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空军军医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教育部计划,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分专业计划待正式下达后确定,可参考2024年录取情况(教育部计划145人)。2.我校招收的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均为非入伍地方硕士研究生。

空军军医大学(学校代码)在教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等五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别,均为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含代码为、以及105开头的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教育部计划,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分专业计划待正式下达后确定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可参考2024年录取情况(教育部计划14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军队相关规定的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军队国防卫生事业或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军队计划考生须符合军队院校学员入学的体检要求;教育部计划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但传染病相关项目须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具备以下要求: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10门主干课程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并提交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②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复试加试两门业务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

2025年我校主体仍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报考要求》。

(三)其他说明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其他未明确的具体报考问题请务必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联系咨询。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教育部计划考生须在网上确认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军队在职干部填写《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按照军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审批,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官局备案,提交制式报考推荐审批表(于11月20日前邮寄至我校)。委任制文职人员按在职干部同等对待,且纳入军人研究生招生范围,按在职干部类别进行报名(现役军人码填1)。

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须持我校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将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和军队报考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3.未尽事宜详见我校报名点通知。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3.初试科目:医学(含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和教育学两个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综合三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学科门类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共四门,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50分。初试科目总分共500分。考试科目及题型参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推荐参考书目、参考题型及分值》。

4.复试及录取: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经复试合格后,严格按照我校招生指标与成绩录取。

五、其它

1.我校招生计划及专业最终以教育部和军队主管部门下达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专业为准,复试后将根据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录取类别进行调整。

2.我校招收的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均为非入伍地方硕士研究生。

3.军队计划医学门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时间为3年,其他学科门类为2.5年;教育部计划各学科门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时间均为3年。

4.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临床技能培养为主,学制为3年,学生入校后即开始为期33个月的临床通科和专科轮转,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因此,请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学术学位还是专业学位。(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

5.交叉学科和可跨学科授予学位的专业,按入学考试时报考的学科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对应的学科门类录取和授予学位。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及时与我校联系咨询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空军军医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填写个人信息务必准确、详实。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在校教育部计划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入学奖励、专业学位实践轮转补助、学校奖学金,还可申请特困补助。

8.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68号)精神,我校教育部计划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三年共计2.4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元(三年共计3.6万元),住宿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9.所有相关内容以教育部和军队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高瓴人工智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

(一)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我院官网公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即可关注),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二)2022年我校博士生报名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进行(网址,点击“博士网报”进入)。

二、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一)我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硕博直通)、本科直博类型的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

我院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

三、招生模式

2022年,我院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22年9月1日)的;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院,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经取得了海外世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海外高校范围原则上应均在 QS、U.S.News、、软科等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前 100 名内)。

5.现役军人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网址)。

(三)本科直博考生的报考条件及程序参照我校接收本科直博生工作办法(网址)。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10:00-2021年12月10日17:00

特别提醒: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

2.网上报名网址: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的电子照片。

(3)在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

对于网上报名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请考生在我校研招网查看《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网址),按照要求填报。

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学历(学籍)校验。对于硕士学位获得时间过早,或国外学历的考生,系统可能会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请这部分考生网上如实填写信息,并于复试时,将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交我院审核。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环节,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院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我院报考类别说明:我院仅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

(1)非定向(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就业。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院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程序

(一)报名材料的审核

1.须提交的材料:

交报名材料(将以下所有材料按编号顺序排序,并在首页附上材料清单)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我院:

快递材料:

(1) 邮寄时间:不晚于2021年12月10日寄出。

(2) 邮寄方式:只接受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3)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信息楼237室,李老师收,邮编:,电话:

A基础材料类

(1)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内容在学信网下载考什么证赚钱多,封面封底在“必读材料”下载,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无需填写);

(2)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

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托福()、GRE、GMAT、雅思()。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需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学院盖章无效。往届生成绩单如果是档案中的复印件,需要档案寄存单位的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以上材料;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选用我院制定的,空白模板见附件二。专家推荐书必须用信封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处签名。未密封、未签名的专家推荐书,一律无效。);

B学术材料类(装订成册)

(1)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 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2)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

(3)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得超过字),研究构想须由考生亲笔签名。

(4)代表作原件1篇(含未发表的工作论文和学位论文等,如代表作为硕士学位论文,无需重复提交);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硕博直通学生可不提交);

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二)复试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将于2021年12月下旬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22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我院网站另行通知。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25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2.笔试:专业外语(满分5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25分)。专业外语考试内容涉及英语学术论文的阅读、翻译、写作等内容;专业核心科目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基础、程序设计(满分90分)、学术文献阅读理解(满分35分)。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3.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程序设计、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人工智能基础),同等学历考生除了加试两门业务课外,还要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

5.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 20%、40%、40% 。

6.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7.我院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下旬。

八、学费标准

元/人·学年。

九、奖助办法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下“在校培养”和“奖助管理”专栏介绍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管理实施细则,详情见相关介绍。

十、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 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院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中国人民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高瓴人工智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四)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院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六)考生应当遵守我院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院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七)我院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

第三条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商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按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

第四条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本专科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其中,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港澳台免试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四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除特殊类型招生外,我校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六条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浙江省、上海市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退;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追加录取。

第十七条确定录取专业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第十八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学什么技能好,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我校在江苏省调档时,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为2B+,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2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专业时,我校认可江苏省规定的文理科奖励分,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已投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六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资格生公示及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元,中法学院专业为每学年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九条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住宿费在国内期间约为2200元/年,在法国期间按照法方高校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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