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要求

  • 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五)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五)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表;原《三峡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三峡大研字〔2004〕第3号)、《三峡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细则》(三峡大研〔2006〕7号)同时废止。

    2024年 12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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