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行业标准发布后,应当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办法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原《工程建设专业标准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文件原文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

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

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

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

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

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其中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并由其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

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

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二)推荐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T**** ── **

─┬──┬────┬─

└───┼──────┼───────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第十三条

行业标准发布后,应当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行业标准由标准的批准部门负责组织出版,并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的统一规定。

第十五条

行业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行业标准,应当纳入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范围学什么技能好,并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制定本行业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细则。

引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工程建设专业标准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1]

土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DGTJ08-2079-2010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pdf

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2079–暋上海标准分享网.免费下载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2079-2010主编单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暋上海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1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主编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日起实施。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一一年一月十一日标准分享网.免费下载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www.bzfxw.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以及沪建交[号文件“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暠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立项,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组织,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具体承担,华中农业大学和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共同参与,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滩涂资源耕地开发工程特别规定和其他工程,共个附录,覆盖上海市土地开发整理涉及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方面内容。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组成部分。本标准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实施和解释。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的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邮寄至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地址:北京西路99号,邮编:)或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地址:灵石路930号,邮编:),以便在标准修订时参考。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位:华中农业大学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www.bzfxw.com分院主要起草人:孙彦伟一一年二月标准分享网.免费下载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www.bzfxw.com暋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www.bzfxw.com7暋暋s&ixA暋B暋暋标准分享网.免费下载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www.bzfxw.com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效益,为上海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概预算、施工和验收提供技术标准和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复垦项目和滩涂资源耕地开发项目。园地整理、林地整理、养殖水面整理等项目可参照本标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应贯彻因地制宜原则、实用性原则、综合整治原则和综合效益原则,要根据不同类型区和工程模式的建设要求设定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要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土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DGTJ08-2079-2010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pdf,促进农村建设和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永续利用。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www.bzfxw.com土地开发整理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等对农用地、建设废弃地、未利用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与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滩涂资源耕地开发三种类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灢tion按照土地开发整理基础条件、建设目标、工程建设内容、工程组合地域特征等一致性原则,划定的体现土地开发整理地域差异和工程组合特征的单元。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模式灢为实现土地开发整理目标而确立的与特定工程类型区相适应的工程组合方案。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体系灢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工程等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与工程等级系列的集合。工程等级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等别和引水建筑物、泵站、灌排渠沟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级别的统称。耕地质量目标等别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竣工后,耕地在近、远期内应达到的土地标准分享网.免费下载国家标准规范图集规范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www.bzfxw.com综合质量等别。土地平整工程ring为使田面平整后的土地满足农田灌排及耕作需要而进行的土方挖、填与调配等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等工程。地力保持工程为充分利用原有耕地的熟化土层和建设新增耕地的宜耕土层而采取的工程、生物等措施总称。灌溉与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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