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
学位:博士
职称:副教授
教育背景
2007-2011 武汉大学法学院“德语法学双学位实验班” 法学学士、德语文学学士
2009-2010 德国马尔堡大学法学院 国际交换生 获“德国法律基础证书” ,,Gründzüge des “
2011-2013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法学理论专业
2013-2017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法学理论专业
2015-2016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 联合培养博士 法哲学方向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项目“CSC-LMU ”)
2017-2019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博士后
国际交流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 联合培养博士 法哲学方向(德国·慕尼黑2015-2016)
德国马尔堡大学法学院 国际交换生(德国·马尔堡2009-2010)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牛津大学法律系客作访问(英国·伦敦等2024)
首届欧中青年法律人论坛暨“欧盟、德国与中国法的新发展”学术研讨会 (1st Sino- for )评委(德国·奥格斯堡2023)
第二届欧中青年法律人论坛暨“欧中法学知识交流的范式革新”学术研讨会 (2nd Sino- for )报告人、评委、闭幕式主持(德国·柏林2024)
工作经历
2012年3-8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出口地区二处 实习
2015年3-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指导与司法解释办公室 实习
2017-2019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 兼《人民法院案例选》“域外撷英” 栏目编辑
2019至今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法理学研究所所长
研究领域
法理学、法学方法论、司法裁判理论、判例制度、立法学
社会兼职
北京大学沈宗灵法学基金会 秘书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 理事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 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会 理事
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
科研成果
一、论文
《赋能还是解构:数字时代司法如何说理》,载《探索与争鸣》(来源期刊)2024年第2期;
《法律如何揭开科技社会的“戈尔迪之结”?——科技伦理下的法律治理模式》,载《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来源期刊)2024年第5期;
《一般性条款和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说理——默勒斯具体化论证模型及其中国应用》,载《法理》(来源集刊)第13辑(2023年第1期)(Die in auf und — Mö’ und ihre in )
《司法类案的冲突及解决》,载《北方法学》(来源期刊扩展版)2023年第5期;
《德国法律见习的协同育人机制:制度设计与法律保障》,载《外国教育研究》(来源期刊)2022年第8期;
《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基本要求与理想模式——基于三则改判案件的经验考察》,载《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来源期刊)2022年第4期;
《司法类案的判断标准及其运用》,载《法律科学》(来源期刊)2020年第1期;
《论司法判例在成文法国家的适用空间——以德国对判例的演绎推理“二重需求”为例》,载《社会科学战线》(来源期刊)2020年第5期;
《论司法判例中的裁判规则》,载《东南学术》(来源期刊)2019年第2期;
《人民法院实施宪法刍议》,载《法律适用》(来源期刊扩展版)2019年第19期;
《德国判例使用情况分析——以第266条“背信罪”为分析对象》,载《环球法律评论》(来源期刊)2017年第5期;
《论德国法中偏离判例的报告制度》,载《法律适用》(来源期刊扩展版)2017年第2期;
《德国判例结构特征对中国案例指导性案例的启示》,载《社会科学研究》(来源期刊)2015年第5期;
《德国判例结构特征与制作技术研究》,载《法律方法》(来源集刊)2015年版(总第17卷);
《德国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论析—兼论对我国法学教育及司法考试改革的启示》,载《法律方法》(来源集刊)2012年(总第15卷);
《新时代法学理论的实践面向》,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5月9日第1446期;
《医疗纠纷的调解机制研究》,载《中国司法》2012年5月。
二、咨询报告
《关于完善类案检索报告机制的建议》,载《司法决策参考》2019年第26期(总第271期),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关于建立涉外法治判例体系的建议》,载《法治研究信息》2021年第24期,获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院领导肯定性批示。
《关于进一步明确司法类案的判断标准与判断方法的建议》,载《法治研究信息》2021年第2期,获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肯定性批示。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下的法治改革方向》,载《法治研究信息》2023年第9期,获最高人民法院2位副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著作
专著:《德国判例使用方法研究》,高尚,独著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
专著:《德国判例制度研究》,雷磊、高尚、段沁,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
专著:《司法案例的使用方法研究》,张骐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专著:《中国司法先例与案例制度研究》,张骐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专著:《类案检索实用指南》(第一版),刘树德、孙海波等,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二版),2024年。
四、教材
《法理学十六讲:主题与理论》,张骐主编,李清伟、孙海波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撰写两章。
《法理学研讨课(案例卷)》,雷磊主编,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撰写第一部分。
五、译作
[德]罗伯特·阿列克西、拉尔夫·德莱尔著:《德国法中的判例》,载《中国应用法学》2018年第2期。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背信罪判决的合宪性审查》,载《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第10期(总第116辑)。
六、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023年度后期资助一般项目“司法裁判的说理与信服研究”(),在研。
主持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2020年青年项目“司法类案作为裁判说理依据的机制研究——以北京法院为个案”(),已结项。
主持司法部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青年课题“以案例衡平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法官偏离司法先例时的衡平与补救机制研究”(),已结项。
主持中国法学会2018年后期资助项目“德国判例使用方法研究”(CLS(2018)),已结项。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1批特别资助(),已结项。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2批面上资助(),已结项。
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后期资助项目“司法类案作为裁判说理依据之研究”(2023),在研。
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第四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法理学》)(2024),建设中。
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改课题“创新人才培养的案例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2020),已结项。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综合系统研究”(),张骐主持,子课题一成员、科研秘书,已结项。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德国判例制度研究”(),雷磊主持,已结项。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设置及案件管辖问题研究”(),杨奕主持,已结项。
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类案裁判的法理基础与运行机制研究”,孙海波主持,在研。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重点课题“司法案例类案标准研究”(已结项),张骐主持,高尚担任课题执行负责人考证培训机构,已结项。
参与中国政法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第八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团队”(),谢晶主持,担任成员。
参与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法理学导论》),郑玉双主持,担任成员。
荣誉奖励
“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选介”法学组唯一入选者(2019)
全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线上高级研修班(202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1批特别资助(2018)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2批面上资助(2017)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博士项目奖学金(2015)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二等奖(2023)
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2023)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集体奖(法理学研究所)(2022)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2023)
“泰山法治论坛(2023)”主题征文二等奖(20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奖(20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新闻宣传先进个人(20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2024、20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优秀党员(2024、202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师风师德优秀奖(2021)
北京大学“五四奖学金”(2012、2014)
北京大学一等学业奖学金(2016)、二等学业奖学金(2012、2014)
武汉大学本科生学术科研奖(2010)
武汉大学学业奖学金(2008、2009、2010)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
五院播报
编辑
“五院”已属于多学科的政法类大学。 [2]
原名称
现名称
北京政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
中南政法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四系播报
编辑
“四系”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 [1]。
“四系”
原名称
现名称
北京大学法律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律系
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律系
武汉大学法学院
五院概况播报
编辑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1952年北京政法学院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相关院系基础上建立,首任院长为我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民主人士钱端升先生。北政是我国建国之初人文社科学者最集中的少数高等院校之一。学校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重镇”。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30多万人。学校是国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国家法学教育的创新、法学理论的革新和法治思想的更新,代表国家对外进行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交流。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是我国与欧盟在法学教育领域最大的合作项目。中国政法大学伴随新中国的成长而成长,历经风云变幻,堪称新中国政治发展史和法制建设史的见证者。
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9个一级学科参评并全部上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其中法学进入A+档,并列全国第一,政治学排名全国第八,社会学、哲学、犯罪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新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德国语言文学均在国内学术界具有重要地位,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优秀的高校之一。 [3]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二期入选高校。
近70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近30万,是全国培养法治专门人才最多的高校。曾任或现任国家首席、一级或二级大法官和大检察官的西政毕业生共计53位。在新一届国家机构主要领导中,毕业于西政的人数仅次于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目前,有5位校友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3位校友任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60余位校友担任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香港大学、澳门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法学院中,均有西政毕业生从事教学研究工作,许多国内著名高校的法学院院长都是西政毕业生。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七届共70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中,先后有18位西政校友入选,占比高达26%。
2017年12月,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一级学科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四所高校法学共同入围A级学科,并列全国第二,也是重庆市唯一入围A级的学科。 [4]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
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水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70年来,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各层次、各类型学生累计30余万人,毕业生水平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高级领导干部、学术精英和商界巨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5]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和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的成员单位。
1979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2014年获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博士研究生67人。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0个,省级优势学科3个。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为“B+”。 [6]
四系概况播报
编辑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拥有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的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诸多法学二级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凭借梯队合理的法学精英师资团队,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国双庭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不断推进,已与近百所世界顶尖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法学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2013年,在世界著名的高等教育QS排名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一名。2015年至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连续三年位列QS排名全球前20名左右,稳居中国大陆地区第一名及亚洲前三名。 [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先后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
60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2012、2017年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8]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教育源于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28年国立武汉大学成立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武汉大学校长、著名法学家王世杰、周鲠生曾兼任或专任院长;1979年武汉大学恢复法律系,1986年重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学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学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肖永平教授先后出任负责人、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为知名经济法学家冯果教授。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现有专任教师116人,其中教授61人、副教授35人,博士生导师62人,形成以1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为主的学术领军队伍和青年创新团队。
经过百年洗礼,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代代珞珈法律人励精图治,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2017年武汉大学法学学科顺利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历次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均名列前茅,根据2019年度QS全球法学院排名,武汉大学法学学科位列全球第50-100位,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学院之一考证含金量排行榜,被誉为“珞珈山上的王牌军”。 [9]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8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学法律系改建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70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现任院长由何志鹏教授担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A级评定,在全部参评的109所授权单位中名列前茅。法学学科建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东北亚法律研究中心”“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等高规格学术研究平台。首批入选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法学会的“东北亚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也落户本学科。2017年吉大法学入选一流学科,为新时代吉大法学的再出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0]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甘肃政法学院
中国兰州网9月28日消息 9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甘肃政法学院签字仪式在兰州举行。根据协议,今后将依托中国政法大学雄厚的师资、学科、科研和管理力量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提升甘肃政法学院师资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以及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层次。
根据协议内容,中国政法大学每年接收甘肃政法学院5名左右优秀研究生、10名左右优秀本科生,到相关专业学习1年。中国政法大学相关专家指导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甘肃政法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以市场机制为导向,发挥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优势,两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学者到甘肃政法学院担任相关学院的学术院长。对学院学科发展及专业建设进行指导规划。中国政法大学每年选派5名知名学者、专家来甘肃政法学院担任兼职或特聘教授,柔性选派10名左右教师来甘肃政法学院任教。
甘肃政法学院按照中国政法大学专家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证含金量排行榜,灵活调整课程开设时间,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待遇,保障专家待遇。中国政法大学每年选派15名左右著名专家学者来甘肃政法学院举办学术讲座,为甘肃政法学院专业建设提供指导和帮助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办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甘肃政法学院,并联系国内知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来甘肃政法学院讲学。同时积极开展两校网络学术交流活动,采用互联网交流方式为两校师生搭建平台,传递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高端学术会议信息,实现学术资源共享,增进双方教学科研团队的互动与联系。此外,两校还将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共享图书以及信息资源。(首席记者 张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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