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简章,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二)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一)《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有全日制本科生余人、硕士生8000余人、博士生400余人。学校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8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35个,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0大门类。化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国际ESI排名前1%。文科的学科门类、博士点、硕士点及自治区级文科重点学科均位居广西高校前列。学校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300多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00多人。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今年是我校建校91周年,欢迎全国应届毕业生推免报考我校,共创辉煌!

一、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24年在所开设专业内拟接收200名以上外校推免生(不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有意者请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开放时间以系统为准,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查看。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以“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

(二)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三)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广西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简章,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申请人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外语要求

1.非外语普通专业: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体育、艺术类专业: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测试(B级)不低于60分。

3.外语专业:英语专业应通过英语专业全国四级考试,其他外语专业的要求与英语专业要求相当。

三、提交材料

(一)《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扫描后的PDF版本。

(三)各类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复试时交验原件)。

申请材料均需扫描成PDF版,并10月8日之前发送到。

四、申请程序

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指定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后方可进入系统中选择报读我校,具体复试、面试、录取工作按推免服务系统中要求完成。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招网和各二级学院(部)推免细则及通知。

五、接收程序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推免生选拔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执行。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接收细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前来我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一般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等内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择优选拔。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要及时遴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单位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在2023年10月12日之前完成,并进行公示。

(五)经复试合格者,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学校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对外统一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2.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次,相应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 5000 元、4000 元。依据考生类别和考生来源开展评定。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自考入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学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元/人;二等奖学金 7000 元/人;三等奖学金 5000 元/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7000 元/人;二等奖学金 5000 元/人;三等奖学金 3000 元/人。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定向、非定向)。3.其他校设类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 5 名,奖金 元/(学年·人);硕士 15 名,奖金 元/(学年·人)。学术之星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 5 名,奖金 8000 元/(学年·人);硕士 12 名,奖金6000 元/(学年·人)。升学创业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升学奖学金根据实际申报人数确定名额,创业先锋奖学金 5名,奖金均为 3000 元/(学年·人)。社会公益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根据实际参评人数确定名额,最多不超 10 名,奖金 3000元/(学年·人)。体艺先锋奖学金,奖励标准:10 名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奖金 3000 元/(学年·人)。

(二)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博士研究生为 元/人/年,硕士研究生为 6000 元/人/年。

2.其他校设类助学金,(1)出国(境)研学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脱产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型海外学习交流、社会实践且不在对方学习交流院校获取学位的 3 个月以下短期项目,原则上全额资助必要支出。(2)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 5%,每人资助 2000 元/学年。(3)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每学年至多可申请并获得一次特殊困难补助金额 2000- 元。(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 岗位),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三)创新计划。优先获得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其中文体艺科1万元,理工科1.5万元,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各培养单位或导师可资助推免生参与课题研究。

(四)硕博连读。在研二提前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和相关培养计划,且成绩优异的,优先推荐本校8个一级博士点的本专业硕博连读。

(五)出国研修专项资助。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推荐我校出国出境访学交流项目广西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简章,视访学区域、周期视学校当年预算及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资助情况。

(六)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奖励。鼓励在权威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标准为300-5000元不等,专利授权对应奖励标准。

学校奖助学金、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等政策具体参照国家、自治区及我校相关评选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各项资助及奖励不一一列举,以当年最新通知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确定。

(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三)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将于次年7月随同统一考试拟录取考生一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五)申报推免生考生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接收,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六)拟录取后无法按时毕业、无法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本办法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地址: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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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附件:广西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

广西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简章,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种;每年开展1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所列招生计划仅供参考。招生计划中含有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的专业已在目录中说明,请考生注意查看。在录取阶段,学校可能根据计划下达和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类。

“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2022年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招生院系有物理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具体实施办法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校研〔2021〕13号)、《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依次按照“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的顺序投放,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三、博士研究生的分类

(一)按学习方式: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目前,我校2022年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按就业方式: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其他条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21〕12号)执行。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招生专业目录中未明确注明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的专业或方向均可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干课程4门以上;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奖排名前2,国家级奖排名前5)。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广西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简章,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人员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我校招收该专项计划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考条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是“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专业。报考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全部条件;

2.本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六)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基本条件”中的第1、第2和第4条;

2.已获得硕士学位。

3.报考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5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取得相当成就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只招收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只招收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考生,报考时应是具有3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或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具有海外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全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应由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五、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大约为2021年12月份。“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类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交费。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报名通知。

2.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按照招生院系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有关报考材料模板届时从研究生院官网下载);提交材料的要求和方式另行通知。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近、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作为推荐人。

(3)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4)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像、现场确认时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以及取得相当成就、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佐证材料。

3.学校依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等,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学籍、学历、学位等情况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考试或选拔。

六、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业务课参考书目见附件2。

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4月,届时请登录研究生院官网查看具体时间安排。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硕博连读生免初试。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由报考学院安排考核。

2.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复试方案另行通知。参加“申请-考核”选拔的考生由报考学院安排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及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两门,见附件3。

七、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和各招生院系公布的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

2.我校博士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河北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

5.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培养和毕业

博士研究生培养和毕业条件见《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研[2021]7号)。

九、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相关奖助政策请查阅研究生院官网。

十、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报考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和复审,初审在考试前进行,复审在录取前进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广西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简章,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报名交费成功后,无论考生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4.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思政骨干专项计划”和“后备人才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含在该学科的总招生计划内,专项计划数和该学科总计划数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优先保障完成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该学科总计划数与专项计划数的差值)作为普通计划执行。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属于录取的关键信息,该学科专业考生的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信息在报名后一律不准更改。

5.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的通知、通告均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6.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的条款,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参考书目.doc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附件4-1: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pdf

附件4-2-物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

附件4-3-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

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培养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高级专门人才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我校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方式及人数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培养单位为教育学部。招生名额拟为25人左右,最终具体招生人数以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招生专业领域

2023年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为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等3个领域,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3.有5年(含)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

4.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高等学校(含本专科)和高中(含中职中专)的中层和高层管理人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高层管理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较高教学成就、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以及在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限招高等学校(含本专科)、高中(含中职中专)以及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签署的书面推荐意见(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7.科研及教学业绩要求,近5年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教育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1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与教育专业相关的专著1部及以上;

(3)主持省级及其以上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科研或教改项目;

(4)主持获得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省级及其以上科研或教学三等奖以上奖励。

请考生提供科研及教学业绩材料目录清单,与目录清单对应的复印材料请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8.外语要求

非高水平教师(中学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英语必须满足以条件之一:(1)CET-4≥425(或大学英语四级合格以上)及以上水平;(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或获得英语及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3)雅思≥5.5分(三年内有效);(4)托福≥80分(三年内有效);(5)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习并通过英语撰写论文获得相关毕业或学位证书;(6)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了解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要求,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至3月1日。

2.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见我校公告。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按网上通知要求报名。报名费240元/人,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3.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报名者须于2023年3月10日前按要求向我校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请注明教育博士报名):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或博士招生简章附件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本人学术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4)主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表明具有相当成就的证明;

(5)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复印件;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只持有硕士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除外)、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7)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中小学管理人员和高校管理人员还需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

(8)个人自述(内容需包含学习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9)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10)我校《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由我校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一)资格审核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含考生资格审查办法等)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报名结束后,由教育学部组织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主要通过面试完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综合考核具体要求由教育学部研究确定,报学校审批后,提前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并严格规范执行。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综合考核前核查证件原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3)职称证书原件;

(4)英语水平证书及成绩单原件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相关政策,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七、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培养,学制4年。培养方式包括课程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团队学习、社会调查。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等环节。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由教育学部统筹安排,在前两年采用短期集中授课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在论文选题和写作阶段实行主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后确定。

教育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需签订定向协议书),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如果现工作单位同意,可以录取为非定向。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

教育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6.4万元,1.6万元/生/学年。

全日制教育博士享受国家及学校相应奖助学金。

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完成教育博士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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