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XQ/—20XX替换Q/—20XX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要求-12-25公布20XX-12-25实施呼伦贝尔金新化工公布专题内容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储罐区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法规标准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本要求适适用于呼伦贝尔金新化工(以下简称企业)所属相关部门及单位。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适用于本文件。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全部修改单)适适用于本文件。中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大危险源辨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术语3.1由一个或多个储存危险化学品储罐组成区域,简称罐区。企业罐区包含酸碱罐区、液氨罐区、甲醇石脑油储罐区、污甲醇储罐、油品罐区、液态甲烷储罐、甲醛储罐、煤气水罐、煤锁气柜、柴油罐区,二异丙基醚贮槽、二硫化碳储槽、液氮储罐。3.2关键部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和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公用工程系统等,和企业A类隐患生产装置、A类安全隐职责4.1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是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主管领导。
4.2安全环境保护部是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制(修)订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标准规定.doc,监督实施和考评工作。4.3危险化学品罐区所在工艺车间是罐区安全管理具体实施单位。4.4企业其它相关单位是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配合实施单位。管理内容和方法5.1日常管理5.1.1液氨罐区储罐(2个)、石脑油储罐、甲醇储罐属企业重大危险源,除按本制度进行管理外,还应按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相关要求进行管理。5.1.2工艺车间领导、技术员、安全员及当班职员应依据企业《巡回检验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相关要求对储罐区进行检验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发觉问题应立即汇报、处理。检验内容包含:检验现场照明能正常使用,并能满足视频监控系统夜间需求。检验应建立对应统计,发觉问题应立即汇报、处理。5.1.3储罐区视频监控系统必需二十四小时处于投用监控状态,不得随意关闭。视频监控情况统计应最少可追溯72小时。5.1.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储罐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储罐严禁超装。5.1.5储罐罐体压力表、温度表、液位、压力变送器应定时组织检验检测,确保安全附件完好齐全;罐区高低压消防水系统、消防泡沫系统应定时进行检验,确保正常投用。5.1.6储罐区域防雷、防静电设施按企业Q/《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要求》要求进行管理并定时进行检测。
5.1.7定时对储罐基础、围堰及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验,若检验出基础下沉、坍塌或裂缝,应立即汇报相关部门处理。5.1.8在储罐区域醒目设置对应安全警示标识。5.1.9储罐区域各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5.1.10储罐围堰内严禁使用任何移动通讯工具和非防爆电动工具。5.1.11全部进入储罐区人员严禁带入火种及多种易燃物,不得穿带钉鞋和轻易产生静电化纤衣物。5.1.12车间巡检操作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工艺信息、储罐内介质危险性信息及应急技能,考试合格后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时培训,满足所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5.1.13倒换储罐或装、卸时,应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预防因操作不妥而使罐体内部产生负压,在氮气不能正常供给时,必需停止一切外送物料,并在任何情况下全部严禁储罐出现负压。5.1.14装卸作业前,必需将车体接地,必需按程序作业条件进行检验确定。5.2检修管理5.2.1在罐区开展检维修作业或其它施工作业应办理检维修工作票证,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监护人,在作业过程中依据企业《安全监护管理要求》进行作业监护。5.2.2储罐围堰内一切动火作业,均按特殊动火作业进行管理。5.2.3储罐区内进行高处作业还应按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相关要求实施,并办理作业票证,落实安全防护控制方法。
5.2.4储罐围堰内检修作业所使用灯具必需是防爆灯具,假如在罐内作业,其照明设备还应使用安全电压。5.2.5储罐检修须编制检修作业专题安全方案,方案必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能实施。5.2.6进入罐区检修作业人员必需佩戴对应劳动防护用具,所使用工、器具必需符合安全防爆要求。5.2.7对要实施检修区域关键部位,应设置安全界标、栅栏或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并有专员负责监护。5.2.8进入储罐内作业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若要动火考证培训机构,还需办理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5.2.9罐区内不宜进行不一样施工作业,如必需时应采取可靠有效安全防护控制方法。5.2.10储罐区域检修过程,还应遵守企业其它对应安全检修管理要求。5.3应急管理5.3.1车间应编制储罐事故应抢救援预案,而且每六个月最少组织一次演练,演练后有总结、评价。6.3.2车间职员应熟悉企业级、车间级应抢救援预案内容,确保储罐发生事故后能按预案内容进行处5.3.3车间应抢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应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5.3.4车间职员能熟练使用各类应抢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熟悉泄漏伤人后应急处理方法。5.3.5车间因对罐区消防设施进行常常性检验,确保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考评管理本标准实施情况由安全环境保护部进行检验。违反本要求,根据企业《综合考评措施》进行考评。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安全环境保护部提出。本标准由安全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本标准编制(修订)人:胡连辉。本标准审核人:王伟、阳云春。本标准审定人:张环。本标准同意人:袁六四。本标准于20XX次修订,20XX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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