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教学厅〔2019〕12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院通〔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法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作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法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考核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专业老师参加复试工作。
二、召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下午16:30
地点:法学院205会议室
内容:传达学校文件,解读复试方案,宣布复试纪律。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和非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法学院采取差额形式从上线考生中,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科学学位考生1:1.2;专业学位考生1:1.5。具体招生计划与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
招生计划
总分复试分数线
(单科达国家线)
法学
60
338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
37
326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20
326
法律(法学)(全日制)
32
326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10
326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法学院确定的复试时间前一天下午14∶30到17∶30,前往法学院二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法学院209室)办理报到手续,按《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第三项第五条的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各专业报到时间为:
法学:3月31号下午,14∶30——17∶30;
法律(法学、非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4月1号下午,14∶30——17∶30。
2.缴纳复试费
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从4月1日到4月2日分批复试:
时间
专业
复试项目
4月1日上午08∶30——11∶30
法学
笔试
4月1日下午14∶00——18∶00
法学
面试
4月1日晚上18∶30——21∶30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
笔试
4月2日上午08∶30——11∶30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
面试
4月2日下午14∶30——17∶30
法律(法学)(全日制、非全日制)
面试
具体考场安排见法学院门口的安排表,复试结果将于4月5日前公布。
2.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3.复试主要内容
法学院的复试工作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含加试)
笔试和加试科目均以《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及考试大纲为准。笔试科目满分120分,题量为3小时;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满分100分,题量3小时。
(2)面试
面试主要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试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同时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进行考查。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测试成绩占8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复试小组成员人数。
4.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22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综合成绩核算
1.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2.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四)录取
1.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调剂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初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法学硕士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后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方向分配到具体研究方向。合格考生超出该方向招生人数的,可申请专业内方向调整到尚有招生指标的其他方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见《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四)提交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拟录取资格无效。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公布的复试成绩中备注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办邮箱:。《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调剂
(一)考生调剂条件
法学院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至六十四条。
(二)考生调剂程序
法学院的调剂工作程序遵循《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具体调剂信息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确定的调剂名额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招生办将信息发布到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按照上级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公布复试名单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其他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 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硕士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院书面形式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及学校监察处提起申诉。
监督电话: -(研招办),(监察处)
3. 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及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复试结束后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法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为我院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4.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
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费用,2023年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文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费用,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可追溯到1929年成立的湖南大学中国文学系,杨树达、曾运乾、马宗霍、骆鸿凯、谭丕模等著名文史学者曾在此弘文励教,培养了郭晋稀、郭锡良、王显等优秀学生,在国内外高校中享有盛誉。新世纪初,湖南大学接续中断多年的中文专业办学传统,2001年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恢复招生,2002年正式挂牌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05 年获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准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二级学科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2010、2013年先后获增汉语国际教育、学科教学(语文)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培养目标及专业研究方向
(一)培养对象
各级教育机构从事汉语教育教学的人员,新闻出版、网络媒体行业的从业人员,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宣传工作的人员。
(二)培养目标
为广大教育机构、新闻出版行业、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高水平文化素养和汉语言能力的专业人才。
(三)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研究方向
1. 文艺学
2. 中国古代文学
3. 中国现当代文学
4.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5.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6. 汉语言文字学
五、学习年限及收费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不得进入第二阶段。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四)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学费元。
第二阶段:学位申请费元。
第一阶段学费在现场确认时交清,学位申请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缴费方式
1. 湖南大学财务处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2. 银行转账
户名:湖南大学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
转账单附言:姓名**中国语言文学同等学力申硕学费
六、申请步骤
(一)在每年规定时间(通常为三月份)登陆:学信网→全国同等
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人登录→注册。
(二) 联系湖南大学文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后附联系方式),获取并亲笔填写《同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半年内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缴纳相关课程学习费用。
七、课程及培养方式
(一)授课方式以网络直播授课为主,部分课程寒暑假、周末集中面授。
(二)培养方案为文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学校统一管理,在校内进行。考试方式可以包括笔试、课程论文或结合多种考试形式的综合考试。
(三)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每年五月份由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中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科综合两科,可分科报考,成绩八年内有效。
八、颁发证书
(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颁发课程合格证明。
(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学什么技能好,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费用,2023年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文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可授予文学硕士学位。
九、报名咨询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114办公室
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申硕,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①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一式两份);
②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一式两份);
③《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见附件2,须填写完整);
④同时所有申报学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打印学位证书查询并打印《学位证书认证报告》(一式两份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申硕湖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申硕,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限2008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位者);
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书必须是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名,打印无效;
⑥《知情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4),需本人亲自手写“本人已知晓以上情况并自愿报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XX专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如果将此文字插入表格打印则无效。
二、研究生院复审
学院将于6月6日之前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材料及汇总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复审。
三、学费标准与缴纳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2.2万于确认时一次性交纳。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校学位办复审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财务处并申请开通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线上交纳通道,各学院通知学生在6月16日之前完成学费缴纳环节。
四、课程培养
各学院根据本年度同等学力申硕学生招生情况及时制定课程培养计划并有序实施,培养全过程要求有研究生办的老师具体负责管理。
五、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
采集电子图像和指纹信息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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