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的文件精神及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2022年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考核及开题对象
1.2020级研究生,包括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三年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
2.2021级二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未完成中期考核和开题的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年制)及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年制)的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
2.2020级(三年制非全日制)及2021级(二年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应在今年暑期面授结束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三、工作组织与实施
1.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各学院(部)组织,各学科点具体负责实施。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
2.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由5-7位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评审)小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应由3-5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评审)小组。组长由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本学科(专业学位)专家担任,导师可任小组成员。
3.学位论文选题涉及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交叉的,应聘请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专家参加。
四、中期考核工作要求
1.中期考核应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评审)小组经全面考核分析,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考核(评审)小组形成的中期考核结论需报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认。
2.中期考核合格者,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如学习成绩太差且明显不能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考核(评审)小组可做出终止学习的结论,作肄业处理。确定为不宜继续攻读而作肄业处理者的研究生名单,由考核(评审)小组交学院(部)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学院(部)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3.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研究生本人留存,一份交学院(部)保存备查,研究生教学秘书于5月23日前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五、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考核(评审)小组全面审核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或理论应用的能力,重点审查: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或技术应用方面是否具有先进性,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研究基础和实验条件,论文工作量和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和创新点,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
2.学术学位研究生要在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并与导师商定选题的目的及工作重点的基础上,认真写出初步的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选题在考虑学位论文的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同时,尽可能与国家或省级或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挂钩,与对经济建设有影响的科研项目接轨,与导师的科研任务结合,注意发挥导师和研究生各自的特长,做到科研项目、科研条件落实。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文献阅读、选题的意义、范围、论文工作条件(经费、设备等)、研究方法、途径(实验方案等)、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问题等。
3.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在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并与导师商定选题的目的及工作重点的基础上,认真写出初步的论文开题报告。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学位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文献阅读、选题的意义、范围、论文工作条件(经费、设备等)、研究方法、途径(实验方案等)、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问题等。
4.考核(评审)小组要严格审题、把关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关于做好2022年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挥集体指导的力量,使研究生的选题更加完善、更加切合实际;严格按要求进行评议,做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的结论。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研究生,按考核(评审)小组要求提交修改报告,审核通过后则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结论为“不通过”的研究生允许在两个月内重新进行一次开题,若仍未通过,研究生应重新选题参加下一轮开题报告会,且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做相应推迟。
5.开题报告会以后,研究生应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最后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或论文题目的范围,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由导师、开题报告考核(评审)小组及学院(部)负责人完成签署意见、签名、盖章等手续后,一份由研究生本人留存,一份交给院(部)保存备查。各学院(部)教学秘书要填好“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4),由学院(部)保存备查。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务必在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前一周将工作安排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相关信息组织研究生教指委委员旁听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情况。
(二)除休学、出国学习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研究生都要按时参加中期考核与学位论文开题。不能按期参加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须由本人提出延期申请,由导师和学院(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延迟。未参加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考证培训机构,不能进行学位申请等后续工作。
(三)学位论文延迟公开须在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前提交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后不再接受延迟公开申请。
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8日
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试行)
广西师范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试行)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做好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选题
论文题目的选择可在研究生充分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并经导师同意后确定;或在导师充分了解研究生情况的基础上,首先由导师提出,征求研究生的意见后确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如下:
1、选题应瞄准学科发展现状、学科理论前沿、学科争鸣热点、学科发展趋势,在学术方面具有创新性,使研究课题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2、选题应密切结合实际,力求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些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难点和现实问题,并尽量结合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争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选题应立足于学校现有的资源和条件,结合导师的专长和研究生本人的基础进行选题。
4、论文题目大小适宜,在时间安排上留有余地,确保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5、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选题应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管理实际和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的来源及选题的依据。研究生应充分分析本研究领域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着重说明选题的经过、该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本人对开展此课题研究工作的设想。
2、课题的意义。对所确定的课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应用价值和可能达到的水平,给予充分的阐述。
3、课题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研究计划。阐述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对自己的课题计划、确定的技术路线、实验方案、预期结果等作理论和技术可行性论证。
4、课题研究方法和研究条件。课题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已具备的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尚缺的条件及解决办法。
三、开题报告的要求
1、开题时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第四学期初开始,至迟于第四学期末完成;脱产学习一年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脱产学习的第二学期末之前完成;半脱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在第四学期集中学习期间完成;同等学力人员的论文开题按《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基本要求(试行)》执行。凡未按时开题者,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
2、开题准备。研究生应在进行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论文工作计划,并将有关的参考文献和已完成的各种理论分析、试验数据,事先印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方能开题。
3、开题报告程序:(1)开题报告会必须在学院(系、所)或教研室(研究室)中进行,硕士点负责人主持开题报告会,组成3至5人的开题报告专家审查小组,并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学生参加,多方面听取意见。(2)研究生报告选题的意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3)专家组审查、讨论、表决是否同意开题报告。应发扬学术民主,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选题适当、论据充分、措施落实的考什么证赚钱多,应批准论文开题;对存在明显问题的,要限期修改补充,并重做开题报告;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提交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表,形成书面报告书(一式三份),由导师、教研室、学院签署意见后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试行),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各存一份。
5、课题变更。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变更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课题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导师签署意见,经硕士点负责人和有关学院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改换研究课题,但必须按上述开题报告程序重新做开题报告,填写开题报告表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研究生学院
二OO六年三月八日修订
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我校在籍2021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硕士研究生(三年制)、2022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制),思想品德好,学风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积累,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经学院(部)鉴定具有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培养潜质。
(三)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开题报告得到评委充分认可。选题为指导教师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指导教师学术水平较高,指导能力和责任心强;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学位论文抽检中获得优秀的,可优先考虑。
二、资助数量和方式
(一)培育计划指标:培育计划指标数依据各学院(部)该届研究生在校生人数,并结合各学院(部)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学院(部)具体培育计划指标数见附件2。
(二)资助金额:博士研究生每项资助经费元,硕士研究生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
(三)学校对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实行一次性拨款。
三、申报与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认真对照申报条件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报表》,向在所学院(部)申报。
(二)各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议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培优计划申报书,拟定立项资助人选,学院(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将《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报表》《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三)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对象申报的基本条件、遴选原则、申报与评选程序按《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结题验收
(一)获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二)获资助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须由学校外送“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初评)要求至少达到“1A、1B”的成绩,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初评)要求至少达到“2A、1B”的成绩,答辩平均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对于获资助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学位论文抽检中获得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各学院(部)要对获得的培育计划项目加强指导与管理,确保取得预期成果;如果有未能达到结项成果要求的,将减少该学院(部)下一年的培育计划指标数。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邹老师,电话: -(育才)、0773-(雁山)。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2.各学院(部)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指标分配表
3.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报表
4.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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