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常态化电子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0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模式
考试采用常态化电子考试(机考)模式,以计算机作答的方式组织考试,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在全省各考区远程、多地同步实施。
(二)批次及科目安排
6月17日、18日每日安排1个批次,共2个批次。各考区的批次安排不同,具体详见附件1。
批次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6月18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三)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及省直均设置考区考证含金量排行榜,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以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四)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5月22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5月23日17:00。
(一)身份验证
1.所有报考人员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验证身份信息,身份验证通过后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下载并使用报名平台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平台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平台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在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企业)在穗人员和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2023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考试,广东省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按每人55元收取,《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按每人75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
(五)批次选取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5月30日9:00-5月3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批次(各考区批次安排见附件1)。其中,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2个专业的考生以及河源、茂名、云浮考区的考生在6月18日参加考试,无需登录系统选择批次。
1.各考区每个批次均有考位数限额,先选先得。当某批次考生人数达到限额时,系统会提示“该批次已满额”,考生不能选择该批次。
2.考生选定批次后无法更改,请谨慎选择。逾期未选取批次的考生,由系统自动安排批次。
(六)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13日9:00-6月16日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内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二)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5月26日9:00后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栏并登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可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报名平台查询成绩。
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2023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考试,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5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7月中旬,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七、监督监管
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在线人工核查工作开展后,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1号)精神,对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纸质合格证明。
合格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也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电子证书或合格证明。
九、注意事项
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82/)在线申办。
2023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考试,河南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要求2023
河南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学历要求为大专(或高等职业教育)及(或高等职业教育)大专以上2023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考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具备道德素质与业务素养,具备一定学历,在相关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
2023年河南二级造件条名报的师价造价师的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试考格资业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考什么证赚钱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年 2 满作工务业价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 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023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考试,河南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要求2023,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5、具有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 1 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 1年。
二级造价师的考试科目和成绩有效期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4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电子证明)。
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在取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电子证明)。
二级造价师的免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 个科目。
1、 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6 年 3 月 1 日前取得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2、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 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综合来讲,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条件,关于做好北京市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市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京市2024年二级造价师报考重要信息提示
考试时间
6月22日
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5月14日14:00
报名网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缴费时间
5月10日至5月17日
收费标准
每人每科45元
准考证打印
6月18日至6月22日
新考生网上资格审核
5月10日至5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人[2018]67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4 号)精神,现将北京市 2024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臵“考全科”“免一科”和“增专业”3 个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报考级别。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 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 4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参加 1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 2016 年 3 月 2 日以后);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3]第 3 号)为准。)
(三)参加 1 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
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报名条件说明
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4 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 2B铅笔填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 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同)“人事考试服务频道”
(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条件,关于做好北京市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已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和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人员;其余人员为“新考生”。
1.“老考生”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4日14:00;
(2)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2.“新考生”
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和学位证书;
(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3)报考“免一科”级别的人员还须上传已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无需上传),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学历)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上传其原件的清晰图片。
3.本项考试不设臵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4.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二)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22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 2019 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建标造函[2018]265 号)。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一科”或“增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专业科目。
(二)考生可于 2024 年 9 月上旬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也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另行公布。
(三)按照《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4 号)和《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启用电子证书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条件,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者考证培训机构,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资格证书或电子合格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2]375 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 。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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