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您好: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相关规定

一、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4.2 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第十六条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学什么技能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

四、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三条(五)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遂昌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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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护航亚运等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汛期水利 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值汛期,预计7-10月台风影响总体偏重,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重发,江河洪水、台风、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杭州亚运会、残运会召开在即,与汛期时间高度重合,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意义特殊、责任重大。要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成果推动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两手抓、双胜利”的通知》(浙安委〔2023〕13号)要求,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压紧压实水利各领域、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严从紧落实各项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坚决做好安全度汛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办监督函〔2023〕587号)的部署要求,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遂昌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和抢险队伍。要全面加强工程度汛安全管理,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应和有关参建单位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度汛责任;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安排施工,防范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遇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停止户外作业、撤离人员。各类运行工程要严格落实巡查制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控运方案。针对今年高温少雨天气,要加强旱情监测研判,切实保障供水安全;要及时掌握农村居民饮水情况,确保村民正常用水;要加强水库蓄水和水源管控,提前采取水源储备、寻找水源、修建水渠等措施,保障农田灌溉用水,防止水田干旱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要密切关注区域性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提前做好防范应对,严密防范旱涝急转。

三、坚决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浙安委办〔2023〕42号)要求,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办监督函〔2023〕537号)和《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办监督函〔2023〕381号)的工作部署,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水利设施公共安全、水利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分析和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考证培训机构,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复发。

一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现场工作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安委办〔2023〕40号)和《遂昌县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巩固提升暨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建设〔2023〕96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实际,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高边坡、隧洞、基坑、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防火、防静电、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等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重点整治水利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以及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严防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是水利设施公共安全。主要检查各类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安全 责任落实情况,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水工建筑物、机电设施、闸门启闭设备、监测监控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情况,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预防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和设施设备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等风险隐患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严防高处坠落、溺水、中毒等事故。同时,根据《丽水市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行动方案》(丽城运安委办〔2023〕4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涉道路塌陷等隐患再排查工作。

三是水利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以水利建筑工地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以及水利单位管理的经营场所、水利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防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检查是否是否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存在违规动火作业,是否存在电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是否存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不畅等现象,是否配备足够并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逃生演练。并按照《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浙消安委办〔2023〕21号)要求,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

四、坚决落实专项安全举措

一是抓好生产现场防暑降温工作。7-9月是我县高温最强盛时期,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温期生产安全预警》要求,要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高温作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对高处作业、露天场所等作业岗位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督促劳动者严格按规范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施工作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高温天气下户外高温作业的安全性。强化施工现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针对高温天气驾驶人易疲劳现象,加大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对用电设备、设施、线路和开关等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作业中,严格按规定穿戴个体防护用品,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抓好防范溺水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河湖库水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水域监管工作,监督各水域管理责任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要强化安全警示和安全防护,组织各水域管理责任主体对辖区内适合游泳嬉水区域开展溺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针对溺水易发水域、河段建立重点水域清单,推进各责任主体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要加大巡查防控力度,明确巡查工作要求,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劝阻私自下水游泳嬉戏等行为。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放水预警方案做好水库、山塘、水闸、农村水电站等放水预警工作。要充分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智慧水利资源,加强对游泳高发水域监测,提高防溺水工作的数字化水平。

三是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森防办〔2023〕7号)要求,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山塘、水利风景区、水利建设工程等经营单位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严格火源管控,严防吸烟、烧烤、野炊、生篝火、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筑牢安全防线。

五、坚决强化宣传和信息报送

要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安全宣传。目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要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临水部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防止淹溺等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遂昌县水利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印发

遂昌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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