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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欢迎广大学子报考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通知》以及《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发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即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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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为促进选拔优秀人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实施“大类”招生改革。招生专业调整为一级学科,一级学科下设研究方向(原二级学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招生计划见下表。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2个,招生方向共计9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1个。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院增设“政府运行保障管理”专业,根据学校一级学科招生改革方案,政府运行保障管理作为方向在公共管理学专业下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名。
上表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拟招生总人数”包含统考及接收推免生人数,不包含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支教团、本硕贯通培养等各类专项计划。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占总人数的 40%-60%左右。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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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采取不同方式,坚持同一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等费用,医疗保险由研究生自行解决。
(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三)注意事项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慎重、准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四)在职人员报考提示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招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学校培养方式选择报考相应类型研究生,计划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含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可选择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或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计划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的,可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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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 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毕业后到2025 年入学报到之日前,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特别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含3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含5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 年以上(含2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点击阅读:《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代码:)》:
(三)报考部分专项计划或享受照顾政策的特别要求
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4年)学什么技能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 年以上(含2 年),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中的各项要求,其他报考条件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克拉玛依专项”。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中的各项要求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按我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中的各项要求。考生应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详见招生年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6.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中的各项要求。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条件详见招生年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四)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学院提出的报考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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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程序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按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逾期不再补办。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 年10 月15 日至10 月28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 年10 月9 日至10 月12 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7.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0.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或按“学信网”公布的权威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复试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
(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报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
2.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
(三)注意事项
在职人员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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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 年12 月21 日至22 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下表及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报考援藏计划考生的初试科目为:112思想政治理论(援藏计划)、230 英语(援藏计划)、790 基础课、890 专业基础课;报考其他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4.命题范围:
(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统一编制考试大纲、统一命题。
(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2,不指定参考书目。
5.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前(考前10 天左右)登录教育部研招网下载打印。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生源充足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下表及附录3。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通知(复试前另行公布)。
(三)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四)调剂复试
接收考生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申请调剂复试。
(五)考风考纪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 至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11 月1 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3 年禁止报考(含申请调剂)我校各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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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将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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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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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与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以下简称“学制”)分为2 年和3 年,学费标准以人民币计价。学制及学费标准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标准执行。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除特殊规定外,学制为3 年。本硕贯通培养研究生的硕士学位阶段基本学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费均为0.8 万元/年。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公共管理:学制3 年,学费共5.5 万元,分2 年交清,每年2.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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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生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硕士生)。
1.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一年级新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2.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以报名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为准)可参评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栏目()或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二)助学贷款
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管理-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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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超出基本学制的,学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自行安排住宿。
学校现有昌平区府学路(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 号)和海淀区学院路(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 号)两个校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学院涉外律师项目和国际仲裁项目学生除外)入学后第一学年和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第二学年的住宿地点为昌平校区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其余学年住宿地点为海淀校区;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住宿地点为海淀校区。
学校可根据两校区办学条件、功能定位对住宿安排等进行调整,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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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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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
一、学校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的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行业也活跃着法大学子的身影。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85年组建的政治系,杜汝辑、云光、徐理明等老一代学者曾先后任教于此。经过30年的发展,学院围绕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和公共事务治理已形成较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已成为国内政治学、公共管理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学院现拥有北京市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个(政治学),北京市二级学科重点学科2个(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政治学与行政学),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政治学基础课程教学团队)考什么证赚钱多,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西方政治思想史),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欧盟政治与政策),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3个。学院拥有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设有7个博士点和11个硕士点(含MPA)。学院现有本科专业4个,各层次在校学生1300余人。
二、专业、课程设置、培养方案
专业:经济法学
(一)公共课
1、公共学位课:英语、习近平法治思想;
2、学位基础课: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
3、论文写作与指导
(二)专业课
1、学位专业课: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竞争法学、金融法学;
2、专业选修课:公司法前沿理论、房地产法学、破产法学、经济法专题讲座、财税法学、消费者法、法务会计、审计法、纳税筹划、信托法、证券法;
培养方案:经济法学培养方案
三、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三年。
2、采用面授和网络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硕导授课。
3、每年招生总计划 1500 人。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科学历及本科无学士学位者不可以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但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学员结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3、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高学历和学位 证复印件各 1 份,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 4 张。
五、考试(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院考试(考核)合格后,颁 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 校长印)。
六、教学特色
1、加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的辅导 课程,提升学员通过考试的能力。
为了提高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以下 简称国考)通过率,我院在第一学年(36 周)安排国考考前辅导课 程,共 288 学时。英语 144 学时,由我校外国语学院的师资团队承担; 法学综合 144 学时,由全校的师资团队承担,并采用了更适合在职人 员的少量、多频次的授课方式。
2、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程,提升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
在第二学年开设专门的论文写作与指导课。在全部学位课授课结 束后,学员在 4 门学位课授课教师中选择一位作为学位课论文指导老 师,由指导老师进行 8 学时的专项指导。并由各专业的资深硕导对硕 士学位论文形式要件、本专业近几年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 8 学时的专项解读,为学员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提供专业指导和参考思路。通过以 上论文写作专项训练,使学生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 助力学员更好的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3、小班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班主任为班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级文化建设及学业氛 围营造,由班主任定期跟进每位学员的学习进度。 通过以上各环节,最终实现全面提高学员申硕率的培养目标。
七、申硕条件及流程
(一)申硕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者(一般认定标准为:公开发表一篇不低于3000字的法学专业论文)。
3、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 的申请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
4、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 学综合考试。
5、完成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考核),修满相应学分,获得结业证书。
6、学员自资审之日起五年之内通过国考和完成答辩;且最后一个学分获得之日起一年半之内完成答辩;上述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二)申硕流程
中国政法同等学力,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浙江班)2019年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浙江班2019年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的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行业也活跃着法大学子的身影。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特举办同等学力在职研修班。
一、【 教学特色】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考什么证赚钱多,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五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审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招生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
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等“一行三会”监管官员;
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
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三、【开设专业】
■ 宪法与行政法学■ 经济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刑法学■ 国际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证据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四、【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设置》]
专业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法学各专业必修课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宪法与行政法学
专业课程
中国宪法、比较宪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程序法、比较行政法、港澳基本法
民商法学
专业课程
民法总论、物权法、民法债权(包括合同法)、商法学—公司法与证券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票据法与保险法、侵权行为法
经济法学
专业课程
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金融法学、竞争法学、证券期货法、股权投资法、信托法
刑法学
专业课程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证据法学、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专题、经济犯罪研究、证据调查学
诉讼法学
民诉
民事诉讼方向: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执行法学、民事诉讼实务、仲裁法、
刑诉
刑事诉讼方向:刑事诉讼法总论、刑事诉讼实务、证据法学、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程序论
知识产权法学
专业课程
知识产权法总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代理实务
证据法学
专业课程
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实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专业课程
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比较环境法、能源法、环境法专题课程
国际法学
专业课程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题、WTO法律制度
五、【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安排周末两天)。
2、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授课。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六、【资格审查】
1、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中国政法同等学力,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浙江班)2019年招生简章,并报中国政法大学开放教育办公室批准、备案。
2、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
七、【证书颁发、学位申请、学位申请考试时间】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学习成绩证明)。
2、符合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条件的中国政法同等学力,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3、全国统考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以当年国家官方通知时间为准)
八、【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且有一定 科研成果。
2、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版材料及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
九、【收费标准】
1、课程班费用:元/两年(杭州班、宁波班);元/两年(温州系统);
2、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为:元;2019年现行标准(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的规定按照当年申请硕士学位的标准另行收取。包含:答辩费、资格审查费、学位课考试费);
3、国家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学员自行负担;
重要提示:
1)异地班由于教学资源稀缺性和报名人数限制,学员一旦报名后,个人原因放弃就读,视为个人放弃学习,无法退还学习费用。
2)浙江面授班是法学院在浙江地区唯一设立的直属教学中心,请学员务必通过以下直属中心报名点报名,其他渠道报名和法学院无关,法学院不承担任何培养责任和论文指导义务。
十、【缴费方式】
费用缴纳请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端口进行缴费。此平台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官方缴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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