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养经济社会发展对医药卫生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不断提高在职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学员经过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考什么证赚钱多,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其中符合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与预防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业务能力强广西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广西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口腔医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三年者。
四、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主要课程:物理学、生物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五、学制、学费
学制:2年;学费:元
六、学位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广西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 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广西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同等学力专硕】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在职人员(含规培生)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精神,为适应广西对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今年招收在职人员(含规培生)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员。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品德优良,愿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医学事业发展服务。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
(四)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五)报名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六)人事关系在我校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我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教学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1)的人员方可报名申请。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时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二、招生专业
(一)临床医学专业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全科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
(二)口腔医学专业
口腔临床医学。
三、学制及学费
(一)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二)学费
学费为每生元/学年,按3年缴纳,超出3年不再收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除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外)和选修课课程考试,在7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广西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同等学力专硕】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在职人员(含规培生)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在8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广西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
(一)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阶段培养方式。入学后第一年和第二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经本人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二)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政治、外语)、专业学位课(科研方法课、实践课/实验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详见各专业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五、学位授予要求
(一)完成学校学位课程考核、专业外语和专业课考核,每门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四)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对其学位授予进行审议,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六、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仅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络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2日—7月31日。
(二)网上报名方法
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网址:),在右下方“报名入口”板块点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名”栏目,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网。网上填写“报名专业”时,请按本简章中的“招生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
七、申请材料网络提交
(一)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时间
2022年7月12日9:00—7月31日24:00(过期不再受理)。已完成“网上报名”环节的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未完成“网上报名”环节的学员须先完成“网上报名”后,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24:00。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符合相应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须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各项证件材料清晰有效的扫描件,并按以下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姓名”,如“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学位+张三”),文档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学员:西医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
7.正在进行规培的申请学员:应征得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批准同意,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证明必须包括规范化培训者姓名、规范化培训基地名称、开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培训专业等内容)。
8.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模板见附件2)。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申请学员本人手写签名及按指印,模板见附件3)。
10.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三)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方法
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在右下方“报名入口”板块点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名”栏目,在“审核材料上传”模块(网址:)中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及“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后按相关提示上传PDF文档(不接受现场提交)。
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大学( )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是一所省 属综合性重点师范类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 评估优秀学校,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湖北省 2011 计划) 首批入选和牵头高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 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 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 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申 请也可报读,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 “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 校长印)。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⑴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⑵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 份;
⑶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⑷录取: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建立学籍档案,取得湖北师 范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个人原因而 未被接受申请者,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1、对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者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各学习中心根据申请人意愿采取随在校研 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在五年内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 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 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专业跨度较大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 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 3-5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且考试成绩合格。
3、各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员 在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加盖湖 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4、学习期间,外国语(限英语、俄语和日语)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 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 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 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学习中心提出撰 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①自入学到申请撰写论文的时间在五年之内;
②修满我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跨学科(专业) 申请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 一 5 门,并通过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 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③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
2、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 文并进行沦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 与答辩广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通过答辩并经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湖北师范大学 硕士学位。
五、申请学位费用
1、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费用包括学位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与答辩,学 位审核及管理等费用。
2、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所必须的书籍资料、实验及材料消耗另行收费,由 有关学习中心据实收取。
六、缴费流程
总学费(含论文答辩)为 元。学费按照两个阶段缴纳:
第一阶段培养费:课程学习和国家考试阶段。此阶段缴费 元。含第 一阶段湖北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学分在线修读以及国家考试辅导(网课)。
第二阶段培养费:通过国家考试后。此阶段缴费 元。含第二阶段学 分修读和硕士论文答辩费。
注:如没有通过国家考试仅想获得结业证书,第二阶段培养费仅需缴纳 元。如个人只研修课程,不申请结业证书,第二阶段无需缴费。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 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修读学分或者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 人向所属学习中心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 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 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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