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规划,《进贤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我县按今年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统一规划设计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规划,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47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江西省高标准农田(旱地)建设指导意见等4个文件的通知》(赣农字〔2022〕6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暨秋冬“三农”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精神,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整合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度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任务2万亩(含旱地0.12万亩),2023年度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任务1.5万亩,项目安排在民和镇、七里乡、架桥镇、张公镇、三里乡、衙前乡6个乡镇实施。

三、基本原则

(一)高位推动,统筹布局。省级按每亩3000元的建设标准统筹整合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含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资金) ,我县按今年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统一规划设计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突出重点,精心选址。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2〕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赣府字〔2022〕2号)文件精神。一要避开农田建设项目”重叠建设”。确保2023年度项目选址不与”十二五”以来有关部门实施的且已经”上图入库”的项目区重叠。二要相对集中连片。三要坚持”五优先”原则。按照已规模流转的优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优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国有农垦企业优先,群众积极性高优先的原则选址。

(三)强化管理,分工负责。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法人,进贤县农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持单位,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实施。项目区乡(镇)负责本辖区征求群众意见,施工环境保障及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进贤县农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设计、施工、组织、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严格履行项目施工管理相关职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四、工作步骤

(一)统一勘测设计。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设计标准、统一时间节点的要求,由进贤县农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勘测设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项目乡(镇)全力配合,及时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二)初设方案评审。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需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审定。

(三)财政部门造价审核。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后及时向县财政部门进行工程造价审定。

(四)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招标。进贤县农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单位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五)项目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按照施工合同,强化项目管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规划,《进贤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狠抓质量和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保证质量、按合同工期完工。

(六)统一资金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县财政局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监管。

(七)规范工程验收。进贤县农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项目单项工程验收和县级自验,自验合格后再由农业农村局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验收等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督查及绩效考评。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交付给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明确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实施主体考证培训机构,落实管护责任。

(八)及时上图入库。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信息共享。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导力度;项目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调度,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验收、检查和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进贤县农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勘测、设计和施工,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等;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施工中的矛盾,落实建后管护责任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高标准农田先期选址地块可行性确定及上图入库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等;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等。

(三)强化制度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完善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风险防控;完善统筹整合后的项目管理制度、验收考核及奖惩制度;完善项目申报、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程序。各有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

(四)强化施工管理。坚持和完善“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管理机制,做到及时调度情况、下达指令、实时监管、收集问题、解决难题、交流经验。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量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施工环境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和工程建设廉政管理“七个管理”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创新考评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县级重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奖优罚劣;同时根据省级高标准农田绩效考评评分细则,对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乡(镇)考评为不合格。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大纲,“高标准农田整县”来了,政府补助投资1500元/亩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拟在全省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现就试点任务及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高耕地质量、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选择几个具备整县建设条件的县(市、区),利用三到五年时间,通过全域规划、要素聚合、机制创新、示范引领,集中力量将县域内适宜治理的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全部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农机农艺融合、建设机制创新、运营管护到位,探索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新路径。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规划先行,科学制定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建设重点区域、配套措施,明确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及建设质量和运行管护要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创新机制,多元投入。鼓励引入市场主体参与,试点探索市场化建管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市场主体融资优势,用好用活政策性金融支持手段,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多渠道支持整县推进试点。

(三)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切实落实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政府责任,监督指导市场主体落实农田建设责任,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成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者、受益者和管护者。

(四)奖惩激励考证培训机构,动态调整。对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抓得好、管理严、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资金分配和政策支持上给予倾斜,并在有关高标准农田的各类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对于建设成效差、资金支出进度慢、问题突出的县,取消整县推进试点资格,并暂停一年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三、建设重点

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2022)规定的建设内容为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试点探索各类要素资源集聚整合的发展路径,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

(一)突出节水灌溉。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地”,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大纲,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灌区节水配套与现代化升级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大纲,“高标准农田整县”来了,政府补助投资1500元/亩,推进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

(二)强化地力提升。加快推广应用功能性有机肥、水水肥一体化配套设备,有效减少化肥施用量。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综合技术,提升基础地力。

(三)推进“机田证”一体。将高标准农田、高性能农机和高素质持证农民三大要素一体化推进。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新型职业农民(包括各类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和持证农机手承包经营和作业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打造智慧农业。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数字化技术,对土壤墒情、酸碱度、养分以及气象等信息高效采集分析,实现墒情自动预报、病虫害智能监测、气象信息预报、灌溉用水量智能决策等,建设一批智慧农业示范片区。

(五)创新管护利用。鼓励市场主体与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全程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与后期运营管护,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探索建设与管护一体化推进新路径。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

四、资金政策

(一)投资标准

各试点县以实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一步到位、基本完善为目标,根据《通则》建设内容和标准据实测算。原则上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不低于3000元,改造提升亩均投资不低于2000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市场主体自有资金和利用政策性贷款等金融工具筹集的资金。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

五、申报条件

(一)客观条件。优先向产粮大县、大中型灌区所在县倾斜。年度建设任务在10万亩以内(含新建和改造提升),3-5年内县域内适宜治理的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组织保障。县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协调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能够满足承担整县推进试点任务。县级政府要与市场主体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三)资金保障。县级财政具有较强的资金配套能力,近年来高标准农田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且有能力统筹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标准和质量。县政府积极打通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指标交易渠道,确保优先将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用于保障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四)工作因素。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审计等未发现重大问题。

六、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可自愿申报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并上报市级农业农村局。规划应包括规划背景、规划目标、区域布局、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需明确2023年建设任务和相应内容。

(二)市级初选。各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项目控制指标(详见附件1),从申报县中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并于8月25日前将推荐县名单和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的整县推进试点规划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打分排序,择优选择部分县从2023年起安排整县推进试点。

附件:1.各市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控制名额

2.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规划编制提纲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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