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学科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司法鉴定学科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为深入考察考生一贯学业与科研实践表现,充分发挥材料申请审核、初试(笔试)、复试(面试)等各考核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的要求学什么技能好,结合司法鉴定学科自身的特点和招生经验,制定司法鉴定学科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严禁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司法鉴定专业所涉及的研究方向应具备的相关专业(比如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研究方向具备的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考生。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候选人,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再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而是直接进入由司法鉴定学科组织的相关考核程序。

三、组织管理

司法鉴定学科成立由学科负责人领导组成的本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学术素养考核。成立监督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本学科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小组成员不得与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考核小组成员重合。

四、学习方式、报考(录取)类别

司法鉴定学科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五、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在(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或在SCI、EI、CPCI、SSCI等检索收录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2.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

3.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四)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考生须提供以下外语证明材料之一:

1.英语: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90分以上;或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2.外语语言为英语以外的其他语种,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

对于不能提供上述外语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可自行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

(五)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所涉及的研究方向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八)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2024年1月11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送(寄)至司法鉴定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如寄送,按照以下顺序放置材料,在信封上注明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112号2号楼208室,收件人:邱老师)此外,申请人应将提交的以下申请材料扫描成PDF,以“姓名+2024年司法鉴定博士申请考核材料”命名于1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

3.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须加盖教务或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6.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华东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学科2024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不少于8000字。

7.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相应位置填写“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

9.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复印件,或者提交纸质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申请表》。

10.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条件中的相关材料。

考生提交的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核对,无法提交原件核对的,视为提交材料不真实;所有申请材料如有不真实的,取消复试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实,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初审

司法鉴定学科组织不少于五名高级职称的教师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小组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初审总分100分,其中教育背景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10分、学术潜力50分。审查小组以申请人是否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的优先条件,核心刊物范围包括:(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或被SCI、EI、CPCI、SSCI等检索收录。硕士毕业满6年的申请人应提供近5年内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审查小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考生所得分数按平均分进行计算。申请人以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数与当年拟招生人数比例不超过3:1。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经司法鉴定学科和刑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公示。

八、考核

(一)考核内容和形式

1.考生资格复核:参加考核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本科与硕士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提交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提交司法鉴定学科复核。

2.考核内容:专业基础、外语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

3.考核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形式。

(二)笔试安排

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笔试为专业基础笔试,笔试内容根据当年该招生专业所涉及的研究方向分别确定相关内容(比如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研究方向的笔试内容包括: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系统等)。

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

(三)面试安排

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测评两方面。

面试由不少于五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面试组,每位专家独立打分,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按平均分计算。每个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申请时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测试。

(四)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总成绩为400分。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司法鉴定学科安排。

九、录取

(一)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考核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司法鉴定专业招生计划、定向生比例、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等依序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经司法鉴定学科和刑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二)专业笔试或综合面试成绩未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四)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司法鉴定学科将通过刑事法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通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二)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司法鉴定学科和刑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申诉。

十一、其他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关于体检、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培养方式、住宿等事宜按照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本方案未尽事宜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40%。

三、学制、修读年限

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四、招生方式、招生规模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80名左右(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生和资格申请),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

各专业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招生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40%。

各专业招生计划、硕博连读和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招收计划等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生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制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博士生计划。

五、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实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

b.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

c.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考生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阶段中,原则上一个阶段所修专业与所报考专业为同一学科。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6.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7年11月20日—12月30日,登陆我校东方法学网站()博士生报名系统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表格下载:考生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准考证打印:2018年3月1日至3月11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发放纸质准考证。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资格审核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3月11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对复试线上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④学位学历证书(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应届硕士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⑧应届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3.复试考生按规定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向我校提交体检报告。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六、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

(一)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第1、7、8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基本情况、研究计划等内容,院党总支、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考试中心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17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17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博士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上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6.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的考生按规定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向我校提交体检报告。

七、资格申请(申请考核)

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国内外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实行的免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经考生申请、专家考核选拔博士生。

(一)资格申请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满足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2.取得学士和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且本、硕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

②“211工程”高校;

③海外著名高校。

申请人最后学历所修专业须与申请专业为同一学科。

3.申请人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南大版)来源期刊正刊或者SCI、SSCI、EI、《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等境外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

②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

③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

④获得省部级科研类三等奖以上奖励(在集体获奖中排名前两位)。

4.申请人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17年11月20日—12月30日,登陆我校东方法学网站()博士生报名系统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支付250元报考费;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表格下载:考生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资格申请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②愿意招收该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人学术水准和能力的评价书;③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身份证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⑤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⑦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⑧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不少于8000字;⑩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

4.确定考核名单

12月上旬,各学科专业导师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方面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价,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进入考核程序。

5.考核

12月中旬,各学科专业导师组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包含面试和笔试。

6.确定资格申请制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2017年12月下旬,学校审核通过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提出的资格申请制拟录取名单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资格申请制不被录取的考生将被自动转为普通招考。

八、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普通招考考生按照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三)学科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者面试成绩排名及资格申请(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十、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十一、学生住宿

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二、其他事项

(一)若国家在2018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106人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7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考什么证赚钱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报考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17个学科专业对外招生。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106名左右,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初步安排,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各专业视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普通招考或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四、学制、修读年限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五、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

(一)普通招考

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宪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法律方法论、党内法规、刑法学、司法鉴定、公安法学等专业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

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公共管理、政党与国家治理、法政治学等专业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硕博连读

法律史、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拟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六、普通招考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需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在所报学科领域已有专著出版;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准考证打印:2021年3月1日至3月14日,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研究生教育院官网上提前通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政治理论。

2.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3月14日(星期日)。

3.初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向报考学院提交如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④专家推荐书;⑤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⑥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⑧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⑨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我校复试阶段的通知。

(五)复试

1.复试分为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专业导师组指定)。

2.复试考生须向复试小组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外国语考试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攻博计划等相关材料。

七、申请考核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考生外语水平、学历学位情况、科研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学科)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并支付报考费: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未网上缴付报考费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院(学科)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综合考核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交报考材料

申请人按报考学院(学科)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学院。

(四)初审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能力两个环节,对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六)资格审查

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博士生准考证;③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硕士两个阶段);④硕士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以来授予学位的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考生登录“学位网”在线申请学位认证报告);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学校所规定的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八、硕博连读

面向符合条件的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

(一)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已获得学士学位。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致。

4.硕士阶段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无不合格记录,无重修记录;第一学年学位课、必修课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5%。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优先。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在450分(托福成绩90分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其他语种学生外语水平参照该标准。

(二)招生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华东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具体要求: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研究计划等内容,学院党组织、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导组等在本表相应位置完成推荐或审核手续后,由申请人将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根据申请表上的要求附相关材料。

②两名所申请专业领域的校内或校外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2.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2020年12月上旬,由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研究确定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

3.公示

2020年12月中旬,研究生教育院公示硕博连读拟推荐名单和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4.网上报名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250元报考费。在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下载打印《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资格考试(考核)

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专业导师组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时间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同步。资格考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面试等四项,每项满分100分;考试(考核)方式由各学科专业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决定。

九、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普通招考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申请考核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各学科定向生限额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资格考试(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资格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本学科专业硕博连读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确定后不得更改,在学习期间不得将人事档案转入或调出学校。

(五)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录取时须转入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录取前签署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并向我校提交由定向单位出具的允许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不转入我校。

十、体格检查

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服务单位、定向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

十二、培养费用及奖助体系说明

(一)我校博士生培养费为1万元/年,按学年收取。

(二)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见学校相关网页。

十三、学生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非上海生源且在上海无居所的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第一学年住宿华东政法大学 同等学力硕士,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106人,第二、第三学年不再安排住宿。学校将根据床位情况,依据申请时间先后酌情予以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考核)、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学院(学科)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三)采取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流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四)学校自2021年不再发布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 –。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6607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 3月 5日 上午9:05
下一篇 2025年 3月 5日 上午11:07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zhiy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职业教育资格考证信息平台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