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历申硕,政管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3〕36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术型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位授予与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3〕36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术型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位授予与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指导教师、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相关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按时按要求完成每个环节工作。

1.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9月18日8时至10月6日24时

2.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登陆入口,无需单独用户名和密码。校外登录无需通过vpn。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用户名: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同等学力申硕管理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页面查询);密码:初次登陆者,预设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CUPL+#,例如#,身份证号末位字母大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历申硕,首次登录后须更改密码。

二、网上填报学位申请、毕业审查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时间安排:2023年9月18日8时至10月6日24时

1.填写并下载《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10月6日24时前,在管理系统中认真、详细填写《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完成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含导师审核意见)。

申请书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一栏,导师须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和学位论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评价,请务必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请人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 号),通过认定后才能进入学位申请阶段;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预答辩,预答辩应至少在博士研究生正式提交学位申请前2个月完成,详细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预答辩申请等相关流程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

2.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所有学历研究生须在10月6日24时前,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并请导师进行审核。导师应对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中涉及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及科学研究、毕业论文情况做认真审查,尤其是导师意见一栏,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于10月6日24时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等)。

3.上传匿名电子版学位论文

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10月6日24时

前,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论文电子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如发现版本不一致,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4.博士生上传已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博士研究生须在10月6日24时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上传经过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电子版(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1)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2)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4)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5.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

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在系统里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 学位申请人所填报《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因本学期学校召开两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历申硕,政管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请系统中选择正确的毕业时间(2023年12月或者2024年1月,毕业时间须与学位授予时间一致),学历研究生(即双证生)可自愿选择提请12月或1月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原则上统一提请1月会议审议授予学位。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一)高水平学术成果认定材料

时间:9月4日8:30—11:30 地点:科研楼A604

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需提交高水平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

(2)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

(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

(4)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二)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时间:10月8日 地点:科研楼A604

1.《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考证培训机构,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

2.《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在校学历研究生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并亲笔签名。

3.纸质版学位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和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交纸质学位论文(匿名版和署名版)。

(1)纸质版论文须与管理系统中提交电子版论文完全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论文形式、字数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的规定印制论文,论文编号用铅笔填写学号;

(2)全匿名版学位论文:硕士论文4本,均需装订封皮,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3)半匿名版学位论文:硕士论文6本,论文封面仅署作者姓名、不打印导师姓名,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4.成绩单原件

所有学位申请人和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交成绩单原件2份(加盖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公章)。

5.同等学力申硕材料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

6.提前毕业材料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并提交《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等)。

四、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

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2号)、《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调整为:正文一般应达到10万字。

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中照片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学院应通知学生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同一照片,照片采集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每年统一组织一次,预计安排在9月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10月10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人应在填写《学位申请书》页面中上传电子照片(不是用户信息或个人基本信息页面)。

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至100K,JPG格式。

中国政法大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导读】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报考在职研究生的职场人士越来越多,尤其是报考同等学力申硕的人数近几年直线飙升。受此影响,开设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课程的高等院校也陆续增多,比如中国政法大学。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

一、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条件:

1、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学习。

2、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3、有科研成果即: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2000字以上的论文。

二、资格审查、电子照相、采集指纹(每年5、11月份集中来校学位办采集)

具备考试条件的同学方可申请校学位课考试。通过后,成绩保留5年中国政法大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考证培训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学生需在5年内通过中国政法大学6门校学位课和2门国家统一考试。

需参加校考然后参加国考,校考通过与否均可参加国考。

三、参加学校6门学位课考试。(含2门公共学位课和4门专业学位课考试约为每年5月和11月中国政法大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具体时间见学位办通知),校考每门70分为合格。

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外语和法学综合课全国统考(每年5月份最后的周末考试),60分为合格。

五、撰写硕士学位答辩论文并通过答辩

六、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下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根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程序及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考证含金量排行榜,现将我校2024年下半年(以下称“本学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方式

本学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组织工作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

如遇政策调整等原因需调整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请答辩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2.在资审有效期内(申硕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5年之内)参加并通过所申请专业的校内学位课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专业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登记信息为准。)

3.校内学位课考试(6科)和全国统一考试(2科)中,通过最后一门考试的时间在1年半之内(即2023年5月(含)之后通过最后一门考试)。

4.符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其他相关条件。

注意:延期答辩期限内申请二次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直接与申请答辩学院联系,无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再次申请答辩资格审核。

三、申请答辩资格审核的程序

(一)全国平台提交答辩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

网址:“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

符合前述第二条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平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未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提交答辩申请者,一律不予以办理,所寄送材料不予受理。

(二)邮寄答辩资格审核材料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务必按以下要求整理、寄送审核材料。

1.邮寄时间、地址及方式

邮寄时间:8月28日起至8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因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邮寄材料导致错过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期限的,由同等学力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学校8月31日正式开学,邮寄时间请勿早于8月28日,以免造成邮件被退回。

邮寄地址:邮寄到所属二级培养单位,通讯地址见附件1(请勿直接邮寄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邮寄方式:邮政EMS或顺丰(寄方付费)。收件不便,请勿选择其他快递。

2.须邮寄审核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中相应位置: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2份。如学员只有一份《确认表》,可自行网上下载打印(见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双订,或者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订)。《确认表》封面申请时间为来校参加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的日期。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粘贴在《确认表》(2024年版)相应位置,或夹放在《确认表》(2023年及以前版)首页。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2份。如学员只有一份《审查表》,可自行复印已有《审查表》,学位办审查无误后补章。

(4)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

(5)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

A.2008年9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2024年中国政法大学下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办理时间较长,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复印件2份。要求不少于3000字,独著。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

(7)两门全国统考成绩单2份(“全国平台”下载或截图打印,合格编号须显示完整)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齐全,缺少任何一项均不予办理;本次审查无需邮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科研成果原件;校内学位课考试成绩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出具。

3.材料整理要求

(1)两份《确认表》须按要求工整粘贴相应申请材料。

(2)诉讼法学专业申请人须在《确认表》封面“申请专业”后标注研究方向:民诉或刑诉。

四、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学校将根据前述第二条的基本条件对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邮寄材料进行审核。各二级培养单位进行初审后,研究生院、财务处进行复审。

计划本学期提交论文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各二级培养单位于9月6日前完成初审并提交材料进行复审;仅于本学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人员,各二级培养单位于9月27日前完成初审并提交材料进行复审。

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通知同等学力人员复审结果及缴费,相关人员须在收到通知后2日内完成缴费。计划本学期提交论文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最晚缴费时间不得晚于9月18日;仅于本学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人员,最晚缴费时间不得晚于10月30日。

申请人审核材料由二级培养单位返还申请人。

因同等学力人员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邮寄材料、各二级培养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复审材料的,学校有权不予办理资格审核。

五、“全国平台”答辩申请信息审核及开通校内系统账号

缴费时间截止后,研究生院学位办将统一与校财务处核实缴费情况,并在“全国平台”审核答辩申请信息。审核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将陆续开通“智慧法大-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访问权限,逾期缴费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答辩登记

同等学力人员在完成缴费后,须主动电话联系申请答辩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答辩登记(申请民商经济法学院的,不用办理登记,具体事宜见学院网站通知)。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时间安排,请咨询相关学院(根据往年情况,我校多数学院于每年秋季学期组织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以学院通知为准)。

七、申请2024年下半年参加论文答辩的注意事项

学校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拟于2024年9月20日开始,申请截止时间由各答辩学院自行制定并通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计划本学期提交论文申请答辩,并已于2024年上半年完成答辩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同等学力人员,须根据各答辩学院的具体时间要求提交论文申请答辩,按要求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计划本学期提交论文申请答辩,并于本学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在缴费后根据各答辩学院要求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八、特别提示

1.研究生院学位办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手续。答辩资格审核并不特意针对本学期的论文答辩。同等学力人员通过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后,应参加最近一次的答辩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学位论文写作培训费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考试,开始学位论文写作环节。

2.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即录指纹、拍照)之日起5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含2门国家统考和6门学位课考试)。

3.申请人应当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以上时间要求须同时满足,请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及申请答辩学院要求,妥善安排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和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

附件下载: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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