

(二)对招标程序、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质量、招投标活动组织、投诉和异议等类型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记分和处理;

(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投标投诉举报,加大投诉处理的查处力度。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报送虚假信息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对存在报送虚假信息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学什么技能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定期组织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培训与考核,并将培训、考核结果纳入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招投标业务培训。自行组织培训的,应当保存相关培训记录。

第二十六条鼓励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二年。

2022年八大员题库,上蔡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公告(调整)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豫乡振[2021]11号)文件规定,结合国家及省2021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考评要求,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对2022年计划实施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按照项目库入库程序进行了申报入库,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入库项目进行了初步审核,项目符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际需。调整后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需求资金.85万元2022年八大员题库,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此次调整计划新增入库项目

1.上蔡县智能产业园项目

(1)建设任务:项目主要用于标准化生产车间建设,计划建设5栋标准化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万元。

(3)绩效目标:采取政府投资建设、企业租赁方式实施。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县开发区所有,租赁企业与县开发区签订租赁协议,年租金为政府投入建设资金的7%左右,租金收入用于县级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低收入群体特困救助、人居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同时,该项目可提供3000人的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到企业务工,脱贫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以上。

(5)责任单位:县开发区

2.上蔡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改造,改造户数330户,C级每户改造补助金额不超过元,D级1-2人户改造补助面积30平方米,补助金额不超过元,3-4人户改造补助面积40平方米,补助金额不超过元,4人以上按照每平方米800元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元。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670万元。

(3)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群众房安全问题,确保群众不因住房问题返贫,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群众满意度98%以上。

(4)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3.上蔡县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

(1)建设任务:对脱贫众人口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内小额贷款,为其缴纳小额贷款风险保证金,共使用小额信贷补偿金资金300万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7月,完工时间2022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22年12月。

(4)绩效目标:通过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实行财政贴息的小额贷款政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贫困人口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5)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中直、省派及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项目

(1)建设任务:在24个中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村及27个市派第一书记村实施种养殖产业、标准化厂房、冷库建设、产业设备购置等产业项目及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3681.03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7月,完工时间2022年12月,完成验收时间2022年12月。

(4)绩效目标:通过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实行财政贴息的小额贷款政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贫困人口满意度不低于90%,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5)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6.上蔡县产业融合示范园二期项目

(1)建设任务:在上蔡县产业融合示范园内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基地7000平方米,其中冷链储存区2500平方米,冷藏库1500平方米,冷冻库1000平方米。恒稳恒湿储存区1000平方米,常温储存区1000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安排资金2000万元。

(3)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高上蔡县检验检测能力,提高区域仓储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等,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工程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势必将产生长效的综合效益,尤其是社会效益能有效带动社会各项目事业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4)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7.邵店镇十里铺村高标准蔬菜大棚产业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建设任务:新建两个高标准蔬菜大棚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80万元。

(3)责任单位:邵店镇

8.上蔡县无量寺乡郝坡、齐海乡马庵、洙湖镇张寨桥梁项目

(1)建设任务:在无量寺乡郝坡、齐海乡马庵、洙湖镇张寨桥梁项目分别新建桥梁1座。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300万元。

(3)绩效目标:通过实施桥梁改建工程,改善群众出行问题。

(4)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9.上蔡县公路灾毁重建项目

(1)建设任务:在和店镇芦村实施西桥改建项目,改建危桥一座,全长25.06米,宽12米。在五龙镇高白玉至展庄寨实施道路改建项目,改建道路2.298公里,C25水泥混凝土两侧各加宽补强0.4M宽,厚度20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宽度4.5M,压实厚度5CM。在朱里镇大董至田庄实施道路改建项目,改建道路1.5公里,C25水泥混凝土两侧各加宽补强0.6M宽,厚度18CM,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宽度4.5M,厚度18CM。在黄埠镇黄埠村-无量寺实施道路改建项目,改建道路4.212公里.C25水泥混凝土两侧各加宽补强0.75米宽,厚度18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宽度6m,压实厚度4cm;AC-13C细粒式聘甘矣疑土罩面宽度5-6m,压实厚度3CM。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826万元。

(3)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村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为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便利的外出务工条件,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8%。

(4)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10.上蔡县邵店镇刘岳村黄姜产业园项目(省农业厅申请的地理农产品标志专项资金)

(1)建设任务:1、黄姜文化长廊243.465万。①黄姜村庄基地硬化道路,300米商混硬化路5.5米宽、14公分厚、300米长、210元/平方,共计34.65万。②黄姜文化长廊铺设沥青路4.5米宽、5公分厚、3900米长、70元/平方,共计122.85万。③黄姜文化长廊铺设沥青路配套路边石2000米,40元/米,共计8万。④黄姜文化长廊沥青路画线2000米、40元/米,共计8万。⑤黄姜文化长廊花墙建设800米、48元/米,共计3.84万。⑥黄姜文化长廊文化墙建设2.5米高、750米长、230元/平方,共计43.125万。⑦黄姜文化墙体喷白所需油漆400桶、200元/桶,共计8万。⑧黄姜宣传文化标志性门楼15万。⑨黄姜文化长廊道路硬化47.135万。2、黄姜文化展厅130万。3、种植基地建设79.4万元。品种引进:19.4万元。(购买新品种姜种斤,每斤6.4元)。新技术推广((病害防治):10万元。购买生物农药5万元,有机肥料5万元。170米深井3眼:40万元,(含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30日前招标,2022年9月1日前开工建设,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2022年八大员题库,上蔡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公告(调整),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每年租赁或经营按7%的租金归村集体,通过打造黄姜种植基地,推广生姜文化,提高刘岳村群众服务业收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刘岳村集体经济实力,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保障23户脱贫户及监测户稳定脱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黄姜产值500万元。

(5)责任部门:邵店镇

11.上蔡县小岳寺乡奇异果产业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1173平方米框架结构,保鲜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心,农产品销售展示厅一座,新建5760平方米钢架结构连栋育苗棚一座。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7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7.6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年8月30日前招标,2022年9月1日前开工建设,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驻马店潍蔡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入驻,进行绿色蔬菜种植,种苗研发培育,带动本村及周边农产品生产、销售,每年租赁或经营按7%左右的租金收入归村集体所有,用于发放八大员工资或发展村内公益事业,带动本村及周边群众,优化种植,养殖结构,提高稳定务工就业。

(5)责任部门:小岳寺乡

(二)年初3月底已经审定入库项目

1.上蔡县脱贫户及监测户外出务工就业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对转移就业、灵活就业的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按照算账周期工资总收入的1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元。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3910万元。

(3)绩效目标:按照算账周期工资总收入的1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元,脱贫户监测户每人每年可实现增收2000元。受益脱贫群众人口满意度100%。

(4)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上蔡县村级公益岗位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在全县26个乡镇(街道)设立卫生保洁、道路养护、林网护林、交通劝导、托养中心护理、优抚对象联络、光伏电站管理、巡河等村级公益岗位,每人每月工资500元,完成公益林管护、光伏电站管护、农村公路养护等公益任务。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4800万元。

(3)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将安排村级公益岗位,帮助脱贫家庭劳动力及困难群众实现就近就业,有效解决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问题,群众年增收6000元左右,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4)责任单位:26个乡镇(街道)、县人社局

3.上蔡县脱贫户及监测户自主发展种植业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对全县26个乡镇(街道)行政村脱贫户发展自主种植业的,政府进行扶持,对脱贫户种植的中药材、大棚、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等给予适当补助。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2020万元。

(3)绩效目标:脱贫户通过自我发展种植业,实现稳定增收,发家致富,带动全县多户脱贫人口脱贫增收,每户平均增收1000元以上。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100%。

(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上蔡县“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对脱贫家庭群众开展分类培训。其中:职业教育助学每人每学期1500元补助标准;短期技能培训每人2000元补助标准,可支持脱贫家庭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520万元。

(3)绩效目标:对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进行补助。同时,通过分类培训脱贫人口,使脱贫群众掌握相关技能,提升劳动素养,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务工收入,受益群众满意率100%。

(4)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5.上蔡县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8个乡镇、3个办事处的40个行政村实施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实施土壤改良工程、新打配套机电井、低压地埋输电线路、硬化田间机耕路、新建田间农用桥涵、疏浚沟渠等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8万元。

(3)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项目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不断扩大,项目区每年粮食可增产增收,促进农民纯收入增长。

(4)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上蔡县1.5万亩高效节水示范区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上蔡县大路李乡的朱里桥村、孟尧村、唐楼村,无量寺乡的后陈村、王连湖村以及吴宋湖农场一共5个行政村、1个种子站和1个农场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5万亩。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实施土壤改良工程、新打配套机电井、低压地埋输电线路、硬化田间机耕路、新建田间农用桥涵、疏浚沟渠等。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3754.8万元。

(3)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新增和改善溉面积1.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年节约水量131.24万m2,灌溉水利用率提高到83%,机耕面积增加到100%,道路通达率提高到100%,项目区公众满意度较高。

(5)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7.上蔡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

(1)建设任务: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在全县建设20个主体新建冷藏保鲜设施,单个实施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建设投资的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400万元。

(3)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

(5)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8.上蔡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每村按照村级总人口的2%配备保洁员,共为460个行政村配备农村环卫保洁员;结合村级实际需要,为各村配备垃圾桶、垃圾车、垃圾中转设备等基本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通过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和转运,每天清运农村生活垃圾约500吨,对全县农村道路进行清扫和保洁,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2)资金安排:计划安排资金.695万元

(3)绩效目标: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解决了乡村生产、生活废弃物等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乡村生产、生活及人居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受益群众满意率达95%。

(4)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9.上蔡县2022年小麦增产增收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全县144万亩小麦进行植保无人机施药防治,实现小麦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全覆盖。按照“无人机+防治药物+防治技术”的模式进行防治。植保无人机采用带药量10-20升、多旋翼无人机。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1657.2万元。

(3)绩效目标:围绕“两控两提升”(即控制产量损失、控制毒素超标,提升小麦品质、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全县144万亩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100%,综合防控效果达到90%以上,病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4)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10.上蔡县黄埠镇南王楼村绿色蔬菜产业园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1173平方米框架结构,保鲜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心,农产品销售展示厅一座,新建5760平方米钢架结构连栋育苗棚一座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569万元。

(3)绩效目标:上蔡县黄埠镇南王楼村绿色蔬菜产业园由驻马店潍蔡农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入驻考什么证赚钱多,进行绿色蔬菜种植,种苗研发培育,带动本村及周边农产品生产、销售。新建项目由村属企业承租使用,产生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带动本村及周边群众,优化种植,养殖结构,提高稳定务工就业。

(4)责任部门:黄埠镇

11.上蔡县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在全县26个乡镇(街道)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50个村。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3448万元。

(3)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安全饮水提升工程,改善群众饮水安全。

(4)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12.上蔡县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计划在全县各个乡镇(街道)新建村级道路30公里,12%石灰稳定土基层宽5.1米、厚16厘米,C25水泥混凝土面层宽4.5米、厚18厘米的村级道路,解决全县村组道路硬化问题。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2634.72万元。

(3)绩效目标:通过实施交通行业行政村通硬化路,改建村内道路建设项目30公里,解决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带动村级发展,促进群众持续增收,受益群众满意率98%。

(4)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13.上蔡县黄埠镇小王营甘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1)建设任务:一期新建2500平方米农产品加工厂一座,墙体为砖混结构,顶为钢架结构,新建1000立方米保鲜冷库一座,项目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2)资金安排:需求资金312.88万元。

(3)绩效目标:项目建设的恒温恒湿保鲜库(窖)和深加工场地均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预计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不低于15万元,壮大集体经济,惠及脱贫户47户147人,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项目在种植、储运、深加工等阶段,均需要大量人工,可安排当地劳动就业人口在50人左右,增加农民收入,年均增收1万元。并可将一部分农民培养成红薯种植、管理能手,进一步扩大红薯种植规模,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责任部门:黄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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