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值钱吗,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

在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中应当有执行该项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及注册号。第二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自己的注册证书,不得将注册证书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其身份证件,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好下列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明示的事项。

第十四条房地经纪机构应当依法承接房地经纪业务,并指派或者由委托人选定注册在本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为经纪业务的承办人,执行经纪业务,并在委托协议中载明。

承办人可以选派注册在本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为经纪业务的协办人,协助承办人执行经纪业务。承办人选派协办人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载明,对协办人执行经纪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采取引诱、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恶意降低佣金标准或者诋毁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招揽已由另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独家代理的经纪业务;不得承接、承办自己不能胜任的经纪业务;应当拒绝接受违法违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十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接经纪业务,应当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应尊重委托人的选择,优先使用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示范文本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推荐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文本。

在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中应当有执行该项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的签名及注册号。

第十八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经纪业务。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合作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经纪业务。参与合作的机构应当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密切协作,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及时通报委托人协商决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合作完成的经纪业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作完成经纪业务根据合作协议分配佣金。

第十九条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行业务时,应当注重仪表、礼貌待人,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行业务时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值钱吗,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自己的注册证书,不得将注册证书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其身份证件,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于房屋出售人(出租人)委托的,应当向其全面、详细询问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委托出售(出租)房屋交易所必需的房屋的坐落、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周围环境等情况,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相应的房屋权属证明等资料(核实后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并到委托出售(出租)房屋现场及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向委托人说明其中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及对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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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房屋承购人(承租人)委托的,应当向其详细询问意愿购买(租赁)房屋的用途、区位、价位(租金水平)、户型、面积、建成年份或新旧程度等要求。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采取假赠与、瞒报或者不实申报成交价、借公证委托售房等手段规避国家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委托人报告业务进行过程中的订约机会、市场行情变化及其他有关情况,不得对委托人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及时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报告业务进展情况,不得在脱离、隐瞒、欺骗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情况下开展经纪业务。

第二十四条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承购人(承租人)提供经过调查、核实的标的房屋信息,如实告知所知悉的标的房屋的有关情况,协助其对标的房屋进行查验。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规定,保障房地产交易资金安全,不得挪用、占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在隐瞒或者欺骗委托人的情况下,向委托人推荐使用与自己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担保、估价、保险、金融等机构的服务。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谋取委托协议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以低价购进(租赁)、高价售出(转租)等方式赚取差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委托协议约定的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委托协议约定的标准的,不应收取佣金,但可以依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值钱吗,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经纪服务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事先未与委托人就经纪服务费用达成约定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业务记录制度。执行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如实全程记录业务执行情况及发生的费用等,形成业务记录。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委托协议、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业务记录、业务交接单据、原始凭证等与经纪业务有关的资料、文件和物品,严禁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

第三十条本规则将根据需要及时修订、完善,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提供良好执业的指引。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房地产经纪人,是指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或者资格互认,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并经过注册,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经纪人资格证编号查询

2023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房地产经纪人: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

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是什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良好公民,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已经取得了房地产经纪人的协理资格并且具备以下的条件之一者房产经纪人资格证编号查询,2023年下半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可申请来参加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资格的考试:

1、取得了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要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了大学的本科的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要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业务满2年。

3、取得了双学士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房产经纪人资格证编号查询,其中从事了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工作满1年。

4、取得了硕士,工作满2年,从事了房地产经纪的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了博士,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业务工作满1年。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科目是什么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2019年考试范围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所确定的范围。

在报名时,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的报名人员,可申请免试1个考试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报名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

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恪守职业道德。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报名具体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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