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1概述1.1编制目的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的文件精神,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本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工程监理规划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1.2编制依据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强化事前策划,事中控制,事后检查,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令,2000.8.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水利工程部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201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01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2007)1.3工程概况1.3.1工程名称: 1.3.2参建单位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一检):检测单位(二检):1.3.3工程建设内容:1.3.4工程施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7月30日;1.3.5监理工作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监理人员职责为了确保顺利实现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目标,特成立《***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实施领导小组。 2.1实施领导小组 项目监理部成立强制性条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细则编制、实施落实、检查和记录工作。 组长: 成员:2.2职责 2.2.1组长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为本监理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监理项目部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 (1)组织编制和审定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2)组织本监理项目部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学习、培训。 (3)组织审查施工项目部提交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4)检查本监理项目部强制性条文监理情况,并组织编制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情况的汇报。 (5)分部工程验收时,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6)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对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情况进行总结。 2.2.2副组长分管质量和安全的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担任,为本监理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归口管理人,负责落实监理项目部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 (1)负责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2) 参加本监理项目部开展的强制性条文宣贯学习、培训。 (3)审查施工项目部提交的《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4)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要求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负责编制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情况的汇报。 (5)分部工程验收时,参与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6)工程竣工验收后,负责对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情况进行总结。 2.2.3 组织机构成员中的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记录。 (1)参加本监理项目部开展的强制性条文宣贯学习、培训。 (2)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并向副组长、组长报告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4)收集资料,及时汇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情况。2.3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2.3.1培训的目的及要求 (1)工程监理部组织进行《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增进对条文内容的理解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最新版本,提高员工执行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 (2)通过学习,要使员工理解,强制性条文是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延伸和补充,具备某些法律的属性:即一经查出违反强制性条文,不管是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都要追究责任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最新版本,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docx,因此,监理人员要认识到,强制性条文在工程建设中的实施,保证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使各级人员明确在工程实施《强制性条文》中的职责和任务。 (4)学习中应强调《强制性条文》项目和内容不会是一成不变的, 它通过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修订而不断更变。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每年可能有所变化,因此,在培训实施中应注意其时效性。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的具体监理措施 3.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情况及记录。 3.2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据所承担的务,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实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审查要点: (1)是否建立实施的组织和保证机构。 (2)宣贯培训的计划和措施。 (3)作业任务的组成是否与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相一致。 (4)项目划分是否和经过审查的《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相符。 (5)引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为有效版本。 (6)引用条款是否正确。 (7)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措施。 3.3根据经过审批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项目监理部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3.3.1分为开工前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见附表3),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所检查的内容要与经过审批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内容相对应。 3.3.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据实记录并填写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并由监理工程师逐条检查并核实。3.4在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报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见附表4),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逐一审核执行情况,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审查。3.5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复查汇总,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见附表5),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组织核查、确认。3. 7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总结》。3.8其它注意事项和检查工作:(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报审文件时,应注意是否包括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内容:(2)工程各工序交接时,检查确认相应的强制性条文已得到实施后,才可进行交接移交: (3)检查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
建筑工程验收规范最新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规定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
3.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理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3.0.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建筑工程验收规范最新标准学什么技能好,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汇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建筑工程验收规范最新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规定,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0.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3.0.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a)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a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a不宜超过5%,不宜超过10%。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50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