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1、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1、条款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清单计价。2、条款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1]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 [2]。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 专业划分 可执行性 责任界定 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范在专业划分、责任界定、条文说明、可执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下面就新规范中的这些重大变化和旧规范加以对比说明。

二、新规范的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

在08版规范中,计价规范把建筑分为六个专业方向(即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矿山工程),就像近年来,城市中大兴的地铁、轻轨等交通设施建设,很少能在原来的规范中找到相应标准,更多的是行业标准。

而2013新规范中,进行了重新精细化调整,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调整后分为: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九个专业。

由此可见,新规范在内容上得到了很大的扩充,这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结果,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新规范在内容上的扩充,专业上的细细划分,使其适用范围更加广阔,这对建筑行业发展也起到更好的规范作用,使市场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公正。

三、新规范中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加强

2013新规范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

2、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3]。

3、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风险因素、波动幅度、责任承担:

3.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3.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发包人应承担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4]。

3.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

3.3.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3.3.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5]。

4、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投诉与处理规定:

条款4.3.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提交书面投诉书)

条款5.3.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条款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条款5.3.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这些原条文的变动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四、条文说明细化、量化,指导性、可操作性增强

在2013版新规范中,每一节都有对本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原则(哪些必须描述、哪些可以不描述)与方法进行说明,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现浇混凝土模板由原来按照混凝土体积来提取模板的方式变化为规定的两种编制方式。对于原来的超高施工增加费,新规范将其调整计入措施项目费中。此外,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变化的,明确给出了调整的计算方式[6]。

2013版规范中还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更加关注措施项目费的分类与计算方法。

规范中新增的9.3.2、9.5.2及9.5.3款详细规定了因工程变更及工程量清单缺项导致的调整措施项目费与新增措施项目费的计算规则与计算方法。规范中的9.3.1款、9.3.3款与9.6.2款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和计算公式。

2013版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适用性条文转变为强制性条文,规范中的3.4.1款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此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5.2.2款的第一条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9.7.2款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款调整范围进行了规定。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招标控制价准确性的风险范围(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应小于3%,否则招标人应改正)、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承担的风险(即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方因规范中的一些模糊条文而争执不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这些都是因为责任不明确,可执行性低下造成的。但在2013版规范中,减少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体现出新规范的全面性、更体现出这五个内容的重要性。此外,2013版规范加强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组成及其编制”的强制性条文的语气,由08规范的“应”变为2013版规范的“必须”。

其主要有如下变动:

1、条款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2、条款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条款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条款3.1.6规费和税金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条款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新增)。

6、条款4.1.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7、条款4.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8、条款4.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9、条款4.3.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新增)。

10、条款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11、条款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12、条款6.1.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13、条款8.1.1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新增)。

14、条款8.2.1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

15、条款11.1.1工程完工后,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六、重新设置清单项目章节、重新编码

在经过专业重新划分后,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统一归入建筑与装饰工程,其他专业工程不再单列与此重复的章节或内容。安装工程把“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独立一章。市政工程增加“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

综上所述,08清单规范涵盖从招标投标开始至竣工结算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使工程施工过程的每个计价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按施工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构筑起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长效机制,是一本融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的规范。2013版规范则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

七、总结

2013版新规范的出台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迫在需求。通过上面对2013版新规范的重大变化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2013版规范由过去重结算的造价管理向重在前期管理的方向转变。同时也将给参与方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的价款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S].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S].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3]郭婧娟.工程造价管理[M].北京.清华出版社.2013.p19-23

[4]马永军.谈2013清单计价规范与2013施工合同范本的相关比较[J].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3.8.30.p158

[5]肖永亮.2013清单计价规范新变化探讨[J].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2013.9.P234-235

[6]张繁平.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性[J].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太原.2013.9.p245-24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doc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3〕第一节-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3的根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3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08准〞主要修订了原标准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那么。主要内容如下:1.总那么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工程清单3.4其他工程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工程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招标控制价4.3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计价表格组成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3的主要特点1.“08标准〞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标准〞主要侧重于标准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08标准〞的内容那么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08标准〞条文数量由“03标准〞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根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08标准〞使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对全面标准过程造价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2.“08标准〞表达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工程建设的特点使得工程造价计价具有阶段性。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计价都有其固有的特性,但各个阶段之间有时相互关联的。“08标准〞首先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标准,同时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计价特点作了专门性的规定,并使共性和个性有机结合。具体表现为各条文之间按照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序是承前启后、相互沟通的,使整个条文形成一个标准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

3.“08标准〞充分考虑到我国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表达了国情。“08标准〞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督〞的改革思路,在开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对工程建设领域中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的计价,适宜采用市场定价的充分放开,政府监管不越位;在现阶段还需政府宏观调控的,政府监管一定不缺位,并且要切实做好。因此,“08标准〞在平安文明施工费,规费等计取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doc,规定了不允许竞价;在应对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较为公平的提出了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防止了招标人凭借工程发包中的有利地位无限制地转嫁风险的情况,同时遏制了施工企业以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代价作为市场竞争中降价的利益驱动。4.“08标准〞充分注意了工程建设计价的难点,条文规定更具操作性。“08标准〞对工程施工建设各阶段,各步骤计价的具体做法和要求都作出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使条文更具操作性。“08标准〞从工程造价计价的实际需要出发,增加和修订了相关的工程造价计价的具体操作条款,并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使“08标准〞更贴近实际计价需要。〔三〕新增条款的分布1.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2.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3.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二、主要内容〔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条文】1、1.0.3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同2003标准相比〔1〕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2〕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2、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工程,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注释】〔1〕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2〕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标准;〔3〕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标准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3、3.1.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根底,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根底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证培训机构,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分析】.〔1〕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清单的研究,尤其是站在整个施工过程的角度上去研究、理解清单变得尤为重要;〔2〕清单编制的前期要加强对后期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考虑,招标文件不仅要满足投标、评标的要求,更要满足后期计量支付、竣工结算、变更索赔的要求;〔3〕加强清单、合同编制思路的交底,以保证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造价工程师等对前期指导思路的理解和有效执行。

〔二〕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要件构成的强制性1、构成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的五大要件08新标准的第三章第二节,详细标准了编制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的构成要件,用了七条强制性条款,对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具体定义,规定了编制这些要件的规那么与要求。该小节也是08新标准中强制性条款最为集中的一个小节,可见该小节内容的重要性。【条文】3.2.1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工程编码、工程名称、工程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注释】〔1〕工程编码是指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的数字标识;〔2〕工程名称是指标准附录中的工程名称;〔3〕工程特征是指构成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措施工程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4〕计量单位是指标准附录中的工程单位;〔5〕计量规那么是指标准附录中的工程工程量的计算规那么。【分析】〔1〕明确了构成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的五大要件内容〔即由四统一改成五统一,增加了工程特征统一〕;〔2〕明确了这五大要件在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中有着缺一不可的地位。2、五大要件编制的规定与要求〔强制性条款〕 【条文】 〔1〕3.2.1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工程编码、工程名称、工程特征、计量单位和 工程量; 〔2〕3.2.2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工程编码、工程名称、工程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那么进行编制; 〔3〕3.2.3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 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设置,同一招 标工程的工程编码不得有重码; 〔4〕3.2.4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应按附录的工程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 确定; 〔5〕3.2.5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那么计 〔6〕3.2.6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7〕3.2.7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特征,结合拟建工程 工程的实际予以描述。 【分析】 〔1〕工程特征描述作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 条文:3.2.7“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特征,结合拟建 工程工程的实际予以描述。〞被作为了标准的强制性条文列出,是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必 .须严格执行的,从而把工程特征的描述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工程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其工程特征进行 全面准确地描述,其描述原那么是根据标准附录规定的工程特征结合拟建工程工程的实际 予以描述,这是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一环。 清单工程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其一,它是用来表述分局部项清单工程实质内容 的,没有工程特征的准确描述,就无从区分相同或相近的清单工程。

其二,它的描述决定 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就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所以其描述的准确与否 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工程综合单价的准确程度。其三,它还是履行合同义务的根底, 如果由于工程特征描述的不准确不到位,甚至出现漏项和错误,就必然导致工程施工过程 中的变更,从而有可能引起工程结算时的分歧或纷争,使合同义务不能得到顺利履行。可 以说离开了工程特征的准确描述,工程量清单就失去了它的生命力,准确地描述工程特征 对工程量清单工程的综合单价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新标准把工程量清单工程特征描述提到 了一个很高的地步,使招标人对这一工作必须切实认真对待了。 〔2〕强调了工程特征描述的重要性 条文:“2.0.3工程特征是构成分局部项工程量清单工程、措施工程自身价值的本质 特征。〞的重要条款,强调了工程特征描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组价过程中的重要性。 在清单报价实施5 年来,最为困惑的就是有许多工程量清单在特征描述上的不明不白、 模糊其辞,既不完整也不到位,使得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组价工程中,无所适从。 事实上,清单报价实施五年来还很少见到工程特征描述清楚完整的清单,常常为对付 一条工程特征描述不清的清单工程而苦思冥想。

组价根据施工工艺做完整了又怕因为价高 而不能中标,组价根据特征描述做不完整了又怕一旦中标无法完成该工程的制作。 同时由于工程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到位,引起的工程结算时的造价纷争也是经常发生。 究其原因还是在03 标准中,并没有对工程特征做出什么明确标准,也没有阐述工程特征描 述对工程造价的重要意义,造成许多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对此的不重视。我曾经对有关工程 特征描述的要求作过思考,那就是必须做到投标人在进行工程综合单价的组价时,如果能 够不用再仔细分析图纸就能顺利完成清单组价工作。当然要做到这一点,清单编制者就必 须吃透理解图纸设计要求,才有可能编制出工程特征描述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来。 其实,要做到把清单的工程特征描述完整到位也不难,假定一个工程量清单编制人, 在完成一个工程的清单编制后,必须自己先对所编清单进行组价,〔做标底〕在组价过程 中你就会发现许多清单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到位的现象,再对这些地方进行进一步地修改与 完善。特别要注意的是一些清单计量规那么与定额计量规那么不相同地方,还有就是在某 个清单工程中出现的局部用材、工艺不同的地方,应该要有明确的规格或数量描述。这样 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特征描述,就根本不会出现不完整不到位的现象了。

否那么由于工程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到位而引起的造价纷争,其责任就应该由清单编制 人来承当了。 〔3〕明确指出,工程特征与工作内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能以工作内容来取代工程特征。在过去几年里,有许多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往往以工 作内容来对清单工程进行特征描述,这是不对也不合理的。工程特征讲的是工程工程的实 质内容,即采用什么材料、工艺,而工作内容讲的是操作程序,即施工的过程。 相同的工程工程因为采用材料的不同,进行施工的工艺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价值。 但工作内容是施工单位施工的一个过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最新,对工程价值是没有影响的,即便相同的工程会有 不同的施工过程,那也是由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不同而决定的。 由此可见,工程特征描述是否清晰完整,是否合理到位,是否会在工程结算时引起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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