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过程中开展了标准与专利的专题研究,可作为处理工程建设标准的专利问题提供借鉴;
五个专题研究:
1)模板侧压力
2)施工阶段风荷载
3)模板工程试设计
4)预应力锚具的传力性能
5)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
(2)系统地提出了模板及支架设计方法的构造措施;
(3)提出了预应力结构工程耐久性相关的施工规定,有利于促进我国预应力施工技术的发展;
(4)系统提出了混凝土制备、运输、浇筑和养护等施工操作要求;
(5)首次提出高温、雨期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6)反映国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发展的实际情况,系统提出了装配式结构施工验算的技术规定。
☞《施工规范》内容简介
本《施工规范》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制备与运输、现浇结构工程、装配式结构工程、冬期、高温和雨期施工、环境保护等11章及6个附录。
本《施工规范》章节设置基本上沿袭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2、《验收规范》-2002的构架,并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混凝土制备、运输及现场施工是本《施工规范》的重点内容,包括混凝土施工过程的多项技术内容。
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方面规范了测温方法,温度控制参数更加具体。
☞相关规范几个变化点
(1)几个新术语
1)胶凝材料——混凝土中水泥和活性矿物掺合料的总称。
引自《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011
2)水胶比W/B(原称水灰比W/C)—混凝土中用水量与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比。
引自《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011
3)混凝土保护层——结构构件中钢筋外边缘至构件表面范围用于保护钢筋的混凝土,简称保护层。
引自《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0
4)混凝土“运输”和“输送”
运输—混凝土生产后送至现场过程(一般由商品混凝土厂家完成)
输送—将运输后的混凝土送至浇筑部位的过程
5)混凝土“浇筑”和“振捣”区别
混凝土“浇筑”包含了浇筑和振捣,它是一个过程
混凝土“振捣”—它是指操作的一个工序
6)混凝土养护
《原规范》称“自然养护”—指在自然状态(如浇水或覆盖)下进行的养护过程。
《施工规范》养护—指采取不同技术方法进行养护的过程。如:洒水养护、覆盖养护、喷涂养护剂养护、带模养护。
《原规范》中的“浇水”概念,《施工规范》而采用了“洒水”概念,其意同在于节水,浇水有过量的嫌疑。
7)高温施工定义——规定日平均气温达到30℃时而进入高温施工。
8)雨期施工定义——所指“雨期”是指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下雨时间段,包括雨季和雨天两种情况。
(2)原材料的差别化复验:
当符合下列两个条件时,可将检验批量扩大一倍:
1)对经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
2)同一工程(包括多个单位工程)、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三次进场检验一次合格;
(3)对于“批次”的理解
所谓进场“批次”是将每种材料的每一次进场作为一个“批次”。
1)当一次进场数量超过检验批量时,则应划分多个检验批进行检验;
2)当每次进场的材料数量较少不足一个检验批的容量时,应按“批次”检验,《施工规范》规定:当能够确认2次以上进场材料为同一出厂批次时可按照出厂批次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批量进行检验。
(4)关于“开盘鉴定”
预拌(或称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均应组织开盘鉴定,但可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由不同人员参加:
1)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混凝土土专业工长和试验工及试验室代表并共同参加。
2)当采用预拌混凝土时,由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厂家)总工程师组织,搅拌站技术、质量负责人和试验室等代表参加。
3)对开盘鉴定当有合同约定时,应按合同约定进行。
(5)将混凝土工程一章拆分为“混凝土制备与运输”和“现浇结构工程”两章,因为:
1)篇幅很大,章节不协调
2)近20年来土木工程的迅速发展,“四新”技术的应用
3)当采用预拌混凝土时,“混凝土制备与运输”一般由预拌混凝土厂家来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而“现浇结构工程”一般由施工单位来完成。
(6)《施工规范》侧重过程控制,强调质量检查
每一章中均有一节为“质量检查”
,这里检查主要为过程控制的检查,对实体质量 验收方法、数量、标准归到《验收规范》。
(7)引进施工管理、施工安全的要求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内容:
1) 危险目标的确定
2) 预防措施
3)应急机构组成、责任和分工
4)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和程序
5)现场医疗机构和救护
6)安全疏散、紧急避险
7)工程抢险等
(8)《施工规范》条文中,“宜”字用词较多
1)与前述作为“通用标准”相呼应
2)充分考虑我国各地区在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
主要条文解读
☞《施工规范》的适用范围(第1.0.2条)
适用的混凝土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既适用于现场混凝土结构施工,也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预制构件生产、钢筋加工等场外施工。
☞《施工规范》与 相关标准的关系
1、与《施工规范》混凝土分项工程相关的常用现行国家标准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1(2006年版)2006.11.1实施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7.1实施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2.1实施
4)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2011.10.1实施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2(2011年版) 2011.8.1实施
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5.1实施
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011
2011.12.1实施
8)《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2006
2007.6.1实施
9)《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2009 2009.10.1实施
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9.1实施
11)《混凝土用水标准》-2006
12)《预拌混凝土》-2003
13)《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范》JGJ/T10-2011 2012.3.1实施
1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2.1实施
15)《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7.1实施
2.当相关标准不一致时处理原则
(1)有强制性条文的,必须执行
(2)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的应执行
(3)按照等级较高的标准执行(国标→行标→地标)
(4)同等级标准按照较新标准执行
(5)按照规定较严的标准执行
(6)申请标准管理部门(标准化)协调解决。
☞基本规定
(一)《施工规范》
第3.3.7条: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检测和试验计划,并应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检测和试验计划,制定见证计划。
检测试验(依据《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2010)
1.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按试验项目分别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检测试验参数;
(3)试样规格;
(4)代表批量;
(5)施工部位;
(6)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2.施工检测试验计划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材料和设备的检测试验应依据预算量,进场计划及相关标准规定的抽检频率确定抽检频次;
(2)应依据施工流水段划分、工程量、施工环境及质量控制的需要确定抽检频次;
(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检测频次;
(4)计划检测试验时间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定。
3.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管理流程:
制定检测试验计划→制作试件→登记台帐→送检→检测试验→检测试验报告
☞混凝土制备与运输
基本要求可归纳为如下6点:
混凝土制备方式的选择与场外运输的基本要求;
2.各种混凝土原材料的选用原则、质量要求和储存规定;
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规定;
4.混凝土搅拌的基本要求;
5.混凝土运输的基本要求;
6.混凝土制备与运输过程的质量检查。
(一)一般规定
1、混凝土制备方式的选择
我国目前混凝土制备主要有三种方式:
(1)搅拌站专业化生产;(优先选用,具有资质,质量稳定,环保节能)
(2)现场较大规模集中搅拌(条件受限时采用,但应具有自动计量装置设备,计量检定,基本等同预拌混凝土)
(3)施工单位在工地进行的零星少量混凝土搅拌
只有当上述条件均不具备时,才允许使用人工计量、机械搅拌的方式制备(如磅秤应经检定、校准,搅拌机应采用强制式并符合国标《混凝土搅拌机》GB/的要求。
2.混凝土场外运输方式选择及基本要求
混凝土场外运输,是指将预拌混凝土由搅拌站送至施工现场的过程。
各地对混凝土的场外运送大多采用搅拌运输车,搅拌运输车的旋转拌合功能能够避免运输途中混凝土离析,有效保证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匀质性和工作性。
混凝土连续供应和施工是保证混凝土结构整体性和某些重要功能(如防水功能等)的重要条件。因此《施工规范》第7.1.3条(3)款要求混凝土应“保证连续供应”和“满足施工需要”。
(三)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基本原则
1)应在满足混凝土强度 、耐久性和工作性要求的前提下,减少水泥和水用量;
2)对有抗冻、抗渗、抗氯离子侵蚀和化学腐蚀等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的规定;
3)应考虑环境对施工及工程结构的影响;
4)试配所有的原材料应与施工采用的原材料一致。
3.相关规范对混凝土强度等级、最大水胶比、最小胶凝材料用量要求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0第4.1.2条规定:
1)素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15;
2)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20;
3) 采用强度等级400 MPa 及以上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4)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
5)承受重荷载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0第3.5.3条对最大水胶比规定:
1)环境等级为一类时:最大水胶比为0.6
2)环境等级为二a类时:最大水胶比为0.55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011,混凝土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的规定:
混凝土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注:①抗渗混凝土用量不宜小于/m3,砂率宜为35~45%
②泵送混凝土用量不宜小于300g/m3,砂率宜为35~45%
4.大体积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大体积混凝土由于体量较大,其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养护要求、温度控制等有别于普通混凝土。从配合比设计的角度,为了防止大体积混凝土发生收缩和温差裂缝,《施工规范》提出了如下3项规定。
(1)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及坍落度(不宜大于)要求的前提下,应采用提高掺合料及骨料的含量等措施降低水泥用量,并宜采用中、低水化热水泥;
(2)温度控制要求较高的大体积混凝土,其胶凝材料用量、品种等宜通过水化热和绝热温升试验确定;
(3)宜采用高性能减水剂。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3项规定是在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基本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的要求。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2009规定:可采用60d或90d的后期强度,可减少水泥用量,增加掺合料用量,以降低水化温升,减少混凝土内外温差,降温速度控制难度降低,并进一步降低养护费用。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2011规定:
原材料:粗骨料粒径不宜小于31.5mm,含泥量不应大于1.0%;细骨料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0%)
配合比:水胶比不宜大于0.55,用水量不宜大于/m3;砂率宜为38~42%
5.重新设计配合比
重新设计配合比的情况,主要是考虑遇到材料质量、生产条件等状况发生变化,与原配合比设定的条件产生较大差异时,原配合比已经不能保证所需要的混凝土性能。《规范》明确规定了混凝土配合比在三种情况下应该重新进行设计:
1)当混凝土性能指标有变化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时;
2)当原材料品质发生显著改变时;
3)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三个月以上时。
需要注意的是,当粗、细骨料的实际含水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粗、细骨料和拌合用水的用量。这种调整不属于配合比调整。何时应进行这种调整,主要依赖对骨料含水率的测定。按《规范》规定,骨料含水率的检验应每工作班不少于1次;当雨雪天气等外界影响导致混凝土骨料含水率变化时,应及时检验。
☞质量检查
2.进场材料复验项目
(1)水泥
水泥复验项目为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指标进行检验。与验收规范基本保持一致,但明确了水泥凝结时间应复验。
组批规定是: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
考虑到水泥质量的重要性,且由于水泥的保存期只有3个月,《施工规范》对超过保存期的水泥给出复验规定(与验收规范基本一致,为强制性条文);
“当使用中水泥质量受不利环境影响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2)粗骨料和细骨料
粗骨料复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可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检验。细骨料复验项目为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此外,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或结构处于易发生碱骨料反应环境中时,应对骨料进行碱活性检验。抗冻等级F100及以上的混凝土骨料应进行坚固性检验。
组批规定为各种骨料不超过或600t为一检验批。
(3)掺合料
矿物掺合料复验项目为细度(比表面积)、需水量比(流动度比)、活性指数(抗压强度比)、烧失量。
组批规定:粉煤灰、矿渣粉、沸石粉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考证含金量排行榜,硅灰不超过30t为一检验批(《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第6.2.5条规定当储存期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检)。
(4)外加剂
外加剂种类较多,各种外加剂的复验项目也不相同,具体复验项目应按外加剂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标准规定确定。
尽管不同外加剂复验项目不同,但《施工规范》将大多数外加剂复验项目加以归纳,分为2类,即外加剂的匀质性指标和掺外加剂后的混凝土性能指标。
组批规定为:同一品种外加剂不超过50t为一检验批。
4.混凝土强度检查
(1)强度试件制作的方法和数量应依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2(2011年版)执行。对有抗冻、抗渗等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解读,还应制作试件进行抗渗性、抗冻性等项目的试验。
(2)《验收规范》第7.1.1条: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2010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2013,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ppt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学习讲评学习讲评目录•GB/-2013的发布与实施•GB/-2013与—2000的主要变化对比•针对GB/-2013实施的工作建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1、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公告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5号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考什么证赚钱多,编号为GB/-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00同时废止。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5月13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补充修订背景补充修订背景根据建设部《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文件的要求修订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各种新材料、新工艺的产生、各种新规范及新文件的出台,以及针对近年发生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如:上海莲花河畔倒楼事故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补充修订背景补充修订背景上海莲花河畔倒楼事故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事故的间接原因:1、土方堆放不当2、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3、监理不到位4、管理不到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2、、GB//–《《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简介的简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13)是对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00)进行修订而成的。本规范共分9章和3个附表,内容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等。新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强化了可操作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1、明确了监理依据、明确了监理依据•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如: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如: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22、明确了监理依据、明确了监理依据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或公正、独立、自主)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3、对监理人员资质要求的变化、对监理人员资质要求的变化•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已取消工程实践经验年限要求的明确要求(原规范为3年)。
1.对总监的要求•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原为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并非一定是注册监理工程师)。2.对总监代表的要求•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原为1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并非一定是注册监理工程师)3.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强调了学历和监理业务培训的要求)。4.对监理员的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4、定义的变化、定义的变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组织编写监理日志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强调的是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1)监理日志新规把监理日记改为监理日志,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理解:监理日志由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记录(组织编写),监理日志不等同于监理日记,监理日记是每个监理人员的工作日记。
(2)工程计量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4、定义的变化、定义的变化(3)增加了工程延期与工程延误的定义(都造成工期延长建筑工程监理规范2013,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ppt,但其责任承担者不同)(4)平行检验•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如建设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等,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工期延期•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需要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如果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还需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承担误期责工期延误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用于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5、监理人员职责的变化、监理人员职责的变化•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参与或配合(原是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总监职责变化(由13条调整为15条,明确了总监的组织职责)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参与或配合(原是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总监职责变化(由13条调整为15条,明确了总监的组织职责) 55、监理人员职责的变化 、监理人员职责的变化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新增,与DL/-2009不同) 总监不得委托的职责增为8条(原为5条)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5、监理人员职责的变化 、监理人员职责的变化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明确了监理员的见证取样职责,表明旁站工作不只是监理员的 工作职责);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监理员职责(基本职责,应针对实际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6、监理规划内容的变化 、监理规划内容的变化 提示: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即 监理规划批准时间必须早于在第一工地会议时间)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监理工作依据; 3、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监理工作制度; 5、工程质量控制; 6、工程造价控制; 7、工程进度控制; 8、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9、合同与信息管理; 10、组织协调;11、监理工作设施。 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监理工作依据;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4、监理工作程序; 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监理工作制度; 7、监理设施。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77、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变化 、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变化 (1)重新明确了应编制监理细则的工程项目范围 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工程监理规范2013,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如: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实施细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之一:(专项)施工方案。(具体化) 对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之一:技术资料。 (2)监理细则编制的个别依据已进一步具体化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88、“一般规定”的变化 、“一般规定”的变化 •包括了原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及监理会议等内容,比较重要。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总监理工程 师共同签认。(图纸会审纪要由总监签认) 增加了一般规定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臵应科学合理。 •还应审查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 明确了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新增)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内容的变化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88、“一般规定”的变化 、“一般规定”的变化 •1、增加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删减了“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和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 •3、开工报审表(表B.0..2)增加了建设单位审批一栏。开工条件和开工令签发程序的变化 应由总监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 工令。(此程序更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更有利于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办理施工 许可证和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职责的履行,注意要提前7天发出开工令)。 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99、“四控两管一协调”变为“三控三管一协调”(见第五章标题变更) 、“四控两管一协调”变为“三控三管一协调”(见第五章标题变更)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1、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程序性审查和内容性审查2个方面: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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