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师范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1个,招聘计划6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师范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报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其他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同等学力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应聘岗位所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设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核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结果在应聘岗位所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同等学力湖南师范大学,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优秀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工作计划等协商。

咨询电话: -(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 -(学校监察处)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师范大学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招5950人!湖南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公布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3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该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

一、招生学校与专业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吉首大学。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招生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招生学校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

(四)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专业为:特殊教育。

(五)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工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车辆工程、农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财务管理。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5950人。其中,根据教师厅〔2021〕3号文件要求,我省40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相应招生计划(共2342人)同时列入教育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地方优师专项(以下简称省级优师专项),具体如下: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813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758人。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035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考证含金量排行榜,省级优师专项1259人。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809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220人。

(四)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8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16人。

(五)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55人,类型分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对口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89人。

根据我厅《关于申报2023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以及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高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湖南师范大学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工作安排见《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六、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学校要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文件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考生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由市州教育(体)局分别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省级优师专项)》(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逐一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七、有关政策

详见《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八、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回信精神,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筹划。要明确相应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确保我省2023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二)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招生培养学校、省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按规定做好填报志愿考生的户籍确认及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对违规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核减相关市州、县市区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或取消相关院校的培养任务,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依据录取考生名单,切实做好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组织工作。严禁与非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拒绝与符合政策的已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招生培养学校要积极配合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做好《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四)有关招生培养学校要结合所承担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加强乡村教师与职教师资培养需求调研,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师范生培养综合改革。要加强学籍管理,加强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师德养成教育和教学实践技能教育,强化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培养,突出教育实践环节,积极探索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中职专业课教师培养规律,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湖南省40个脱贫县名单

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

邵阳市:隆回县、邵阳县、城步县、新宁县、新邵县、武冈市、洞口县、绥宁县

岳阳市:平江县

常德市:石门县

张家界:桑植县、慈利县

益阳市:安化县

郴州市: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

永州市:新田县、江华县

怀化市:沅陵县、通道县、麻阳县、辰溪县、新晃县、芷江县、会同县、靖州县、中方县、溆浦县

娄底市:新化县、涟源市

湘西州:花垣县、保靖县、龙山县、永顺县、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

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一、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其他非军事院校计划(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种子科学与工程和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招生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

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招生,招5950人!湖南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公布,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八、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九、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

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同等学力加试!湖南10所院校考研加试补充公告汇总!

最近,部分院校发布招生简章补充公告,主要由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五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在去年的《规定》中,第五十八条: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今年的调整,湖南部分院校已经作出补充公告,一起来看看!

中南大学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公布报考中南大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报考我校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下表:

湖南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要求,现对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补充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我校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湘潭大学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要求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同等学力加试!湖南10所院校考研加试补充公告汇总!,现对湘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补充说明学什么技能好,1、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加试;2、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湖南科技大学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对《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补充说明:1、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如下:

吉首大学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要求,现对《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补充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旅游管理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如下:

衡阳师范学院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要求,现对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补充说明。1.各学科(专业)结合专业特色,确定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具体加试科目将提前在各学科(专业)复试方案中公布。2.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我校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湖南城市学院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现对《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补充说明:1.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加试;2.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我校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如下: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要求,现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作如下补充说明:1.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要加试;2.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下表)

湖南工商大学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要求,现对湖南工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补充说明: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研路漫漫,燕园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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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2024,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会计专硕(MPAcc)招生简章

麓山巍巍名家辈出,湘水滔滔群英荟萃

——湖南师范大学会计硕士()项目介绍

关于我们

一、学校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学什么技能好,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83个本科招生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以 “语言与文化”为主建的学科群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以及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学院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院拥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统计学(一级学科)社会经济统计、金融统计、风险管理与保险等专业方向的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会计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世界经济、经济史等多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产业经济学为“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为“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设经济学系、金融学系、管理学系、会计学系、营销与贸易系等5个系,开设有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本科专业,形成了从学士到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项目优势

一、学科体系特色明显

湖南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以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财政部全国会计名家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工程的王善平教授为带头人,瞄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管理的重大需求,紧跟学术研究前沿,推动科研团队建设,在审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等领域都各有建树,尤其在“产权保护、公司治理和会计审计创新”方向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口碑。

湖南师范大学培养,扎根于湖南师范大学优秀的人文传统和深厚的数理基础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2024,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会计专硕(MPAcc)招生简章,在与经济学、法学和信息科学的日益深入的交融中形成了以“理论为基、问题导向、重在实用”的“大会计”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体系。坚持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致力于培养有战略思维、能合作共赢、会务实创新的会计管理精英。

二、师资团队力量雄厚

湖南师范大学项目,以主攻会计学研究的教授、博士为核心力量,特聘在会计学上有专长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信息工程等专业的专家、教授,其中,教授7名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2024,博士19名,来自实务界的行家30名。团队成员近年来主持完成或正在研究的国家级项目10余项,其中在研的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重点项目各1项、国家自科面上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科青年项目1项,省部级及其他项目多项。主持校企合作项目《建筑工业机器人市场技术经济分析及产业化规划》、《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研究》,智库项目《我国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研究》等交叉课题。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金融研究》、《审计研究》等中文重要期刊及SSCI发表论文多篇。“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金融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获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为更好培养会计硕士研究生,湖南师范大学聘请了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审计厅、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湖南中烟、湘电集团、以及国有和地方银行等业界精英作为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

三、人才培养满意度高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十分重视项目学生理论涵养的培养,开设了会计信息生成与使用模块、价值分析与投资模块、审计治理模块、管理会计模块、现代信息技术模块与人文素养模块等,为学生求真务实创新性地解决现实难题,打下扎实的理论功底;更鼓励学生积极利用湖南师范大学“面向大数据时代的财务与金融决策科研创新平台”、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参与导师课题,深入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中国移动长沙有限公司、华夏保险、中粮可口可乐湖南分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近5年,会计学研究生共获得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15项,经费10余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0篇,其中在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5篇;荣获省部级获奖10余项,各类学术征文获奖15项,省优秀论文4篇,校优秀论文8篇;荣获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和案例大赛多项。举办了全国性研究生暑期学校2场。

项目简介

一、培养目标

立足湖南、重点满足中西部地区对高级会计管理人才的需求,培养思想觉悟和综合管理素质高,人文底蕴深厚,能综合运用系统、全面的会计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创新性发现和解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规范和审计监督等实际工作中的新问题的复合型高级会计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

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三、学制及年限

湖南师范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为29人。

会计硕士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习年限的有关规定》。休学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1-2年。

四、考试科目

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复试:会计学综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宏观经济学;②微观经济学

五、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3万/年。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文件,学业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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