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的同等学力,湖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和《湖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学位评审会议严格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湖师发〔2023〕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和《湖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领导机构,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学位办公室指导下,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的初审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

第二章 授予对象与授予条件

第三条本细则中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参加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函授、业余等)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相关专业课程学习,通过考试后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凡符合本细则中的学位授予条件者,均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四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湖北师范大学的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成绩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其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0分湖北师范大学的同等学力,湖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且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课程成绩≥70分。

2.外语成绩要求: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合格可不用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直接认定为达到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三)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者。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什么技能好,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未获得毕业资格者;

(三)未达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

(四)自考本科毕业至申请学位时间超过半年及以上者;

(五)毕业论文(设计)、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受理学士学位终审一个月前,根据本细则的相关条款向学生、社会和校外教学点公布学士学位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材料要求等方面的信息。

第七条凡拟申请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学生须通过教学点)提交书面或电子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并将结果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同意授予申请者学士学位。学位评审会议严格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九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向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上报省学位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学校原则上每年进行2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申请者应按规定日期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当年不符合条件、没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对学位授予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向继续教育学院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处理,处理意见 经学校批准后通知学生本人。

第十二条对于已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如发现有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其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学校可开具学士学位证明书,学士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细则从修订之日起执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学硕士|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

学制1.5年,招生专业: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教育史,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师教育,基础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信息计算与智能系统

授予学位:教育学硕士,理学硕士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122人,教授133人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学硕士|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副教授35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43人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硕士学位的579人。建校47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10余万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

同等学力申硕优势

1、【免试入学,在职学习】学员满足入学条件可免试入学,在职学习提升能力,工作学习两不误;

2、【师资雄厚】学科专业选用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授课,浓缩课程精华,提高申硕率;

3、【申硕科目少】学员满足申硕条件参加全国统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外语+专业综合,百分制六十分及格难度较低;

4、【学习方式灵活】本专业设线上(录播或直播)与线下讲座相结合,学员不受时间、地域限制随时可学习,方便灵活;

5、【可获名校证书】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6、【学知识结人脉】学习期间不定期举行课外活动,学知识结高端校友人脉。

报考条件审核: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考证培训机构,经申 请也可报读,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培养方式和学制

授课方式:线上(录播或直播)与线下讲座相结合学制:1.5-2年

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2、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 ;4、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招生专业

获取证书:

1、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 校长印);

2、满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学员可申请申硕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取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学位网可查。

湖北师范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与教学论–生物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122人,教授133人,副教授35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43人,硕士学位的579人。建校47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10余万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

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包含有课程论、教学论、学科教学论等,课程与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工作,是教师在每日工作中需要解决实际的课程与教学问题,目前本校开设了课程与教学生物专业同等学力申硕学习班,为广大在职社会需要晋升人士提供提升学历的学习机会。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通过学习生物相关的课程与教学论理论基础和系统的知识,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且具有掌握生物学科领域专门知识,熟悉生物学科国内外理论研究及学校实践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湖北师范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独立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和大中小学学科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课程与教学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培养优势:

1、【免试入学,在职学习】学员满足入学条件可免试入学,在职学习提升能力,工作学习两不误;

2、【师资雄厚】学科专业选用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授课,浓缩课程精华,提高申硕率;

3、【申硕科目少】学员满足申硕条件参加全国统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外语+专业综合,百分制六十分及格难度较低;

4、【学习方式灵活】本专业设线上(录播或直播)与线下讲座相结合,学员不受时间、地域限制随时可学习,方便灵活;

5、【可获名校证书】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备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6、【学知识结人脉】学习期间不定期举行课外活动,学知识结高端校友人脉。

四、课程设置:

课程与教学论生物专业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现代教育原理导论

现代教育学原理导论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第一外国语

教育心理学

生物教学论专题研究

现代生物学专题

生物学核心概念的发展

生物教学设计理论与案例分析

生物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题

现代生命科学导论

注:部分课程参照实际教学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 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申 请也可报读湖北师范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与教学论–生物专业招生简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六、培养方式和学制:

授课方式:线上(录播或直播)与线下讲座相结合

学制:1.5-2年

七、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 ;

4、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八、报名费用:

报名注册费:500元;

九、获取证书:

1、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考什么证赚钱多,由学校颁发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 校长印);

2、满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学员可申请申硕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取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学位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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