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地处世界级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各类学生多人,各类教职工4000多人(含离退休人员)。学校已发展成为广西教师教育的“领头羊”、人文强桂的“主力军”、科技兴桂的“生力军”、广西国际教育的“排头兵”。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
在91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和“弘文励教 至臻至善”的“独秀”精神,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专业人才。现有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广西民族药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拥有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中宣部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研究基地、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共青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等一大批重要的教学科研平台(各类省级教学科研平台略)。学校是华南地区网桂林主节点依托单位,是广西实施“人文强桂”建设工程主体单位。
学校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75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35个,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2大门类。化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国际ESI排名前1%。文科的学科门类、博士点、硕士点及自治区级文科重点学科均位居广西高校前列。学校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700多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70多人。学校 有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60多人次;有广西院士后备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西八桂学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优秀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等省部级人才140多人次。全校馆藏纸质图书377.93万册,中外文期刊287.81万册,电子图书267.38万册。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2024年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生人数将不低于上年3340的规模,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2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约12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3名以及其他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不限报考专业。我校拟接收推免生200名以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各专业上线情况等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具体通知要求以网上或现场的方式,确认本人的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间报名,即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领域。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平行调剂志愿。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经我校核验后方能参加考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可报考。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在定向类别必须填“定向”,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省市区县),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选项),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凡被我校录取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往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学什么技能好,只要档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单位工资和福利的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准确的定向单位名称,并与拟录取阶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协议一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报名信息确认
一般于每年11月初左右进行,已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照考点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具体要求由相关考点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09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只在网上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1)网报时间:6月27日7月17日(逾期将无法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7月187月20日。
4、报名考试费按全国统一标准:每人每门80元,共160元。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考生必须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且所填信息真实,若由于报考资格不符而导致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时间: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
4、所有考生务必请于9月25日前将资格审查表原件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寄至我办审查,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字样,附本人签名。若考生被录取,须于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学校将不予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考生务必在报名点(考点)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网站上下载准考试证。在广西考区报考考生务必于2009年9月1日后在广西教育厅网站()下载本人准考证。所有考生在考试时凭此准考证到考点换取正式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初试2门:(1)英语;(2)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此两门考试均为全国联考。
(二)初试时间:2009年10月31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为面试,预计为2010年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出来后我办将另行通知。达到广西师范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10年3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0年春季入学。
六、培养
(一)在职法律硕士学习时间为三年,含两年授课时间、一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二)我校将采取在职学习和集中脱产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安排课程(每学期集中脱产学习一个月左右),请各推荐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三)我校参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制定的,2006年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有针对性地设计了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既注重法学基础论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法律实践课的教育。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课程学习应修满规定的65学分,完成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广西师范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
法律硕士生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其中学费每年9000元/生。年,共计元,可在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九、考试复习资料
(一)《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二)《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十、招生咨询
(一)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李老师。
(二)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田家炳楼320室;邮 编: ;电子信箱:。
(三)有关招生录取等信息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09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我办将及时公布在网址: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及师政教学〔2022〕111号,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施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生学科:化学。
2.招收导师:学院所有具备招生资格且当年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收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数。
3.招生组织与原则
(1)设立不少于5人的招生工作小组考证含金量排行榜,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及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由学院学位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本单位招收博士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2)招生原则:择优录取;申请人应以全脱产形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2.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四级(含)以上(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雅思()≥6.0;(3)托福()≥90,GMAT、GRE可参照此标准,其他语种不考虑;(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5)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期刊(报考当年中科院大类分区升级版)发表文章(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同等有效),可视为符合英语水平的报考条件。
3.申请者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作为第一作者在化学及相关的SCI期刊上发表或接受发表已挂网的论文1篇及以上。上述成果中,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同等有效。
三、申请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
2. 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份。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在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3.报考定向培养的博士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全脱产攻读博士证明原件。
4. 填写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电子版,并与以上涉及到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含学术论文全文PDF版)在2024年3月1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供审核。邮件请以“申请考核+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报考材料”命名(如“申请考核+有机化学博士考生张三+报考材料”)。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考生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培养方案,按网上通知要求报名。
2.送交报名材料
以上涉及到的申请材料纸质版请在3月10日之前邮寄到我院(建议用顺丰快递)。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化学与药学学院103办公室,邮编:
联系人: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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