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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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17个重点要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