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议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会议2019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湖北师范大学于湖北黄石市聚宾大酒店召开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议。会议首先由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必文院长发表重要讲话。李院长讲话完毕后,接下来由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合作单位代表们依次发言和互相交流研讨。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会议

❒ 教育新闻

2019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湖北师范大学于湖北黄石市聚宾大酒店召开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议。昆明市五华区远东培训学校校长邓刘鑫与昆明市五华区远东培训学校渠道招生科王科长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网络科周科长以及客服科赵老师一同参加了此次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

7月17日,全体参会人员在聚宾大酒店报到。

7月18日上午9:00,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在聚宾大酒店会议室正式召开。本次研讨会议由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院长常婕院长主持,出席本次研讨会的湖北师范大学领导有: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书记、院长

——李必文院长

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刘波院长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书记

——曾庆发书记,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副院

长——徐燕副院长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教授

——商树松教授。

今日摘要

会议首先由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必文院长发表重要讲话。李院长讲话完毕后,接下来由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招生合作单位代表们依次发言和互相交流研讨。

新闻速览

首先,河北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苏军霞和济南市山大学仕教育培训学校校长金本俊在会上分别作经验交流。再次,湖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伍文忠老师作同等学力研究生英语考前辅导说明。然后是湖北仕通教育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中冬专题讲座。会议最后由各参会人员进行自由发言,研讨交流。

18日下午,湖北师范大学与我校成功签订2019年合作办学协议。此次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会议在融洽的气氛中结束。

湖北师范大学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师范类本科院校考证培训机构,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入选高校。近年来,湖北师范大学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在研究生教育层面上不断优化学科结构,被评为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校现设有20个教学院,68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现有专任教师939人,教授128人,副教授29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42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2019年,湖北师范大学共有10个一级学科和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70多个二级学科(领域/方向)面向全国招生。所有学科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昆明市五华区远东培训学校是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云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成立的一所集财经类、管理类、工程类、教育类、农林类、医学类为一体的综合性成人培训学校。

远东培训学校与湖北师范大学一直以来都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校是湖北师范大学云南教学点,云南报考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的学生,直接在我校报名确认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研讨会议,注册学籍、学位申请、现场确认、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参加论文答辩等流程都是在我校完成。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博士和教授)需求信息

出政编码:

招聘邮箱:

联系人:郭老师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请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博士和教授)需求信息,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四、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基本要求

(一)素质要求: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应聘者需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学历要求:应聘者原则上应为博士,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硕博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部分学科可放宽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毕业的副教授,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音体美等特殊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专业院校本科)。

(三)年龄要求:博士、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博士后、教授或博士毕业的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硕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四)服务期限: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五)对于特别优秀人才或紧缺专业人才,上述学历、年龄、服务期限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条件

(一)领军人才

A: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B: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长期、青年)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领军、青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

(二)优秀人才

1.第一层次人才(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

①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综合类或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②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

2.第二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一项者)

①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综合类或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4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4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②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类项目。

3.第三层次人才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综合类或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

上述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三)急需人才

未达到优秀人才引进条件,但学科建设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相关待遇

(一)领军人才

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引进我校的领军人才,享受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支持资助政策同时,所有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二)优秀人才和急需人才

1.人才引进费(含购房补贴与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另:①符合优秀人才引进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为博士后者,安家费增加3万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安家费增加5万元;

②符合优秀人才引进条件的紧缺专业博士,根据专业紧缺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增加安家费8万元、5万元和3万元;

③同时满足①、②两项条件者,安家费叠加计算。

2.经费发放

①试用期满后,安家费一次性支付。

②购房补贴分两次发放:

③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

3.住房补贴

未购买住房或未入住校内过渡房者,进校3年内,可享受租房补贴3年,补贴标准2000元/月。

4.特殊岗位津贴

教授享受特殊津贴6000元/年,博士享受特殊津贴3600元/年(就高不就低)。如遇学校政策调整,按学校新政策执行。

5.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学校聘用后,如为新入职教师则档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按照讲师一级(专技八级)岗位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前三年按副教授三级(专技七级)岗位标准执行。如为调动入校人员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绩效工资则在进校当年按调动前原岗位同职级最低等级执行,第二年参加学校岗位异动后,根据实际竞聘岗位执行绩效并视情况进行补发,其他工资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特别优秀的可按学校低职高聘管理办法直接聘用到高级岗位(最高可聘到教授三级岗位)。

6.配偶安置

引进人才的配偶具有高校副教授职称且达到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要求的,学校可安排工作、予以聘用。

引进人才其配偶为本科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来校工作三年内获批国家级项目后,学校可按合同用工形式安排配偶工作考证培训机构,参照正式用工实行同工同酬。

引进人才特别优秀的且其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学校可按合同用工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参照正式用工实行同工同酬。

引进人才为教育学学科的博士,且其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学校可按合同用工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参照正式用工实行同工同酬。

如引进人才与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其配偶用工(聘用)也一并解除(合同中注明)。

7.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问题。

8.其他情况

(1)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条件,其人才引进费、科研资助经费按各自引进层次的待遇分别执行。

(2)特别优秀人才,可申报学校设立的磁湖人才岗位,通过后给予特殊资助和待遇。详情请见《湖北师范大学“磁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3)港澳台同胞及国外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年薪制,采用合同管理,待遇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4)具有副高职称硕士研究生引进入校三年内需通过学校副教授职称评审,否则予以解聘。

(5)因学校建设急需引进的其他特殊优秀人才,人才引进费(含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中小学特级教师人才引进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30万元。具有正高职称的,可聘用到教授四级岗位,具有副高职称的,可聘用到副教授一级岗位。业绩突出的,可视同博士按学校统一规定予以低职高聘。其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学校可按合同用工形式安排配偶工作,参照正式用工实行同工同酬。

四、附则

1.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文件同时废止。

2.本实施办法具体条款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磁湖人才计划”相关待遇

(详情请见学校网站)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历研究生,湖北师范大学2023级同等学力申硕沙县学习中心开班仪式暨职后教师学历提升研讨会

2023年3月12日,湖北师范大学2023级同等学力申硕沙县学习中心开班仪式在沙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举行。

福建教育学院教务处处长刘佐舜,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波,三明市沙县区政府副区长邓秋萍,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局长颜瑞潭,顺昌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明市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区教育局班子成员,沙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副校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沙县学习中心学员等参加仪式,仪式由区教育局局长颜瑞潭主持。

开班仪式共有五项议程:

一、新生代表发言——沙县区教师进修学校的生物教研员宋晓琪

宋晓琪老师表达了作为一名老师,不仅要在上好每一节课,更要把握机会,不断提升自己,扩充自己的知识储备、提高自己的素养。承诺在接下来的研究生生活中做到: 第一,明确目标,学会学习;第二,博采众长,厚积薄发;第三,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二、沙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董宝文作主题汇报

董宝文校长介绍了区进修学校整体概况、教学特色,致力于将学校建成全区教师干部培训中心、教科研指导中心、教育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和网络教育中心,为沙县区教育质量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教研支撑,为打造教育强区和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历研究生,促进全区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的建设目标勇毅前行。

三、福建教育学院教务处处长刘佐舜致辞

刘佐舜处长,温情地对每位入学学子表示祝贺,并表示希望第一批学员要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努力增值。

四、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波致辞

刘波院长表示提升基础教育教师学历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并对学员提出了以下期望:要行我所信,信我所行。坚定选择、坚守初心,紧抓机会,克服困难,在未来收获心仪的硕士学位证书;要工学兼顾,勤学善思。珍惜机会,端正态度,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考证培训机构,并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教育技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要互学互鉴,不负遇见。全体学员要在培训中相互学习、增进交流,将所学所思所得转化为理性认知和实践动力,在“挽手进步”中实现更大的跨越。

五、沙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邓秋萍讲话

邓秋萍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同等学力申硕是新时代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符合教育强国战略的需要,符合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培养的需要。与此同时,她还表达了沙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工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软实力,努力在全市走前头、做表率。

邓副区长对全体学员表示祝福并提出了三点期望:一要全心投入,珍惜学习机会。二要全力以赴,珍惜合作机缘。三要全面发力,珍惜发展机遇。

仪式最后,区教育局局长颜瑞潭总结:我们将以福建教育学院硕博中心与沙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联合办学为契机,聚合优势、乘风而上,不断在“强师”课题上下足功夫,为加快实现沙县区基础教育现代化筑牢人才基石!

开班仪式结束后,福建教育学院领导、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领导、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及培训处主任前往进校二楼会议室开职后教师学历提升研讨会,积极探索职后教师学历提升培养计划及实施方案。

学员则汇聚培训室举行了首次班会课,班会课上来自福建教育学院的张老师详细解读了此次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班主任颁发了入学纪念碑,并规范了学习秩序。

福建教育学院及三明市沙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联合办学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历研究生,湖北师范大学2023级同等学力申硕沙县学习中心开班仪式暨职后教师学历提升研讨会,创办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中心,为加快实现沙县区基础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此举也得到了教师的积极响应,首期学员共计79名。接下来,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为全体学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考前培训。这也将为我区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学历层次,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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