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除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的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五条 202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12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609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1303人(含临床医学长学制转段拟转入151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及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请关注我校网站后续通知。
《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我校部分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详见附件1备注。
第六条 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4〕376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评选年度内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违规、违纪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还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设立特别困难补助,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第三章 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2022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和中医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第八条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4”,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6”,药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1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3”,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考生在报名时须准确选择并填报。
第四章 学制、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第九条 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十条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非定向”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考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第五章 报 名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时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存在违约情况的定向考生不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因存在违约情况导致的后续问题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一)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考生专科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等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学位领域。
(四)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专业。
(五)眼视光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眼科学专业。
(六)口腔医学各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中医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八)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各学科专业接收理工类毕业生报考;药学专业学位类别接收药学、临床药学、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等理工类毕业生报考。
(九)临床医学(学术型)中健康管理专业仅接收医学、管理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各学科接收理工类毕业生报考。
(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学科仅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类别仅接收医学、管理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一)中西医结合基础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学术型)仅接收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二)护理学各学科、专业仅接收护理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三)心理学仅接收医学类和心理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四)人文医学优先接收医学、心理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科技史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五)马克思主义理论优先接收思想政治专业毕业生报考。
第十三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可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及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十五条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六章 初 试
第十六条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七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第十八条 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第七章 复 试
第十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
第二十二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
第二十四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二十六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4)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5)规定执行。
第八章 调 剂
第二十七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调剂工作办法。
第二十九条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第三十条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一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三十三条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大连大学口腔同等学力,大连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三十四条 复试的同时我校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如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章 录 取
第三十五条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辽宁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六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三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八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学什么技能好,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九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
第四十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二级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一条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大连大学口腔同等学力,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二章 违规处理
第四十二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报考我校考生认为我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我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如对我校答复不服的,可向辽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三章 监督及复议制度
第四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举报信箱: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南路西段九号
邮编: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大连大学口腔同等学力,2023口腔医学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有哪些?
口腔医学是一门专业技术较强的医学领域大连大学口腔同等学力,优秀毕业生拥有广泛的就业机会,能在各类医疗机构中就业,还可以选择自主开设口腔诊所,从事私人执业。攻读口腔医学专业的在职研究生能一边积累职业经验一边业余学习,有需求推荐报读,来看一下2023招生院校介绍。
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学科门类,各学科门类均衡发展,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工程4个学科(领域)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
专业方向:口腔医学在职研究生有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
课程学制:2年。
授课方式:网络班。
大连大学
大连大学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大连大学口腔同等学力,2023口腔医学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有哪些?,教学及科研条件完善。医学院下设基础医学部、口腔医学系、医学检验系和中医中药学系,拥有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点和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生理学3个二级学术学位硕士点,设有辽宁省有机天然产物功能性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研究实验室。
课程学制:2年。
授课方式:网络班。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已成为国家目前办学规模较大的高等学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呈现出更加广泛的发展前景。为帮助在职人员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举办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课程学制:3年(成绩优异者可提前结业)。
授课方式:网络班、周末班(河南面授)自主选择。
锦州医科大学
为发挥学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多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和实践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锦州医科大学特向全国举办口腔医学在职研究生研修班,符合条件者皆可报名学习课程并申请硕士学位。
课程学制:2年。
授课方式:网络班。
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2022年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
招生人数
2022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二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招生专业请查询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不接受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2022年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招生专业请查询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
学制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全日制)教育硕士学制为2年。
3、(全日制)工程硕士学制为3年。
4、(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5、(全日制)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6、(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
7、(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
8、(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制为2年。
四
学费及奖助办法
1、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型、口腔医学专业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体育硕士专业型、护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学科(专业)学费为:8000元/每生.每年;其他学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每生.每年。
2、非全日制学科(专业)学费为:8000元/每生.每年
3、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办法详见《大连大学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学金办法(修订版2020年9月)》。
4、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五
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2、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
4、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注意查阅。如因以上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予考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六
入学考试相关事宜题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① 思想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外国语、数学(一)、(二)、(三)、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100分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分值为300分,数学(一)、(二)、(三)150分。
②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体育学综合、体育综合、口腔医学综合、护理综合、西医综合、基础综合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
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八
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
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2018年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8年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考生须知
一、招生人数
2018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复试成绩微调各专业间的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不接受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9)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0)我校各专业全部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须为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制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脱产攻读。
2.(全日制)科研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制为2-3年,脱产攻读。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非脱产攻读。
四、学费及奖助办法
1.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型、口腔医学专业型、护理学学科(专业)学费为:8000元/每生.每年;其他学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每生.每年。
2.非全日制学科(专业)学费为:元
3.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办法详见《大连大学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学金办法》。
4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二)报名时间
1.网报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公网);(教育网)。
2.考生必须于2016年11月7日-12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之前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2.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
4.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5.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注意查阅。如因以上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予考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六、入学考试相关事宜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①政治、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外国语、数学(一)、(二)、(三)、历史学、教育学、医学等改革试点学科综合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100分,改革试点学科综合考试分值为300分,数学(一)、(二)、(三)、150分。
②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体育学综合、口腔医学综合、护理综合、西医综合、检验综合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大连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2018年大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并经我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学什么技能好,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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