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规划师的报名时间是,四川省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12月公开招聘4名乡村规划师的公告

本次招聘乡村规划师4名,为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另行通知。(二)本公告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附件: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引导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基层,切实提高基层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水平,结合绵竹市实际,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乡村规划师乡村规划师的报名时间是,四川省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12月公开招聘4名乡村规划师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参与我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组建绵竹市乡村规划师队伍。

二、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应聘条件要求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乡村规划师4名,为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分片区承担龙门山旅游带绵竹片区(清平镇、汉旺镇、九龙镇、麓棠镇、广济镇)、酒乡画境农文旅融合发展片区(孝德镇、紫岩街道、剑南街道)、新市绿色转型发展片区(新市镇、玉泉镇)、绵远现代农业发展片区(富新镇、什地镇)乡村规划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参与村镇规划编制、项目把关、方案审查、规划实施监督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4日后出生);

5.热爱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上级管理;

6.①具有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优先;②具有乡村相关工作经验,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人员优先。

(三)岗位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专业: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土地资源管理;研究生专业:城乡规划学、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招考选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待遇

绵竹市乡村规划师实行年薪制待遇,试用合格后的乡村规划师按照10万元/人/年核发工资(以上费用含“五险一金”),乡村规划师实行合同制,合同两年一签,每年度实行考核。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乡村规划师的报名时间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邮箱:,不接受代理报名、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址: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7室,咨询电话:。

4.报名时需要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目前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应包括现在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报名时同时提交《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资格审查表》(见附件,A4双面打印)。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进行电话通知报考者考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在此期间请报考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一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范围:《专业知识》笔试测试城乡规划管理、政策、法规及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科学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以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通过考试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进入体检的拟聘人员,参加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体检。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 -。

四、招聘纪律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对在报名、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者乡村规划师的报名时间是,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城乡规划师 考试条件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2023年度我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市州或按区域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及核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7月24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7月25日17:00。

(一)注册和填报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2023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学历或学位核验结果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编码是否存在错误,每个报考人员可以添加5条学历或学位信息进行核验。

3. 学历或学位显示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或学位证原件与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合并为一张PDF格式的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有更名或其他情况的报考人员还需将更名材料一并上传,原则上在线核查为1个工作日。

4.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承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3. 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4.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及退出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网上缴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标准为:客观题为每人每科63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7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7元)。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在报名完成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12日9:00 — 9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任务导航栏点击“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三)《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客观题科目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进行查阅。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城乡规划师 考试条件,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1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1。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现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及时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考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公告。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城乡规划师 考试条件,详见附件2。

附件:

1.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2. 咨询电话及网站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

附件1: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一、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强化用人单位初审权和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初审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等真伪,各级资格审核部门重点核查用人单位的初审查验结果,原则上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二、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从业经历及查验结果、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查验合格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

三、用人单位查验学历时,应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23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度湖南省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7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持教育部门学历的,用人单位需查验:

1.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 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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