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通知【导语】同等学力频道从教育部了解到,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现将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生资格(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三)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仍按原领域申请,2022年起可按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调整后的新领域(参见“医学专业学位委〔2020〕7号”)申请学位。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考试大纲见附件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申请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且学位授予单位已开设该课程。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同等学力中医综合考试,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通知,外国语水平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硕士学位,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按本项第(一)款执行,同卷考试;同时,须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仍按原申请领域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四)以上考试大纲有关内容,可于报名阶段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下载。三、考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四、考试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平台为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开设网上报名通道,采集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及同等学力报考信息等。所有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同等学力中医综合考试,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二)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3月8日至26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了方便考生并减少人员跨省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三)学位授予单位须在3月8日至29日期间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四)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3月8日至31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五)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的汇总、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位中心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五、成绩下达和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至相关省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学位授予单位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其他(一)学位中心要根据国家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做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考什么证赚钱多,规范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考务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本地区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省级考试机构设置考点应符合当地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尽早确定、公布考点城市,并提前报学位中心备案。每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城市数量一般不得超过3个,且一般应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计划单列市或高等院校较为集中的城市。各考点城市所设考点
同等学力中医综合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五
1/87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五版·修订稿)2/87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修订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法治建设日新月异,法律不断有新的变化,法学也与时俱进。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治国理政的系列重大理论和基本方略,要求并推动着法学理论创新。为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发展变化,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宪法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为民法典开篇之作。根据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最近的两次是20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201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这些内容,都必须纳入考试范围,为此我们对《考试大纲》作了相应的修订;并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民法总则》、《刑法修正案(九)》和《刑法修正案(十)》于后。
本次修订的大纲是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统一命题的依据。大纲有变化的部分,对应的复习指南应以大纲和附录中相应的内容为准;理论或法规变化但不涉及大纲修订的,对应的复习指南则以附录中相关变化后的内容为准。编者2018年3月12日3/87前言为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确保学位授予的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增设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自1999年9月1日起,参加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旨在加强国家对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宏观质量控制、规范管理,是国家组织的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认定的重要环节。1998年同等学力中医综合考试,我们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2000年、2003年和2009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先后三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修订。2009年发行第四版,三年来,根据广大考生和有关专家的建议考什么证赚钱多,在总结统一考试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本书进行了第四次修订。
经过修订的新大纲(第五版)将是今后几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统一命题的依据,是各院校进行有关教学和辅导的参考,也可作为应试者复习和备考的参考资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2月4/87目录第一部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18修订版)第二部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5版)复习指南部分(本稿略,内容请见该书)第三部分附录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节选)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5/87第一部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18修订版)6/87第一编法理学导论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一、法理学的对象二、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一)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二)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第二节法理学的历史一、奴隶社会的法理学思想古希腊法律文明与法理学思想;古罗马法律文明与法理学思想;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理学思想。
二、封建社会的法理学思想西欧中世纪的法理学思想;中国古代的律学与法理学思想。三、资本主义社会的法理学资本主义兴起与法学勃兴;近代资本主义法权世界观的出现;现代资产阶级法学思潮与流派;当代西方法理学。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思维与存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阶级和阶级斗争同等学力中医综合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五,阶级分析方法;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二、具体研究方法价值分析的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第一节法的基本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第二节法的本质一、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国家—阶级关系—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链。第二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律概念7/87一、法律概念释义二、法律概念的分类涉人概念、涉事概念和涉物概念。三、法律概念的特点和功能第二节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释义法律规则的含义;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和制裁;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一)调整性规则和保护性规则(二)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三)绝对确定性规则和相对确定性规则(四)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五)确认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六)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第三节 法律原则 一、 法律原则释义 二、 法律原则的分类 (一) 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 (二) 社会原则和专门法律原则 (三) 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三、 法律原则的功能 对法的制定的作用;对法的实施的作用。 第三章 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第一节 法的产生 一、 法产生的基本标志 国家的产生;诉讼审判的出现;权利与义务分离。 二、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伴随私有制,阶级与国家的产生;个别调整与一般调整,习惯—习惯法—成文法;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逐步分化。 第二节 法的历史类型 一、 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 二、 奴隶制法的基本特征 三、 封建制法的基本特征 四、 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 第四章 法 的 价 值 第一节 法的价值的概念 一、 价值的定义8 / 87二、 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 法与秩序 一、 秩序的概念 二、 秩序作为法的价值的意义 三、 法对社会秩序的建立的意义 四、 法对社会秩序的维护的意义 第三节 法与自由 一、 自由的概念 二、 自由作为法的价值的意义 三、 法律保障自由的基本方式 四、 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 第四节 法与平等 一、 平等的概念 二、 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的基本方式 三、 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机制 第五节 法与人权 一、 人权的概念和特点 人权是最具有普遍性的权利;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人权是综合性的权利。
二、 人权作为法的价值的意义 三、 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 第六节 法与正义 一、 正义的概念和基本分类 二、 正义作为法的价值的意义 三、 法律对正义的保障 第五章 法的渊源与效力 第一节 法的渊源 一、 法的渊源释义 二、 法的渊源的种类 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惯例。 三、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 (一)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 (二)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其他渊源 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典编纂。 第二节 法的分类 一、 国内法与国际法 二、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9 / 87三、 实体法与程序法 四、 根本法与普通法 五、 一般法与特别法 六、 固有法与继受法 七、 公法与私法 八、 普通法与衡平法 九、 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 十、 全国法与特别行政区法 第三节 法的效力 一、 法的效力的概念 二、 法的效力范围 (一) 法的时间效力 (二) 法的空间效力 (三) 法的对人效力 三、 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 (一) 法的效力等级 (二) 法的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第六章 法 律 关 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一、 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 法律关系的种类 (一) 一般法律关系与具体法律关系 (二) 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三) 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四) 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一、 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资格和种类。
二、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种类。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 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 二、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三、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权利人享受权利依赖于义务人承担义务;不能一方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不能滥用权利。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一、 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法律规范;权利主体;法律事实。10 / 87二、 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 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 第七章 法 律 行 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述 一、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行为的特征:法律性、社会性、意志性。 二、 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二) 有效行为与无效行为 (三) 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 (四) 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五)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六)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一、 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行为认知与控制能力;行为动机;行为目的。 二、 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行为方式;行为结果。 第八章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一、 法律解释的概念和意义 二、 法律解释的分类 (一) 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 (二) 字面解释、扩大解释和限制解释 (三) 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三、 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 (一) 合法性原则 (二) 统一性原则 (三) 合理性原则 (四) 连续性原则 四、 法律解释的方法 (一) 语义解释 (二) 系统解释 (三) 历史解释 (四) 目的解释 第二节 法律推理 一、 法律推理的概念 二、 法律推理的种类 形式推理;实质推理。
11 / 87三、 法律的类推 四、 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 第九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一、 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 法律责任的构成 (一) 责任主体 (二) 主观心理状态 (三) 违法行为 (四) 损害结果 (五) 因果联系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一、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概念 二、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一) 责任法定原则 (二) 因果关系原则 (三) 责任相当原则 (四) 责任公正原则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 法律责任的承担与法律责任的实现 二、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2023年中医研究生同等学力5@招生院校,皖南医学院关于2023年规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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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发布关于2023年规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事宜通知。
具体通知内容好医生小编整理如下,在职医学类研究生考生必看:
各学员: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86号)要求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考证培训机构,经研究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2023年规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阶段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1.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中医研究生同等学力5@招生院校,且结业考试成绩合格;
2.通过我校平台报名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英语及专业课)成绩合格;
3.已完成我校认可的课程学习。
二、工作安排
1.线上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单位推荐证明》,按照顺序形成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单个文件以材料内容命名,压缩成1个文件上传2023年中医研究生同等学力5@招生院校,皖南医学院关于2023年规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事宜通知,压缩包以学号+姓名方式命名),按要求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2.交费:通过报到资格审查的人员于1月7日前通过电子方式完成缴费。
学费5000元/人,学位申请费6000元/人,合计元/人
交费事由:2024届规培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交费人:同等学力人员姓名。
交费足额即可,无需多交;保留好交费完成界面。
3.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核完成后,学校将通过导师双选方式确定带教导师和培养单位,同等学力人员必须严格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学位论文形式、学位授予条件等欢迎私信详细咨询。
4.报到时间、地点:至各培养单位(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的具体时间和联系人另行通知。
5.向我校申请学位的学员,严格遵循《皖南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皖南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修订)》文件,按期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并获得学位,未完成者我校将不再接受其申请。
6.符合条件的学员,请自行申请加入QQ群,并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我校将不再通知到具体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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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历年真题资料部分展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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