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讲了,高等教育是学历教育中的一环,接下来我们主要讲一讲高等教育的分类。
高等教育有两个组成部分: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
理解普通高等教育很简单,你可以理解为通过高考被大学正式录取的学生所接受的教育,也可以理解为拿到了全日制专本科学历的学生,他们接受的就是普通高等教育。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成人高等教育,接受成人高等教育的这些目标群体中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多数是社会人士,比如已经毕业了,或者是因为些原因,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这些人。其实在我们国家,有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学生占比不到20%,接受过中等教育的比例已超过60%。
学历结构
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有很多,而提升学历水平的途径也有多种,目前而言,提升学历水平的途径有: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和开放教育。这四类也是我们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大家不仅要熟悉,还要深入去了解。
自学考试
很多人可能听过它的简称——自考,有的地方还有一些细分,比如说大自考、小自考。其实这些只是不同的地方对自学考试的细节的一个叫法,我们还是先来看看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让大家有一个感官上的认识。同时,我也准备了一张普通高等教育的毕业证样本。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样本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样本
大家所看到的上面是一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投资学专业的毕业证书,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上可以看到明显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字样,然后就是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证编号和专业信息,在左下角有“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印章,右下角有学校的印章。我们再来看看普通高等教育的毕业证书样本,在顶部中间部分也可以看到明显的高等教育字样,下面显示的就是学生的信息,左下角有会有学生所读学校的印章,右下角有学校校长的签字。整体来说,二者有着明显的不同,问到这个问题的学生不在少数。接下来我们讲自学考试的时间节点,以湖北省为例,其他省份据实把握。
一、自学考试的时间节点1、报名注册
根据官方历年的情况来看,每年有春秋两期,春季在2月底3月初,秋季在8月底9月初,之前也有错过时间增设了补报名注册的情况,具体时间点可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到。
2、报名考试
多指已经获得自学考试考籍的学生报名参加现场笔试的考试,这个时间一般都是和报名注册时间开始的,最短为期一周时间,在考试之前40天必须结束。
还有一类考试是网络助学考试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的分类,这个是辅助上述的笔试考试的,一般在学生觉得硬考有点危险的情况下才会用到这个,报考网络学习的学生最高可以拿到100分的30%,最终查询的分数是网络信息分数*30%+笔试成绩*70%。这个类型的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和笔试考试同步进行。
3、实践课报考和转免考
这个时间节点相对较长,每次约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所谓实践课,你可以理解为不用笔试的考试,不同的主考院校会有不同的形式,如交平时作业,平时笔记或其他材料。这个时间点一般在春季的3月份和秋季的9月份。
转免考是转考和免考的统称。举个例子,有的学生在湖北省有自学考试的某些考试科目的成绩,在另一个省份也有某些科目的成绩,如果学生要在湖北省内毕业,又不想重复考之前考过的科目,那么就可以办理转考的操作,将省外的成绩转到湖北省内来。当然,学生想在外面毕业,办理向省外转出成绩即可。
对于免考而言,在自学考试本科层次里,有些科目是可以用学生的专科(自学考试专科除外)毕业证书来办理免考的,就比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两科,另外还有一种就是用非学历证书来免考对应科目,比如《英语(二)》这一科是可以用学生在专科期间拿到的英语四六级来免考。而在自学考试专科阶段,虽然没有可以免考的公共科目,但是可以用计算机一二级证书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考试科目。
4、考试查询
考试查询的时间一般是最晚考前一周时间发布出来,我们的学生在平台上可以查询到自己的考试时间、考场信息及考试科目等信息。
5、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除特殊情况是有固定的考试时间,湖北省这边是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都是在当月的倒数第二周周五、周六、周日。如果考试计划允许,最多一次考试可以安排6科。
6、成绩查询
学生参加完成考试之后,试卷会由驻考场工作人员带回考试院,再由考试院安排老师批阅,也有的学校获得考试院授权后在考点批阅。成绩公布时间一般是考后30天内。
7、毕业申请
等到学生的所有考试科目都合格之后,就可以申请毕业了,这个时间点是在每年的春季5月20号前后,秋季11月20号前后,湖北省这边都是在网上申请,现场递交毕业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就等着毕业证书下发,一般是在学校的暑假和寒假前后,具体要看学校的放假时间,如果放假晚,那就会安排在放假之前下发。
8、学信网查询学历
学生毕业证书下发后最快1个月可在学信网上查询到自己的学历信息。
二、自学考试的特点1、学制可长可短
自学考试较其他类型的学历有一个很明显的优势,那就是学制时间可长可短,有些省份的自学考试最快可以一年半毕业;
2、对户籍没有要求
目前自学考试是面向全国招生,对户籍没有要求,即便你不是本省户籍也可报名,这个其实也是很多学生保守选择自学考试的原因。
3、可以免考
当然,免考不是自学考试独有的特点。
4、考试类型多样
自学考试的考试类型有笔试,实践考核,还可以选择性的考虑网络学习来帮助自己通过考试。
5、有考试科目和学分要求
大家可以参看一下湖北省的毕业要求,自学考试专科是需要至少15科的合格成绩且累计学分要大于70学分,而本科也是需要至少13科考试且累计学分要大于70学分。当然,这个并不是全国的要求,每个省份都会有自己的要求,大家根据所在地考试院上的通知来把握。
6、费用低
如果学生单纯地硬着头皮考试的话,确实是费用比较低的。我们公司更多的是做教务服务工作,避免学生错过报名、考试或毕业的各类琐事。
7、没有学籍
因为自学考试是先入学后考试,直到学生所有科目合格之后才会申请毕业,所以学生在拿到毕业证之前考证培训机构,在考试院里有考籍信息,等到拿证后,才会在学信网上查到学历信息。
学信网查询自学考试的学历信息
下一节,我们将按照大纲来和大家交流分享关于成人高考的知识点。
大纲
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40年法学教育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
引言
先于改革开放一年,高考制度恢复。法学教育课堂重开,一批学子从此与法律结缘。
此后40年间,在改革开放初期进入法学院系的这批学子,或精于法学研究,或工于法治实践,成为服务改革开放、建设法治中国的中坚力量;在改革开放初期着力恢复的法学教育,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同改革开放一起结出累累硕果。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发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当时正在湖北省襄阳县峪山公社“抓革命、促生产”的吴汉东,马上报名,开始备考。
那年冬天,吴汉东收到了湖北财经学院法律专业录取通知书。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确定的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不仅解放了生产力,促成经济大发展,同时也对法学教育带来了深远影响。
如今已是我国著名知识产权专家的吴汉东,成为这场伟大变革的受益者、参与者。
从1978年至今的40年,我国法学教育从恢复走向繁荣,众多法学院校为国家输送了大量法治人才,培养了法治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在这40年中,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也在发生转变,从专业教育转向职业教育,逐步探索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
恢复
满足重建法律秩序需求
忆及刚进大学校园时的情形,吴汉东感慨:老师们准备教书,我们准备读书。法学教育基本处于草创阶段,很多书、很多教材都没有,但这并没有阻碍学生们的求知欲。
那个时期,包括法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课程体系都处于重建的起步阶段,许多课程还在摸索,根本没有教材。
法学,不仅教科书少,在全国范围内也没有几所高校招收法学学生。
吴汉东参加高考那年,全国只有北京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三所高校的法律系恢复招生。
当时,中国刚从十年特殊时期走出,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可现实并不乐观: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之一。
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处理经济生活中划分权利的法律。从这一国情看,法学普及教育以及法律人才的培养也是刻不容缓。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
1983年年底到1984年年初,司法部和教育部联合召开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座谈会,肯定了改革开放后“积极发展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的高等法学教育”。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是在1979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他曾撰文回忆:全国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座谈会还决定,在大批培养后备力量的同时,大力培训在职干部的实践经验,并把它作为今后发展高等法律教育的基本方针确定下来。同时,还对政法院系分工、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规格、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培养法学师资、教材建设、科研工作、图书资料、招生管理以及加强政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发展设想提出了具体意见。
“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大量的立法需要学术的支持,国家需要有研究和实施法律的人才。要满足这一需要,急需相对稳定的职业法律人队伍,所以也带来法学学生人数的扩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舒国滢说。
对于那时的情形,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曾做过研究: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发展
根据新要求培养应用型人才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两年后,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取代关贸总协定。1995年,中国正式提出加入世贸组织的申请,自此从复关转为加入世贸。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入世申请工作提速,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批准在我国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等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
最开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之后,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越来越多。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1997年教育部成立了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全国法学院校建立了一个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平台,并开展了一系列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工作。
进入新世纪,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特别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学教育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招生规模扩大、重点学科建设,不断呈现出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40年法学教育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01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第四个年头。这一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2002年3月30日、31日,我国首次司法考试如期举行。
国家司法考试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规范了特定法律职业人员的遴选条件,体现了我国法律人才选拔方式的重大变革和法律职业准入的制度创新,遴选和储备了大量法律人才,在我国法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促进司法工作职业化、专门化的同时,也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问题迅速成为法律院校、司法界和有关管理部门关注的热点。”贾宇撰文说,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这些问题都被热议,“比如司法考试的性质、公正与质量、法律职业素质考核及其试题设计、考试模式设计及相关政策制定、通过考试后的职前培训等问题,都直接涉及法学教育的改革”。
创新
及时有效回应经济社会需求
2014年的秋天,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在清华大学开了一门法学课——“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据我所知,此前还没有哪个法学院专门开设过这个课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说。正是这位教书十载的法学专家,促成这堂课走进清华。
这几年,何海波最担心的事,就是学生们理解不了现实。在他看来,法学院更多地在让学生进行法律理论、规范的学习。这虽然是必要的基本功,但要是光有这个基本功,会导致他们“不接地气”,缺少对实践的了解和操作技能。
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下,何帆第一堂课留的作业,一个是考据“干部”由来,一个是梳理“群众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体现,还有一个是梳理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大局”或“中心工作”含义的阐述以及法院“服务大局”或“服务中心工作”的政策表现。
这样的课程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随着法学教育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的法学课堂之上。
“改革开放发展到21世纪,中国的法学教育处在了历史的转折点上,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机,不进则退。在中国改革和开放的背景下,我们都意识到加快法学教育改革的步伐和力度。只要方向清晰,目标明确,大胆改革,我们的法学教育就能紧跟时代脉搏和国际潮流,适时应对挑战和机遇,培养出一大批合格的专业型、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把中国建设成为现代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贾宇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刘坤轮看来,改革创新的进程中必然伴随着阵痛。以推进“德法兼修”为例,因承担着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工作,学校在牵头制定的法学类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国标”中,将法学类专业的16门核心课改为“10+X”,将“法律职业伦理”直接纳入10门必修课之中。
“此前我们沿用的法学核心课程体系,从1999年至今几乎20年没动过,做如此大的改动,难度可想而知。但要把德法兼修真正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法学教育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短板,法学课程体系改革无疑是个重要抓手。”刘坤轮说。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更是将中国法学教育推向了新的高度。
“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建设对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清晰地记得,总书记到学校考察时强调,在这个问题上要深入研究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要有底气和自信,努力以中国智慧和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作贡献,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
过去一年里,围绕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和改革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思考和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歇——
从2017年7月起,学校有关部门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进行调研;
2017年9月,学校召开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高端论坛,同时整合学校校刊资源构建中国政法大学杂志社,开设专栏,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围绕学科建设、学术问题、学术思想、学术创新等重大问题展开富有成效的讨论;
2017年12月,举办旨在探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法治中国论坛”,广邀法治实践部门、科研院所、法学高校的专家学者,就新时代法学学科建设思路、标准、路径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
“法学研究要有及时有效回应经济社会需求的能力,而这些都需要有高水平的法学学科为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认为,对法学学科要统筹谋划、整体布局,该坚持的坚持,该调整的调整,该改革的改革,该创新的创新。
结语
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中国的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法学教育得到了迅猛发展。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推陈出新,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法学教育体系,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持续提高,造就了一大批爱岗敬业的教研人员,出版了大量论著,培养了多规格的、适应社会不同层次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进,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挑战、新机遇,法学教育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新契机;不断完备的法学教育体系,将培养出更多专业型、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服务于经济建设、法治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中国政法大学法务助理人才培养项目介绍
一、项目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法大”)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和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结果中,法学进入A+档,连续多年法学学科软科评价全国第一。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中国和欧盟合作的中欧法学院建制在法大。
学校被誉为“共和国政法干部的摇篮”,具有全国领导干部法治 教育培训的红色基因和广泛社会影响力。进入新时期,学校成为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2022年6月,中央政法委挂牌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政法培训学院。同时,学校拥有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法治教育培训、研究基地, 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联系点、全国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等。
学院多次获评“中国最具社会影响力高校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社会评价荣誉称号。以“提供优质在职法治教育、助力国家法治建设”为指导思想,以建设“中国政法大学全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为战略合作载体,以优质教学资源和法学名师资源为依托,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创新、融合并举的法治教育模式。
二、项目背景
2018 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以来,对报名资格进行了新的界定,有很大部分有志于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参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士不能满足全日制法律专业学生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相关法律能力水平社会认证。除此以外,实务部门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法科学生包括刚 通过法律资格考试、律师资格的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后,缺乏基本的实务问题分析能力及法律实践应用能力,这都需要我们创新法律实务分析和解决能力培养过程,满足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不断探索创新,以提高法律实践技能为目的,依托高端学习平台优势,组织权威专家学者,协同国内顶尖律师事务所、知名大中型企业的实务专家,共同健全法律职业联合培训机制,落实 法律职业人员统一的、联合的培训制度及职业能力考核评价机制,研发出法务助理人才培养项目,填补了特定人群法律职业能力社会评价 空白。该人才培养项目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后,有志于从事法律服务行业,但无法取得相关法律职业能力资格证书的高潜人才,给予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及社会法律职业能力考核认定;对于已经取得相关法律职业能力认证,在择业及职业发展过程中亟需提升法律实务能力的人士,我们予以“手把手”的双师专家带学,实现人才培养与实务部门需求的无缝衔接,更好适应职业发展提升及岗位需求,助力个人事业及实务部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法务助理人才培养项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训内容,通过名师讲解,运用案例分析、法律实务讲堂等形式,加强对司法解释和法治实践的统一解读。课程主要面向包括在校法科和其他学科大学生在内以及有志于从事法律服务事业及亟需提升法务实践能力、渴望丰富自身技能以满足就业及职业提升需求人群。通过课程学习形成对法学理论到法务工作实践的能力提升,是从校园到初入职场、从理论学习到法务实践的法律实务性工作及综合能力提升的重要衔接,建立起“职业需求→人才培训→法务实践→继续教育→能力提升→职业能力评定”的法律人才培养及评价体系。
三、项目使命
企业法务专员是指企业法律事务部门中从事日常法律事务处理、承办的专职人员。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企进程的推进,企业法务人员肩负着确保公司依法决策,理顺保障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合法经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使命。
律师助理,是指初步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了解律师各项业务内容及工作程序,在律师事务所完成律师业务中的各项辅助性工作的专职人员。律师助理大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律师资格,但在律师团队中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是律师团队运作的重要一环,具有较好且稳定的职业发展前景。
中国政法大学法务助理人才培养项目通过整合全国权威法律职业教育资源, 搭建具有前瞻创新的课程体系,使学习者快速掌握从业领域关键实务知识,以专业化教学、精细化辅导、个性化服务为宗旨,完成对企业法务人才、律所律师助理全方位、专业化的能力培养、考试考核、以及法律职业能力认定,力争为中国培养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卓越的法治专业人才。
我们甄选知名教授、业内权威、顶尖律师、企业家,为您提供最优师资;
我们匠心研发打磨课程体系与内容,为您呈现最优课程;
我们严格考察申请者,生源保证,为您选择同行最优伙伴;
我们整合各类资源,搭建高端学习交流的平台,为您提供最优平台。
四、项目优势
·权威证书认证
学习课程完成规定课时、考核合格者,获得由法学最高学府中国政法大学颁发的加盖学校钢印、校长印的官方认证证书,名校背书社会公信度高,提升职场竞争力。
·师从资深专家学者
接受国内一流的法学家、知名教授及国内顶尖律师事务所及知名企业资深专家的悉心授课。
·实用培养体系
行业专家及教授参与课程设计,理论和实践并重,涵盖工具、方法与实训应用,系统提升职业能力。
· 定制高端线上学习平台
应用定制高端学习系统,只要有一部手机,随时随地线上学习,在全终端同步学习记录,掌控学习进度。
· 工作能力快速提升
通过学习培训,快速提升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实务运用,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 精英化学习协作
学员可以根据兴趣爱好,自组织学习小组,通过各种工作坊活动,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原创资料,共建在线学习社区。
· 强大校友资源
与来自不同业界的学员互相交流,拓展行业人脉,成为学习和事业的伙伴。
· 贴心学员服务
配备班主任、教辅团队,用心专注一站式学员服务,提升学习效率。
五、项目特色
(1)权威的专家教学体系设计
由中国政法大学组织法学界权威专家学者,协同国内顶尖律师事务所、知名大中型企业等实务专家联合进行教学体系设计,充分调研、深度融合社会及市场需求,深度衔接行业经验,确立了一套前沿创新的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特色模式。
(2)填补特定人群法律职业能力社会评价空白
法务助理人才培养项目是在法律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之外, 面向不能满足全日制法律专业学生报考条件的特定人群,建立的一套平行补充的法律人才社会评价机制,填补了国内企业及律所法务人才评价空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满足了法治社会和法治市场对法律服务行业人才的深层次、紧迫性需求,并充分赋能有志于参与法治建设、从事法律服务行业人士的广阔职业愿景及发展前景。
六、证书简介
该证书前期推出两个领域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考证培训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务助理人才培养项目介绍,后续将推出政府、军队等法务助理人员职业能力认证培训证书:
——企业法务专员培训合格证书,
——律师助理培训合格证书。
不同领域证书分为中级、高级两个等级, 以满足单位用人及个人择业需求。 参加培训并经考评合格者,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
—— 《企业法务专员(中级/高级)培训合格证书》,
——《律师助理(中级/高级)培训合格证书》。
相关工作单位及岗位
岗位描述
职业能力与素质要求
企业法务专员
·管理企业的法律事务;
·起草、修改、审查合同书,审查公司章程,撰写法律意见书;
·参与企业法律谈判,法律诉讼;
·代表企业处理劳动争议、诉讼、调解或和解;
·建立企业合规风险防范体系
·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律教育等。
职业能力(中级)
1.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
2.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事实探知能力;
3.良好的法律语言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4.能够起草法律文书和各种规章制度;
5.能够处理常见类型法律纠纷;
6.能够利用网络搜集、整理、分析信息(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动态等);
7.负责与外聘律师对接工作;
8.负责企业日常法律咨询事宜;
9.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10.胜任上级指派的部分工作。
职业能力(高级)
1.处理企业复杂诉讼、仲裁案件、法律纠纷等;
2.对企业重大业务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3.拟定、审核企业各类重要合同文本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协助上级拟定、完善制度,为企业各部门业务制度提出法律建议;
5.进行企业法律风险体系建设及合规审查;
6.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与培训。
职业素质
1.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人文素养;
2.坚定的法律信仰,崇尚、敬畏法律的精神。
七、 岗位及职业能力要求
相关工作单位及岗位
岗位描述
职业能力与素质要求
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律师助理;
·法律援助和法律维权;
·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主持调解纠纷;
·案件接待;
·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法律宣传;
·接待来信来访等。
职业能力(中级)
1.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
2.良好的法律事实探知能力;
3.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
4.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共情能力;
5.协助律师案件接待(来访接待,收案接待)
6.协助律师起草、制作法律文书;
7.具备知识管理能力(能够整理、装订案卷以及案卷归档管理;能够利用网络搜集、整理、分析信息,如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律师行业动态、审判案例动态等) ;
8.具备行政办公能力。
职业能力(高级)
除核心能力外需掌握
1.熟悉民事、刑事案件诉讼流程和常用技巧,协助律师经办诉讼业务,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证据的采集和运用等。
2.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起草相关文书,能熟练运用律师常用的办公软件。
3.熟悉合同审核的要点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能起草法律意见书。
职业素质
1.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人文素养;
2.坚定的法律信仰,崇尚、敬畏法律的精神。
八、适读人群
· 成人法学专业大学生、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等没有国家法律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或没有通过法律资格考试,亟需获得权威法律职业能力水平认证,求职就业的人群;
· 亟需提升法律实务工作能力的法学专业及成人法学专业、非法学专业大学生;
· 获得国家法律资格证书,需要快速提升法律实践应用能力的人士;
· 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人士;
· 有一定法律功底的法律爱好者;
· 丰富自身技能, 提升综合竞争力人士。
九、师资团队
授课教师团队由知名专家学者、国内顶尖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以及国内大中型企业法务专家组成。
十、考试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务助理人才职业技能考试采取闭卷线上机考形式, 每年举办考试。考试正式开放报名前,将在官方网站陆续公布考试大纲、讲义等配套资源。
十一、2024年班型
律师助理方向:
律师助理方向中级课程
律师助理方向高级课程
企业法务专员方向:
企业法务专员方向中级课程
企业法务专员方向高级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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