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注册字[2019]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30日
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委托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命题、审题和主观试题阅卷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四条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结合我省各专业计价依据特点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日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应试人员原则上在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就近报考;中央部属驻鲁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考点原则上设置在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应试人员数量较少时可统一设置在报考人数较多的设区市。
第六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1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通知,《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通知,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一)至(四)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第七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科目考试;
(二)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四)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第八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或相应专业科目考试电子合格证明。
第九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分别确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或相应专业科目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书(证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用印1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通知,原则上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有效。相关跨区域认可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并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取得相应专业科目考试电子合格证明的,可申请增加执业专业类别注册。有关注册和执业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的条件。
第十三条 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第十四条 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五条 对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和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文件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报名造价工程师一级,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云南考区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两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二)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二、网络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09:00—9月3日17:00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非云南省身份证号的报名人员,需本人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云南当地的社保证明原件或云南当地户口簿原件到所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交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24:00。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61元/每人每科,主观题69元/每人每科。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交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报名造价工程师一级,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参考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8年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到该科目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云南省内的社保证明(非云南户籍考生提供)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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