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4年6月1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峡大研〔2014〕2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授予学位包括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可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为获得相应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第三条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的中国公民,均可按本细则相关规定申请我校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学科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范围、工作方式,按照《三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本科生(含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成人教育本科生、自学考试本科生以及来华留学本科生)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能够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符合学校各类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组,负责各类本科生的学位评定工作。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组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学士学位评审办公室,挂靠学校教务处。
第七条 培养单位应于每届本科生毕业时,对其毕业成绩、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等材料,按学士学位授予要求逐项进行审核,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报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组评定,合格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硕士学位
第八条 硕士学位授予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要求达到培养方案中培养环节的基本要求;达到学校有关外语水平和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符合《三峡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暂行)》相关规定;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第九条 答辩资格审查
硕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后,须接受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培养单位按照本细则第八条的规定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结合其培养计划及学校有关答辩资格认定标准进行,并对硕士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第十条 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生在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并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方可提请学位论文评阅。
培养单位聘请2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是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具体评阅办法按照《三峡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中,应有1名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对需要保密的论文,按照学校保密委员会相关规定办理保密手续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
第十一条 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主席必须由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委员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学术型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求至少包括1名校外同行专家;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求至少包括2名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行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可以参加其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论文答辩必须在本校内公开举行。已办理保密手续的论文,可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答辩程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学位申请材料
硕士生在获得学位申请资格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进行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申请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二)硕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三)硕士学位论文;
(四)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五)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表;
(六)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电子文档(保密论文除外)。
第十三条 学位审核与授予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硕士生申请学位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超过全体人员半数及以上的申请者视为通过,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决议和投票结果必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填写在相应的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
学位评定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超过全体人员半数及以上的申请者视为通过,方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硕士学位授予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博士学位授予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要求达到培养方案中培养环节的基本要求;达到学校有关外语水平和科研成果的基本要求,符合《三峡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标准》相关规定;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 答辩资格审查
博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后,须接受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培养单位按照本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其培养计划及学校有关答辩资格认定标准进行,并对博士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第十六条 学位论文评阅
博士生在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提请学位论文评阅。
所在培养单位应聘请3名校外同行博士生导师进行论文匿名评审,具体评阅办法按照《三峡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需保密的论文,按照学校保密委员会相关规定办理保密手续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
第十七条 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人选由所在学位点提出建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委员会由7-9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有2-3位校外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委员一般应有指导博士生的经历。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学术水平高、博士生培养经验丰富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可以参加其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就是否授予博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三峡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论文答辩一般应在学校公开举行。已办理保密手续的论文,可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答辩程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学位申请材料
博士生在获得学位申请资格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进行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申请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
(二)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三)博士学位论文;
(四)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五)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表;
(六)博士学位论文全文电子文档(保密论文除外)。
第十九条 学位审核与授予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博士生申请学位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超过全体人员半数及以上的申请者视为通过,方可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决议和投票结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填写在相应的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
学位评定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要求,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表决的委员人数须达到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且超过全体人员半数及以上的申请者视为通过,方可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博士学位授予名单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异常情况处理
第二十条 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证书的正规网站,由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决定,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认定结果告知当事人。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撤销学位
研究生已获得学位,但有本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可以撤销其已授学位。
讨论撤销学位之前,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调查结论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告知当事人。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
撤销学位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撤销学位的决定上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除名;
(二)通知被撤销学位者并追回学位证书;
(三)通知被撤销学位者所在单位,将撤销学位的决定归入其档案;
(四)通知有关存放学位论文的单位(如图书馆、档案馆等),不再陈列被撤销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五)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位申请人员的权利保护
对学位申请人员做出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学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可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学士学位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制作,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
第二十五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中的各类争议。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三峡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三峡大研字〔2004〕第3号)、《三峡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细则》(三峡大研〔2006〕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位评定委员会。
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2025三峡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新规:你准备好了吗?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继续学习的重要性。2025年,三峡大学即将启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这一动态不仅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更使许多希望提升学历的人在规划升学之路时有了新的选择。本文将为您全面解析这一招生政策的关键要点,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准备。
三峡大学作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其硕士学位的申请条件和程序一直是许多考生关注的焦点。在2025年的招生简章中,学校明确提出,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要满足特定的学历要求。这些要求通常包括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学习和考试。这种灵活的申请方式为那些因工作原因无法全日制学习的考生提供了机会。
很多人对于同等学力的概念并不太清晰。简单来说,同等学力生是指在正式途径下没有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人员,但通过学习和考试获得了与该学历水平相当的知识和技能。三峡大学的这一政策让更多没有研究生学历但具备相应能力的人能够通过合适的途径申请硕士学位考什么证赚钱多,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原则。尤其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的背景下,高学历不仅意味着知识的积累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2025三峡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新规:你准备好了吗?,也往往与更好的职业机会联系在一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者在提交材料时需要准备个人的学习经历与相关成绩,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课程的证明和职业发展纪录。这一过程考验申请者的组织能力和自我定位能力。为了更好地准备申请,考生们可以提前规划自己的学习计划,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做好迎接审核的准备。
专家指出,选择三峡大学进行研究生教育不仅是为了获取学位,更是为了在学术和职业中不断提升自我。通过参与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学生将不仅能开拓视野,还能在激烈的职场中脱颖而出。
对于那些有意申请的考生来说,确立目标和做好准备是非常重要的。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考生应综合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兴趣和实际情况。同时,网络上关于最新招生政策的信息也应时刻关注,确保不会错过任何重要的机会。
综上所述,2025年三峡大学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政策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新的机会,然而,成功的背后需要不懈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随着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现代人的学习方式也正在改变。借助AI工具,考生们不仅能够更高效地学习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还能够在材料准备、学术提升等方面获得极大的帮助。不妨试试简单AI,它是一个全能型的AI创作助手,为您的学习和职业发展提供助力,轻松生成创意美图、爆款文章等各类内容。网站链接(免费,长按复制链接致浏览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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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30个专业入选“双万计划”7个专业通过工程认证!这所大学做了啥
30个本科专业获批“双万计划”建设点,7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三峡大学本科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有何经验可循?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作为湖北省省级“双一流”建设高校,三峡大学近年来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学校建设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有何特点?在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方面又有哪些经验?近日,学校教务处负责人就以上问题与麦可思研究进行了深入交流。
显学校特色 育本科人才
学校发布的《三峡大学一流本科建设行动计划》提出“构建以‘应用型+’培养模式为核心,具有三峡大学特色的全面育人人才培养体系”。该体系始终贯穿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全面落实“三全育人”和“五个思政”,坚持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等多要素齐抓共管,协同育人。
具体来看,学校坚持“双服务”面向,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双服务”即服务水利电力行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也是三峡大学在多年办学实践以及结合所在区域产业特征形成的办学特色。
“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即以“应用型”培养模式为基础和主体,根据专业定位及学生需求,有针对性地将其与其他培养模式衔接融合,形成多样化的培养模式组合,具体包括“应用型+复合型”“应用型+卓越型”“应用型”“应用型+国际化”“应用型+定制化”等。学校认为,“应用型+”培养模式既适合地方高校的培养目标定位,又具有较强的拓展和伸缩空间。
学校近年来稳步推进基于学科大类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实现所有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修订和完善辅修专业、双学位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资源配置以及管理联动机制,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机会,进一步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的大类培养模式,将过去单一学科背景下的专业教育转变为多学科交叉、基础扎实、适应性强的宽口径人才培养模式。
“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高素质”指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和创新精神。“强能力”指学生具备较强的社会实践和问题解决能力,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应用型”指学生能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用于所从事专业的社会实践,或将其转化为生产力(包括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为社会创造价值。
以“应用型+”为基 打造优质专业
紧跟需求 优化专业布局
培养目标的落实以及优质人才持续输出的关键在于专业。依照《三峡大学一流本科建设行动计划》的要求,学校制订并实施了《三峡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以“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基础,合理优化资源配置,逐步构建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一流专业建设体系。
在提升专业结构布局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上,学校坚持以“双服务”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和就业的联动机制,持续完善“关停并转”和“加减乘除”为核心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对于不适应社会需求、发展缺乏后劲的专业,学校先减招,再停招,逐渐实现关闭、合并或转化。对行业和区域需求迫切的新兴专业做加法;对社会有需求但专业人才存量过大、就业不景气的专业做减法;对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做乘法,发挥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的“倍乘”效应;对服务对象相似、专业基础相近、基础平台相仿的具有高度关联的专业做除法,做大“分母”,建立专业群,发挥人才培养的集成优势和特色。“学校计划到‘十四五’规划末,专业招生数调整到45个专业类别左右。”学校教务处负责人说道。
同时,学校从2013年起与第三方机构(麦可思)合作了毕业生短期和中期评价项目。项目以学校各专业毕业生为主体,以满足社会需求为依据反馈评价数据,可以作为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有效参考。
对接产业需求,优化专业布局还体现在校企合作育人上。教务处负责人强调,学校一如既往坚持“一体化·五共同”人才培养机制,即校企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过程、共同保障人才培养条件、共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不断加大产教融合力度,共建联合培养项目,如与西门子、中兴通讯、GE等合作订单班;共建产学合作项目,近年来学校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92项。
“双万”“认证”同行 提升专业质量
三峡大学目前有30个专业获批成为“双万计划”建设点,7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在运作机制上,学校加强“放管服”改革,形成了以学院为重心的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机制,学校层面重在保障和服务,包括完善建设激励机制,加大经费支持和政策指导力度等。例如,对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当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性绩效。在建设期内持续开展建设的专业,每年获得2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支持。
教务处负责人表示,学校逐步实现工科专业全面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以带动师范类、文科类等专业认证。以专业认证(评估)为抓手,深化课程体系改革,转变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课程评价体系。在此期间,学校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数据,例如毕业生短期评价从培养结果反馈培养定位、培养过程、学生服务等方面的成效,毕业生中期评价从职业行业达成、职业成就、校友评价等对学校、学院和专业不同层面给出反馈数据,都为学校推进专业建设、参与专业认证等提供了数据支撑。
“培养”“引进”“评价”相结合 强化师资力量
除了明确学校办学方向和专业人才定位,积极推进“四新”建设和完善校企协育人机制外,“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和各类专业认证均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较高要求。
近年来,通过名师指导坊、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学校不断引导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教师。从取得的成绩来看,学校入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三峡大学研究生双学位学什么技能好,30个专业入选“双万计划”7个专业通过工程认证!这所大学做了啥,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湖北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2人,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荆楚百优”宣传思想文化青年人才1人。学校实施了助课制和导师制,青年教师在入校两年内只承担助课任务,学校给予专项津贴确保其待遇不降低,并为其配备导师,获得主讲教师资格后,学校方安排其独立授课任务。
此外,学校还积极举办青年学者论坛,探索“平台式”引才模式。学校采用全球范围在线招聘、青年学者论坛等方式招揽海内外优秀人才,两年来,近60位青年才俊与学校签订了意向工作协议,引进海(境)外高层次人才15人,引进海外或外籍博士后2人。学校与中科院化学所、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团队组建了跨单位、跨学科的能源和环境材料化学学科“联合舰队”。2020年,学校获批首个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能源和环境材料化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实现了国家级国际人才引进平台领域的重大突破。
在考评和激励方面,学校健全教师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对不同教师群体分类引导和激励。
例如,逐步完善岗位聘用与考核体系相结合,实施新进博士首聘期三年业绩考核制度,施行在编教师非升即转制度,将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直接运用于岗位等级聘用,同时制定各岗位等级上岗条件,开展等级聘用。
另外,学校探索“代表性成果”评价体系。从职称评审改革入手,改革人才评价方式,一是采取特殊评审政策,突出“代表性成果”,注重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二是采用以成果为导向,直接认定高级职称的方式;三是采取分类评审原则,分别设立理医、工科、人文、马克思主义(思政)评审委员会,确保教师评价更加精确合理。
沟通过程中,教务处负责人着重介绍了三峡大学在一流专业建设申报环节的经验,学校从实际出发对各专业做好申报工作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首先,加强学习国家政策,吃透国家一流专业建设标准。其次,对接市场脉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从“四新”建设的高度深化专业改革和建设。再次,把握专业建设内涵,充分挖掘本专业的特色优势,厘清专业建设的重要要素、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形成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具体的建设思路。最后是观念的转变,将申报、建设有机结合。“不能重申报轻建设,要完善申报和建设工作机制,将申报与建设无缝对接。我们坚持以三级专业认证为抓手,不断完善学校的国家、省、校三级专业建设体系,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教务处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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