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制度试行办法

硕士学位论文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制度试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100%进行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

广西师范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制度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决定试行学位论文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的校外同行专家是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外省研究生导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类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第四条 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 》和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连同学位论文交导师审阅。导师应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阅、如实评价,如认为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并确认其研究成果已达到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在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将资格审查表、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学院审核。

第二章 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程序

第五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100%进行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

第六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编号,按当年申请学位总人数的10%进行随机抽取,被抽到的学位论文按要求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其他学位论文进行常规评审。

第七条 各学院将所有外审论文的论文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以及致谢部分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 □□□”代替 )后,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研究生学院。

第八条 研究生学院将外审的学位论文按一定格式编制密封号和装订后,送达校外专家同等进行评审,对返回的评审意见做隐名和保密处理后,提出相应意见,交付各有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九条 为保证校外同行专家有充足的时间评审论文(论文评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及论文的送达、回收工作能顺利进行,被抽到的学位申请人务必在答辩日期前两个月将答辩申请材料和论文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到研究生学院。

第十条 对需要保密的论文,由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提交《广西师范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审核表》及该项课题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论文评审范围。

第三章 盲审结果处理

第十一条 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为同意答辩的,可进行下一步论文评阅工作。

第十二条 盲审结果虽为同意答辩但存在较大异议的,如:对论文的创新性提出质疑、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提出质疑、认为论文需做修改后方可进行答辩等特殊情况,申请者须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做出说明,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是否同意进行下一步论文评阅工作的明确意见并报校学位办备案;如果分委员会不同意进行下一步论文评阅,申请者必须对论文做重大修改,半年后至一年内方能提出第二次答辩申请学什么技能好,并重新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盲审,如盲审结果为同意答辩,方可进行下一步论文评阅工作。

第十三条 盲审结果为反对答辩的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审制度试行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论文作者必须对论文做重大修改,半年后至一年内方能提出第二次答辩申请,并重新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盲审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如盲审结果为同意答辩,方可进行下一步论文评阅工作;如盲审结果仍为反对答辩的,本次申请无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研究生学院

二OO六年三月八日修订

广西师范大学—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0] 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9月份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0]32号),2010年我校又新增国际商务、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旅游管理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我校新增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环境工程以及食品工程等5个领域。通知还指出,“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列入2011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根据学校新增专业学位点建设实际和招生培养工作需要,经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定于近期开展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仅限今年我校新增的6个专业学位范畴,其他学位点的导师增遴本次不考虑。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要严格按照学校新颁布的《山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校字[2010]33号)执行。

三、为进一步优化导师队伍结构,促进导师队伍特别是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以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求,鼓励相关学院广泛挖掘社会资源,积极遴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兼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充实到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中来。

四、具体要求

(一)首次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者,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校外人员新申请担任我校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广西师范大学—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关于做好2010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二)根据导师工作实际,原则上同一名教师只能在一个专业学位点担任导师。职称为正高、且研究成果支持的可申请兼跨两个专业学位(含我校原有专业学位)担任导师学什么技能好,但要从严掌握。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次遴选工作,及时报送申请材料;要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达不到相应导师条件的,不批准其导师资格;对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四)2010年10月10日前,各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新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简况表”、《山东师范大学2010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均一式1份)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报研究生学院学科办。

(五)相关表格以及本通知下载见附件。所有表中的“近三年”起始年月均为2007年1月。

附件下载:

1、《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山东师范大学申请担任兼职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山东师范大学2010年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4、《山东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院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58006.html

(0)
上一篇 2024年 11月 27日 下午1:03
下一篇 2024年 11月 27日 下午1:03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zhiy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职业教育资格考证信息平台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