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508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18919-2002)

本标准适用于水资源利用的规划,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和管理,并为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各类水质标准提供依据。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4.1本标准按用途分类。4.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类别见表1。

文档简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2002前言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方针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5084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508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18919-2002),提高城市污水利用效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中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部分为第一项。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上海沪标工程建设咨询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上海技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金屏、周锡全、姜文源、王琳、吕士健、王超、张红彦、薛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原则、类别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水资源利用的规划,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和管理,并为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各类水质标准提供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人标准达成协义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城市污水设市城市和建制镇排人城市污水系统的污水的统称。在河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生产废水和截流的雨水。3.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以城市污水为再生水源,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可用的水的水质标准,通过管道输送或现场使用力式予以利用的全过程。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4.1本标准按用途分类。4.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类别见表1。4.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类别与GB/—2002对照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表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类别序号分类范围示例1农、林、牧、渔业用水农田灌溉种籽与育种、粮食与饲料作物、经济作物造林育苗种籽、苗木、苗圃、观赏植物畜牧养殖畜牧、家畜、家禽水产养殖淡水养殖2城市杂用水城市绿化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绿化冲厕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城市道路的冲洗及喷洒车辆冲洗各种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施工工场地清扫、浇洒、灰尘抑制、混凝土制备与养护、施工中的混凝土构件和建筑物冲洗消防消火栓、消防水炮3工业用水冷却用水直流式、循环式洗涤用水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锅炉用水中压、低压锅炉工艺用水溶料、水浴、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产品用水浆料、化工制剂、涂料4环境用水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娱乐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观赏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湿地环境用水恢复自然湿地、营造人工湿地5补充水源水补充地表水河流、湖泊补充地下水水源补给、防止海水入浸、防止地面沉降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对照表表A.1序号本标准分类名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类小类1农、林、牧、渔业用水A01–052城镇杂用水EN47-5080-813工业用水B-D06-464景观环境用水N79-805补充水源水-GB/-2002参考文献-2001工业锅炉水质-1997海水水质标准-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89渔业水质标准-19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CJ/-199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19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标准CJ/-1999城市用水分类标准-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中国标准出版社(1989)

建筑制图规范标准,GB/T_50104-2001《建筑制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 筑 制 图 标 准 建 筑 制 图 标 准 for GB/T -2001 GB/T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 年 3 月 1 日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220 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建筑制图规范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2001、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2001 和《暖通调制图标准》GB/T -2001 为国家标准,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J 1-86、 《总图制图标准》 GBJ 103-87、 《建筑制图标准》 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 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筑制图规范标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GB/T_50104-2001《建筑制图标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下达的任务, 本标准编制组对 《建筑制图标准》 (GBJ 103-87)进行了修编。编制组首先参照 1990 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 随后提出了送审稿, 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 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 一、与 1990 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 ISO TC/10 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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