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广西师范学院自考本科可靠吗

1、广西师范学院自考本科可靠吗2、广西师范学院有大专吗

1、广西师范学院自考本科可靠吗

可靠,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考什么证赚钱多,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2、广西师范学院有大专吗

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学校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师范学院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属普通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广西师范学院自考本科可靠吗,2003年1月1日,原广西南宁民族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学院设有17个学院、4个公共教学机构、43个科学研究机构和1所附属实验学校,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学校发展为拥有56个普通本科专业广西师范学院硕士,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

3、广西师范学院有多少校区

广西师范学院目前有四个校区,分别是明秀校区、长岗校区、五合校区以及武鸣校区。其中明秀校区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长岗校区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五合校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029县道,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教育园区武鸣东片区。目前武鸣校区正在规划建设中,预计在2019年完工并进驻首批师生。

广西师范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截至2015年11月,学校拥有60个普通本科专业,并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

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广西师范学院200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全称是广西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学院有明秀和长岗两个校区,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邮编:。

第三条 广西师范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院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六条 有关招生监察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07年我院将面向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共招收普通本科生2500人,另招68名民族预科生及25名高水平运动员。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

第九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第十条 录取批次及分数线:体育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在提前本科批录取,其它专业在本科第二批录取,执行广西和其他招生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一条 投档办法:体育、艺术类专业要求线上考生全部投档,其他专业在控制分数线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档。

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没有分数级差限制。

第十三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四条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办法:(1)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按“综合考虑文化考试成绩与体育高考成绩、兼顾专项分布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体育高考成绩优及专项分高的考生”的原则进行;(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高考文化分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以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进行外语复试。

第十六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我院今年将面向广西招收部分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考生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报名:(1)应届高中毕业生;(2)农业户口;(3)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

第十七条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我院今年将招收田径、篮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运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考什么证赚钱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号)执行。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院师范专业。此外,由于受专业性质所限,音乐学和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广西师范学院硕士,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广西师范学院200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男性身高以上、女性身高以上;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性身高以上、女性身高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不招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考生。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名单一旦确定,由各省招生办通过电话信息咨询台或互联网等形式公布;我院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尽快给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规定,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帮困政策及措施:

(一)学院设有师范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学院设有各类助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广州助学金”、“金叶奖学金”等各项专项奖、助学金。

(三)学院建立了较完善的“奖”、“助”、“勤”、“贷”、“补”、“减”等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咨询

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广西师范大学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新浪考试2008.07.0602:20

广西师范大学

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为了给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7年批准广西师范大学为广西唯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8年我校继续计划招收50名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

报 名:2008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即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7月5日至7月19日下午22点前,通过互联网登陆到考生所在省市学位办网站(广西学位办网址为:),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于7月18至21日(初定,以广西学位办通知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广西籍考生考试地点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或广西医科大学)。

资格审查: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必须确认本人所填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若由于资格不符而导致的不能录取等一切后果考生自负。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间:录取前、初试分数公布并确定分数线后,对于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

外省考生务必请于9月25日前将资格审查表原件及所需材料复印件寄至我办审查,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字样,附本人签名。若考生被录取,须于入学报到时验证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下载准考证:我校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由考生自己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报名网址上下载,下载时间为2008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过期无法下载。在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初试2门(全国联考):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2.初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

3.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复试形式为面试,预计为2009年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出来后由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另行通知。达到广西师范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2008年3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08年春季入学。

五、培养

在职法律硕士学习时间为三年,含两年授课时间、一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我校将采取在职学习和集中脱产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安排课程(每学期集中脱产学习一个月左右)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广西师范大学0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请各推荐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我校参照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制定的,2006年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针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特点,结合法学院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有针对性地设计了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既注重法学基础论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法律实践课的教育。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课程学习应修满规定的65学分,完成学位论文。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广西师范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

法律硕士生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其中学费每年9000元,共计元广西师范大学首批硕士学位,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八、考试资料

国务院学位办等组织编写的《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定价:15元。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委员会编写的《2008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定价:110元(上述资料以定价为准)。

九、招生咨询

1.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

广西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免试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公费师范生)。欢迎积极报考!

一、招生宗旨及招生专业领域

支持公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广西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招生专业领域与毕业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未来教育学院培养地点在珠海,只接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和“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其他院系培养地点在北京,只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二、报考条件

1.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且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公(免)费教育协议书》规定服务期内的公费师范生或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且工作年限在《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规定服务期内的“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

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任教学校同意报考并保证学习时间;

3.报考专业领域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见附件1)。除特殊教育外,如需跨专业领域报考,则报考专业领域需与现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且征得任教学校同意;

4.解约、违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将在录取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拟报考考生应于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12:00,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包括填写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费)。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必须为非全日制。我校给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并接受复试通知;我校给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并接受待录取通知。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仔细核对内容(特别是报考专业,定向单位)。无须网上确认。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获得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的考生,申请无效。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其中部分院(系)跨专业领域考生需加试,具体加试安排由院(系)通知考生。院(系)综合评估后确定复试成绩。

考生须于我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10天内(具体时间届时公布),将下列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1)《报名登记表》。该表由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生招生”栏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下载打印,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5)跨专业领域书面申请及任教学校证明材料(仅跨专业领域考生提供)。

(6)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2025年初公布。

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广西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2025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我校2025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公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证培训机构,学制三年。

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25年、2026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公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

我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公费师范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总额为元,每学年缴纳元;其他专业学费总额为元,第一、二学年分别缴纳元,第三学年缴纳5000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七、其他

1.有关材料审核、是否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公费师范生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公费师范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公(免)费教育协议书》《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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