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情况,典型重生产轻安全!带班领导未在岗!广东“8·6”仓库火灾最新通报

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8·6”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8·6”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未严格执行落实,事故当晚带班领导未按要求在岗在位带班值守。

8月6日23:30左右,位于清远英德市沙口镇的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品仓库发生火灾。接报后考什么证赚钱多,对厂区人员进行了核实,全部人员已经安全撤离;同时,疏散了厂区周边群众400多人。

爆炸瞬间

经过8个小时的努力,于8月7日早晨7:30将明火扑灭。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8·6”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爆炸瞬间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8·6”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中央驻粤及省属企业集团:

2019年8月6日23时30分左右,位于清远英德市沙口镇红峰管理区的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康公司”)成品仓库(AB2、AB3)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0平方米,烧毁物料688.542吨,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周边大量群众疏散,社会影响大。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事故暴露出广康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一是安全管理混乱无序。发生事故的AB2仓库外搭建的雨棚下方违规堆放大量克菌丹水分散颗粒剂(WDG)等化学品,严重违反《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等标准规范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组在5月16日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明确指出仓库周围违规堆放物料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但事故发生当天AB2仓库周围仍堆放有大量物料,屡教屡犯、屡教不改问题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二是安全法制意识淡薄。发生事故的AB2、AB3仓库属于近年新建仓库仓库安全管理情况,没有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经竣工验收便擅自投入使用。三是隐患整改流于形式。省应急管理厅专家指导服务组对该企业检查时指出49项隐患问题,至事故发生已近3个月,仍有多项隐患问题没有完成整改;同时,该企业5月11日自查发现“配电间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多项隐患问题,至事故发生时也未整改到位,成品仓库视频监控设备损坏超过一年,没有及时修复。带病运行问题严重,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四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企业领导带班制度未严格执行落实,事故当晚带班领导未按要求在岗在位带班值守。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制度缺失,有的制度长期未修订更新、缺乏操作性,有的制度缺少相应的记录台账等。同时,也反映出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存在日常监管、检查、执法工作不严不实,隐患排查整治跟踪落实不到位。

该起事故是广康公司今年发生的第二起生产安全事故,是典型的重生产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事故,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其深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确保安全稳定是当前的头等大事。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钉钉子精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地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持续深化,不断巩固排查整治成果。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回头看”,突出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对存在不按期整改、“假把式”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要坚决撤出作业人员,坚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当前正值夏季,高温、雷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容易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各地要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仓库的安全管理,严禁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库防雨、防潮、防雷电措施,特别是受潮易自燃或分解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标准规范入库储存,严禁露天存放,严禁与禁忌物混合储存。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巡检和维护,按规定定期检测,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各地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预案演练,配足配齐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全力避免事态扩大。从即日起,各地在接报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事故信息后,要第一时间核实事故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省应急管理厅,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处置。

五、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清远市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广康公司“8·6”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深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全市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系统性安全风险,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管执法到位,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并针对广康公司暴露出来的问题,对英德市应急管理部门工作抓落实方面开展全面检查,该问责的严肃问责。请于八月底前将事故查处及检查情况报省厅。

请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所辖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8月8日

入夏以来仓库火灾爆炸事故频发

夏季企业火灾防控

仓储安全是重中之重(尤其化工企业)

夏季如何做好库区安全管理?(附PPT 点击进入)

上述近期案例中多起是危化品企业火灾

夏季危化品易发生火灾原因

一、温度升高使危险化学品体积增大,压力增大

热胀冷缩是物体的一般物理现象。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普遍较大,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受热后体积容易膨胀,同时蒸气压增大,使容器内压力增大。容器内压力若超过了容器所能承受的压力,就会造成容器故障,甚至炸裂。高温季节,盛装易燃液体的铁桶出现的“鼓桶”现象及玻璃容器出现的炸裂现象都是易燃液体受热膨胀所致。如果容器是敞口,液体膨胀超过其容量就会外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例如,液化气体积膨胀系数是水的11倍~17倍,其体积受温度的影响较大。家庭使用液化气时,禁止用沸水加热或烘烤容器。

气体的膨胀系数更大。气体一般都是装在钢瓶里的,随着温度的升高,钢瓶内的压力就会增大。例如,氧气瓶内气温为零摄氏度时,瓶内压力为每平方厘米;当温度升高到54摄氏度时仓库安全管理情况,典型重生产轻安全!带班领导未在岗!广东“8·6”仓库火灾最新通报,压力就升到每平方厘米。压力过高,钢瓶就有爆炸的危险。 温度升高使液体的蒸发速度加快。易燃液体的蒸发性不但与液体本身的性质有关,而且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温度对它的影响更大。

二、温度升高使液体的蒸发速度加快

易燃液体的蒸发速度不但与液体本身特性有关,而且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温度对它的影响最大。温度越高,易燃液体蒸发越快,液面上蒸气浓度越大,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就越大,火灾爆炸危险性就越大。

三、温度升高加速氧化分解和自燃

由于受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许多危险化学品受热后容易分解,释放氧气甚至氧原子,使其它物质氧化,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如果通风不良,温度升高后又会加快氧化速度,产生更多的热,当温度达到物质的自燃点时就会自燃起火。

如何确保储存安全

要有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采用不导热的耐火材料做屋顶和墙壁的隔热层,屋檐要适当加长,以阻止阳光射入仓库;库墙要适当加厚,设置双层门,双层屋顶;窗户玻璃漆成蓝色或选用磨砂玻璃。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一般分为爆炸性物品、遇水燃烧物品、自燃性物品、易燃固体、易燃和助燃气体、腐蚀性物品、氧化剂等。这些物品要分类、分库、分件、分架存放,严禁把各种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处。储存物品时,堆垛不可过高、过大、过密,垛与垛、墙、屋梁、电灯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留有消防通道,不得超量储存。要严格控制温度。应为仓库设贮水屋面或在仓库屋面上设置冷却水管。当仓库气温在30摄氏度以上时,喷水降温,使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以下。也可将仓库屋顶、外墙和窗户玻璃涂成白色,以减少对辐射热的吸收。根据物品性质和包装情况,还可以在仓库地面上浇井水、放冰块,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进行降温。有的仓库可在早晚开窗通风,放进冷空气,中午关闭门窗,防止热空气进入。露天堆场和贮罐要降温。桶装的易燃液体应放在建筑物内,需要临时露天存放时,应用不燃材料搭建遮阳棚,有时需要定时喷水降温。桶内盛装的易燃液体应只占容积的90%~95%,留有5%~10%的空间,这样能防止桶内易燃液体受热膨胀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贮罐顶部应设置降温装置,在气温达到30摄氏度以上时,进行喷淋降温。贮罐也不能装得太满,需要留出5%~10%的容积空间。应有防雷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一般都设在本单位或城市的边缘地区,与周围的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这样,仓库周围就形成了空旷地带,仓库容易遭受雷击。因此,仓库要安装避雷装置,以防止因雷而击引起火灾事故。加强人员管理。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人员须持证上岗。库管人员要定时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工地 安全管理,六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公布 最多一起致29人死亡

督促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较为突出,前三季度的施工人员流动受限、建筑原材料供应紧张,部分项目长时间停工、设备长时间停转,造成项目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加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风险叠加、集聚明显,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应急管理部强调,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是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高发期,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特别是时刻绷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这根弦。一是盯紧大型工程,加强高速公路、高铁地铁、桥梁隧道、水库电厂等工程建筑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二是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和冬季特点,严格执行工程定额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监理,严禁在未经科学评估论证情况下压缩工期,坚决防止抢工期、赶进度引发事故。三是深化村镇建筑安全整治,以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旅馆等经营活动和公共服务的建筑为重点,组织专业力量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加固,问题突出的果断采取撤人拆除等措施,有效防控威胁公共安全的风险。应急管理部提醒,安全生产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工地 安全管理,六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公布 最多一起致29人死亡,集中精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推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部集中公布一批近年来发生的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湖南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工程项目“1·23”较大塔式起重机坍塌事故

2019年1月23日9时15分,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华容明珠三期在建工程项目10号楼塔式起重机在进行拆卸作业时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80余万元。发生原因是,塔式起重机安拆人员严重违规作业,引起横梁销轴从西北侧端踏步圆弧槽内滑脱,造成塔式起重机上部荷载由顶升横梁一端承重而失稳,导致塔式起重机上部结构墩落,引发坍塌事故。

主要教训: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施工项目监管不到位。二是地方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追责情况:

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罚款、降低资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对26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河北衡水市翡翠华庭“4·25”施工升降机轿厢坠落重大事故

2019年4月25日7时20分左右,河北省衡水市翡翠华庭项目1#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轿厢(吊笼)坠落的重大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发生原因是,事故施工升降机第16、17节标准节连接位置西侧的两条螺栓未安装、加节与附着后未按规定进行自检、未进行验收即违规使用造成事故。

主要教训: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二是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于形式,把关不严,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缺失。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四是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追责情况:

给予事故单位降低资质、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等行政处罚,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撤职、党纪处分、吊销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等处理。对35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上海市长宁区厂房“5·16”坍塌重大事故

2019年5月16日11时10分左右,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1幢厂房发生局部坍塌,造成12人死亡,10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430万元。发生原因是,厂房1层承重砖墙(柱)本身承载力不足,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维持墙体稳定措施,南侧承重墙在改造施工过程中承载力和稳定性进一步降低,施工时承重砖墙(柱)瞬间失稳后部分厂房结构连锁坍塌,生活区设在施工区内,导致群死群伤。

主要教训: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二是企业内部审批流程管理不到位。三是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

追责情况:

给予相关单位通报批评、约见警示谈话和罚款、吊销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对24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云南临沧市凤庆县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重大涌水突泥事故

2019年11月26日17时21分许,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在建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发生涌水突泥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25.01万元。发生原因是,安石隧道存在一隐伏含水破碎带,随着时间推移和隧道施工扰动产生的裂缝逐步贯通、渗流通道扩张,当隧道拱顶围岩强度达到极限临界状态时工地 安全管理,突发第一次涌水突泥。事后,大量物源迅速淤积在局部堵塞点,其势能急剧增高,压力增大,造成第二次涌水突泥。第一次涌水突泥后,现场盲目施救,事故现场失去控制,导致伤亡人员进一步扩大。

主要教训:

一是参建各方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没有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参建各方对复杂地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尤其是涌水突泥的风险意识不强。三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对风险管控不到位。四是施工单位对应急演练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视不够。五是职能部门行业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追责情况:

给予8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26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

2020年3月7日19时14分,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发生原因是,事故单位将欣佳酒店建筑物由原四层违法增加夹层改建成七层,达到极限承载能力并处于坍塌临界状态,加之事发前对底层支承钢柱违规加固焊接作业引发钢柱失稳破坏,导致建筑物整体坍塌。

主要教训:

一是“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三是监管执法严重不负责任。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式主义问题突出。五是相关部门审批把关层层失守。六是企业违法违规肆意妄为。

追责情况:

对事故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吊销或降低企业资质,撤销消防设计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吊销资格证书处理。对64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广东河源市龙川县麻布岗镇“5·23”较大坍塌事故

2020年5月23日12时10分许,广东省河源市麻布岗镇远东花园违法建筑施工工地发生一起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68万元。发生原因是,涉事建筑第20层楼顶天面装饰花架(屋面构架)在施工荷载作用下考证培训机构,致使本身处于不稳固状态下的模板支撑体系(木支撑架)向外倾覆坍塌,造成花架上面的作业人员坠落的伤亡事故。

主要教训: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建设经营。二是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追责情况:

给予3家单位相应行政处罚。对31名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华商报记者 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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