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课程教学秩序,是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研究生学院作为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宏观管理及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的管理,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和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检查、评估工作。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专业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课程安排
第三条 研究生学院和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分别负责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课程安排。学校每学年集中两次安排研究生课程,分别在每学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结束前一月内,安排下学期的研究生课程。
第四条 研究生学院和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根据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要求分别制订开课计划,下达教学任务。课程安排要求确定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可容纳学生人数、学时、学分、教材、教参等要素,并于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公布下学期课程安排结果。
第三章 任课教师
第五条 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一般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课程表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开或更改开课时间。为保证课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任课老师确因特殊因素而不能上课时,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课程和选课研究生,并事先经主管院长批准。两周以上要由各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第七条 任课教师应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做好开课选课、课堂考勤、考试安排、成绩登记、教学评估等管理工作。因任课教师责任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低下等情况的,研究生学院将参照学校有关文件作为教学事故,并报人事处处理。
第四章 免修、重修和缓考
第八条 研究生对某些课程若有较好的基础,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免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有关任课老师面试合格,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准予免修;在该课程结束时,必须与学习该课程的研究生一起参加考核。(研究生英语申请免修按《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语学习及考试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九条 研究生无故缺考或考核成绩不合格,学校不单独组织补考,研究生可在选课时申请重修,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要求与一起上课的研究生相同。每门课程一般只重修一次,重修后的合格成绩覆盖该研究生原来的不合格成绩或“缺考”记录。若该门课程因故停开,经研究生学院同意,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相近课程并参加考试。
第十条 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考,必须事先书面请假,经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及任课教师同意并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并备案后,方可缓考。申请缓考的研究生,其成绩暂登记为“缓考”,学校不单独组织补考,只需在以后学期选课时申请重修,并参加考试即可。若该门课程因故停开,经研究生学院同意,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相近课程并参加考试。
第五章 课程考核
第十一条 研究生学习的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和第二外国语必须进行考试;选修课可采取考试或考查。研究生课程的考试,可采取课堂开卷、课堂闭卷、课程论文、口试加笔试等不同的形式;研究生课程的考查,是根据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的成绩。所有任课教师和命题人员都应该严格遵守试题保密的有关规定,不许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试题应有适当的难度和份量,研究生课堂考试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0分钟,不得任意延长或缩短。
第十二条 研究生完成课程论文、作业等考核时,严禁抄袭,如有违反者,按《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师政学工〔2005〕54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研究生学院安排全校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安排。考试安排一律于考前一个月内公布,不得任意变动,确需调整的,要及时通知研究生。每个考场(不超过60人)至少要有两名监考人员,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课程考试的各项规定。研究生学院与各学院组织巡考,一旦发现违纪,即严肃处理。
第六章 考场规则
第十四条 考生应携带本人研究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按指定座位入座。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才可交卷离开考场。(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考场规则另定)
第十五条 闭卷考试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园珠笔和电子计算器(不得有编程和翻译功能)。开卷考试可以带任课教师指定的教学参考书和本人的笔记本。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应置于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第十六条 考试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考试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互换资料,不得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考场内严禁吸烟。考生在考试期间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以计时为由开启通讯工具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更不能接听手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整理好答题纸,连同试卷交给监考老师,不得延误。
第十七条 违反上述考试纪律者,考试成绩作零分计,重修本门课程,并按《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师政学工〔2005〕54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 成绩管理
第十八条 学位课程成绩合格的标准为70分以上(含70分),非学位课程成绩合格的标准为60分以上(含60分)。学位外语成绩的要求按《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语学习及考试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笔试应采用百分制;若个别课程不宜采用百分制,可采用五级记分制,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在成绩统计时分别按90、80、70、60计算(不及格成绩不作统计)。“免修”成绩在统计时按75分计算。
第二十条 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判研究生的课程成绩,保证研究生课程成绩的含金量,拉开实际上存在的好中差学生之间的成绩差距,特别是对研究生的公共课和修读人数较多的专业课,应保持成绩的正态分布。研究生课程总成绩的评定,既可以最后的考试成绩为依据,也可以综合平时的测验或作业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加以评定,但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30%。
第二十一条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试卷的评分工作并登分。登分完成并核对后,任课教师打印成绩单,本人签名后送交本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公共课考试成绩送交研究生学院。一个月内未递交成绩的,视作教学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学位课缺考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否则不能毕业。研究生选修课缺考或考试成绩不及格,研究生可选择重修,也可以不参加重修,只要修满学分即可,但选择不重修的学生原来考核不及格成绩或缺考记录将保存至个人成绩档案中。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试题、试卷(包括口试记录、课程论文等)均由该课程教学所在单位负责保存。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成绩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具体管理。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研究生修完个人学习计划确定的所有课程、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综合该研究生所修课程的考试成绩,打印《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送交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供本学院研究生因就业、考试等原因需要的个人成绩单,送交研究生学院审核并加盖研究生学院公章后有效,毕业研究生的成绩证明由学校档案馆提供,加盖档案馆成绩专用章后有效。研究生的出国成绩证明(含学历学位证书)由研究生学院审核,加盖研究生学院公章后有效。研究生的各类成绩证明应如实反映在学期间的学习状况,不得随意改动。
第八章 教学检查
第二十六条 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日常评估和检查由各学院、研究所组织实施。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不定期检查课程考勤、上课纪律,主管院长应不定期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交流,掌握本学院研究生课程进展。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是对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进行检查、评估的重要组织,不定期检查各学院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各学院应积极配合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工作,对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应认真听取,充分考虑,努力改进。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学院在各学院自我评估和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定期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抽查和不同类型的课程评估。抽查和评估的结果应反馈给有关学院,以改进课程教学工作。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教学除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我校另有特别规定外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其他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相应要求执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研究生学院
二OO六年三月三日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官宣!广西这两所师范院校,将合并!
据南宁师范大学网站消息,为顺利推进广西教育学院并入南宁师范大学各项工作,1月6日,该校召开了广西教育学院并入南宁师范大学工作组会议,会上通报了合并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了下一步并入工作计划。
这意味着,广西教育学院并入南宁师范大学已成定局,合并事宜正在快速推进。
据了解,此次合并是当地政府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决定,旨在加强广西高等教育,更好地发展师范教育,把南宁师范大学做大做强。
这也是自1960年并入广西民族学院、2002年并入南宁民族师范学校之后,南宁师范大学历史上又一办学大调整。广西教育学院和南宁师范大学这两所同根同源的高校,分隔43年后,即将再次合体。
拆分43年后,将再次合体
南宁师范大学与广西教育学院的前身,均为创立于1953年10月的广西中等学校教师进修学院。经过多年发展,1966年7月更名为广西教育学院。
而在1978年,广西方面决定将广西教育学院师训部剥离出来,单独建校,设置一所省属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并命名为“广西师范学院”。此后的40余年间,历经数次更名,并在1978年12月开始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1998年举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广西师范学院”成了如今的南宁师范大学。
在师训部剥离之后,广西教育学院继续发展,开始举办成人本、专科教育和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一直延续至今。
南宁师范大学
如今的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广西省属的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目前,南宁师范大学拥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人,硕士研究生2915人,专科生230人,预科生287人。
南宁师范大学共开设普通本科专业70个,其中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地理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等12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数排名居广西高校前列。
目前南宁师范大学主要在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招生计划类型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专科地方公费师范生、精准专项计划、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近年来,师范类专业大热,学生报考南宁师范大学的热度也比较高。从2021年广西本科普通批录取分数情况来看,南宁师范大学在广西的录取分数排名均居前列,也证明了学校生源较好,实力较强。
广西教育学院
而如今的广西教育学院,也坐落在广西南宁市,是广西省属的成人本科高等院校考证培训机构,是一所以全日制教育为主,普通专科与成人本科相互衔接的高等院校。
广西教育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419人,开设有40个普通专科专业(含专业方向)、34个成人本科专业和34个成人专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个、自治区示范专业1个。
根据学校官网,广西教育学院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8个,参与校企合作企事业单位共14家,同时正与慧科教育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深圳市聚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广西艺术学校等单位对接,开展深度合作洽谈中。
成人高校与普通本科的合并,或许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匹配。
但是事实上,广西教育学院一直在成人教育领域深耕,有着丰富的教师培训经验和畅通的培训渠道,多次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及国际合作培训项目,累计培训中小学校长6.5万多人次,中小学教师近30万人次。而南宁师范大学作为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基地等,也培养了13万多名服务基础教育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这两所学校都为广西的基础教育事业贡献了很大的力量。
所以本次合并,也是这两所高校在教育上的殊途同归。随着广西教育学院的并入,南宁师范大学将覆盖从成人、专科到本科的多层次教育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并可以汲取中小学教师的培训经验,在基础教育领域更好地施展拳脚、服务地方,提升自身的办学规模与综合实力,从而达到更好地发展师范教育,把南宁师范大学做大做强的目的。
广西师范类高校
并且,做大做强教师教育、支持师范高校建设发展,也是这些年广西一直在努力推进的重要工作,并多次出台政策支持师范高校的发展。目前广西的各大高校里,名字中带有“师范”的本、专科的高校就有10多所。
广西师范大学
其中广西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现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
广西师范大学现设本科专业79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2大门类。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6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软件工程、美术学)跻身全国前40%,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获B+档。在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中,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获得广西一流学科A类建设,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获得B类建设。经济学、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等2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翻译等18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坐落于崇左市,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广西新一轮硕士学位B类立项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人,在校生中有来自包括壮、瑶、苗、侗、彝、仫佬等31个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人数的51%以上。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现设47个本科专业、8个高职高专专业,拥有广西高校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广西高校重点培育学科2个;自治区民族院校特色学科5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专业10个。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制药工程、物理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英语、生物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财务管理、音乐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玉林师范学院
玉林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玉林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14年被列为广西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同年,开始与陕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7年圆满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含本科教育、高职教育、成高教育、留学生教育,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玉林师范学院现有64个普通本科专业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官宣!广西这两所师范院校,将合并!,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东南亚、中亚等国家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学校的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英语等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制药、财务管理、音乐学、环境设计等19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当前在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广西的师范高校发展也是一片向好,你会考虑报考这些大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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