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通过材料评议的申请人必须于2022年12月7-8日 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庆校区511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打印准考证: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以网上通知的时间为准。
六、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综合考核两个环节
(一) 材料评议
学院根据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和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外语水平、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等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通过者名单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示,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此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考生提交的《科研计划》需根据所报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选题,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博士,要求字数不少于8000字。科研计划的模板可从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下载。
(二)综合考核
1、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包括外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时间:2022年12月10日(周六)(上午考英语,下午考专业基础知识;考场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1)考核科目:外语,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外国语考核分数不计入总成绩,设定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备注:满足学校申请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英语免考:
①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60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② 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IBT);
③ 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④ GRE 成绩 300 分及以上(新);
⑤ GMAT 成绩 650 分及以上;
⑥ WSK(PETS-5)考试合格;
⑦ 全国高校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TEM-8 合格;
⑧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占30%
学院依据考生专业考核成绩,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示。
2、综合面试(专业考察100分,占总成绩10%,综合考察100分,占总成绩30%),此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预计时间:2023年3月进行,具体以网页通知为准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考察及综合考察,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学院成立由教授或博导组成的综合面试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考核。
(一)专业考察10分钟,以随机抽取专业课试题的方式,现场回答进行考察;
研究方向
专业课
01(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基本范畴及其整体性研究
限报考33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02(全日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
限报考33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03(全日制)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中国经济建设
限报考33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04(全日制)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与社会工程
限报考3400社会分析与政策分析方法
05(全日制)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与中国政治建设
限报考33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06(全日制)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理论与现代方法
限报考3398思想政治教育学
07(全日制)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研究
限报考3398思想政治教育学
08(全日制)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理论与实践
限报考3399文化与传播
09(全日制)近现代中国基本问题研究
限报考33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10(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限报考33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11(全日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限报考3406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
12(全日制)中共党史与党建
限报考33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13(全日制定向)两课专项计划
限报考330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或3398思想政治教育学
20分钟,考生以不超过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汇报,专家提问5分钟。PPT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
(2)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
(3)研究计划报告,即对撰写的研究计划书进行汇报。
专家根据考生的汇报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打分。每位考生在本组的得分是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数。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对以上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初录考生名单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示。
七、录取
(一)综合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三个环节的成绩,学院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差额划定录取分数线,在初录考生名单范围内,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德、智、体全面衡量,由导师择优录取,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博士,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八、相关费用
1. 学费
202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人/年考证含金量排行榜,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2.资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学校累计资助时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不超过5学年。超出学校资助期限后,如需继续在校学习,博士生可向导师申请资助。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相关文件。
九、 住宿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住宿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十、入学时间
2023年9月
十一、其他说明
1.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接收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资格考核)人数调整普通招考招生计划;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2023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执行,本校信息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3﹝27﹞号)文件执行,报名和考核要求详见学院通知;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及“两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参见各相关招生简章;
5. 招生目录指导教师栏内左侧为主导师,右侧为合作导师,考生可选择主导师报考,合作导师不独立招生;
6. 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7. 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资格审查或录取阶段发现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配合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8. 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9. 学院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
10.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1.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方网站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了解考核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院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十二、监督电话
兴庆校区电话:
电子邮箱: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附件:
1、2023年参考书目
2、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前期研究成果清单(模板)
3、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计划(模板)。doc
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
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博士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一、钱学森班招生模式优化改革
钱学森班是西安交通大学2007年创办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班,是历年高考录取分数最高的专业。钱学森班遵循著名科学家、交大校友钱学森学长“大成智慧学”的教育理念,依托交大学科优势,采用开放式、启发式、先理后工、工文结合的培养模式。截至目前,钱学森班共培养了10届毕业生528人。其中,91%以上的毕业生进入国内外知名大学继续深造,71人被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多伦多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录取。
钱学森班今年按4个专业(模块)进行招生和培养:
高考录取到上述4个专业的同学,入校后参加钱学森班选拔,达到要求者进入钱学森班学习,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学生意愿在相应大类内确定主修专业。确定主修专业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修订版)》之规定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联系学校在各地招生组负责人。
4个专业对应大类及包含主修专业如下表:
二、越杰计划招生模式优化改革
越杰计划基于西安交通大学杰出校友蒲忠杰、张月娥伉俪2018年捐资1亿元设立的“西安交大思源普惠教育发展基金”实施。越杰计划将采用深度社会实践教育与高校教育并进的教育模式,率先实行杰出校友导师与优秀学业导师相结合的本科教育双导师制。为开拓未来领军人才的国际化视野,越杰计划提供丰厚的奖学金并创造人人都到世界顶级高校学习或世界一流研究机构交流的机会。入选越杰计划的学子可获得6~42万元的奖学金。
目前,2018级越杰班同学中,已经有多位成功申请到牛津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等国外一流高校为期一年的交流生项目。学生获得VEX机器人世界锦标赛冠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最高奖奖等大奖,越来越多的越杰学子已展现出非凡的创造力、领导力及学术能力。
高考录取到这2个专业的同学,入校后参加越杰计划选拔,达到要求者进入越杰计划学习,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学生意愿在相应大类内确定主修专业。确定主修专业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修订版)》之规定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联系学校在各地招生组负责人。
2个专业包含主修专业如下表: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不受限
除教育部规定的特殊招生类型如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学生等入校不可跨大类转专业外,其他学生入校后转专业政策一视同仁。
四、四个省份医学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或分投档单位招生
为了满足国家和社会对医学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使志愿学医的同学更加明确学习志向,在陕西、河南、河北、福建四个省份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或分投档单位招生。这四个省的医学类专业和其他类专业不会相互调剂录取。
五、部分专业实行不报不调政策
对于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人工智能、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因此,只要考生不填报上述专业志愿,就不会被调剂到这些专业。
六、体检要求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博士招生简章,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我校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下列专业不予录取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英文名称为Xi’。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河堤路)。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钱学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纪委举报电话:,纪委举报信箱:)。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和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学生入校后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主修专业选择,根据专业选择的结果进行宿舍优化和调整,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主修专业选择范围详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三条 2020年起西安交通大学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的招生按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预资格生,简称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预资格生,简称越杰计划Q)录取,进校后参加钱学森班、越杰计划的选拔,达到要求者进入钱学森班、越杰计划学习,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学生意愿在相应大类内确定主修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山东省,提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海南省,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是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特殊类型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在实行动态平行志愿的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承认加分投档成绩,并按投档成绩分配专业。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即“不报不调”),包括:会计学(ACCA)、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人工智能、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H)、理科试验班(数学H、物理H、计算机H、化学生物H)、医学试验班(护理)。
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医学类专业;若医学类专业仍未录满,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20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强基计划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20年浙江省、山东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0年实际招生专业以该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2020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直辖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直辖市)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梯次志愿投档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资格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我校已为获得强基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五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七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优惠资格的考生,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等规定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已为获得优惠资格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预留了相应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该省有关规定确定该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学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实施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书法学校考。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线以上录取。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博士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该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我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最低不低于一本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疆协作计划在新疆一本线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第三十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生源限定在教育部规定的西藏、新疆籍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三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等省份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
第三十四条 对于录取在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Q)和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Q)的学生,可按《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及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补充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主修专业预选择实施办法(修订版)》之规定,申请确定主修专业。
第三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和学费。每年住宿费1200元,各专业学费待定。其中,会计学(ACCA)专业新生入学还需一次性缴纳3.9万元的培训费、资料费等费用,各类试验班学生分流后按新专业年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八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外语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环境设计和书法学等项目的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四十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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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同等学力,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申请难度大吗?
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申请难度大吗?
作为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是同等学力申博。申请条件如下:
1.获得硕士学位(2019年8月3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学什么技能好,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首先,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申请难度程度受到几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包括本身的学术实力、申请的专业、导师资源等。一般来说,想要进入西安交通大学药学、医学、管理等优质学院的在职博士生,需要有较为扎实的本科和硕士学习背景,以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或工作经历。此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英语水平和研究能力。同时,申请的专业和导师的研究方向与个人的兴趣和实力是否匹配,也是申请难度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申请需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资料准备方面,需要认真查看并遵守申请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尽可能提供更多的有利因素,如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项等。其次是专业定位方面,需要明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方向西安交通大学 同等学力,寻找与之匹配的专业和导师。此外,还需要注意语言水平的准备,如托福、GRE或雅思成绩的获取和备考。
最后,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申请的难度不应成为被拒绝的理由。即使没有成功申请入学,也可以反思自身的不足之处,继续提高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西安交通大学 同等学力,西安交通大学在职博士申请难度大吗?,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为下一次的申请做好准备。同时,建议学生多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招生资讯,了解申请政策和相关信息,并可以咨询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或者辅导老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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