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浙江工商大学学位申请条件,积极探索和实践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吸引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从2021年起,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除直接攻博与硕博连读外,全面实施“申请考核”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
(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2)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
(二)外语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外语条件。
(三)科研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科研条件。
(四)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五)2021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导师,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适当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除专项计划外,申请我校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
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所发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关,由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3)是否同意接受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学科(学院)书面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各一级学科制定的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2.缴费: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2021年1月1日至1月7日(因学校财务系统年终结算临时关闭,故中间2020年12月15日-31日暂停缴费)。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在《报考登记表》打印界面点击“缴费”按钮→待网页跳转到支付宝交易平台→核对缴费信息→扫码付款→缴费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无效;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递交(顺丰或EMS邮寄)至各学科(招生学院):
1.《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须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
2.《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3.英语水平相关复印件1份;
4.科研成果清单1份,含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5.《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
10.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按《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十条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考什么证赚钱多,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动放弃处理。
(三)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在2021年1月中上旬。各学科(招生学院)组成资格审查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根据材料审核结果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报研究生院复核,复核通过,于2021年3月中上旬在学校研招网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进入复试。材料审核专家组应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有关记录要存档备查。
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学科背景和学术成果;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学习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等;
4.其他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
三、复试
(一)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
5.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
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7.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8.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待定(具体另行通知),一般于5月底前结束。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组织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并另设秘书1名。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核。
1.笔试:笔试科目由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自主设置,并由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认真做好面试情况记录,并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给出考核意见和成绩。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除加试政治理论课外,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考试方式由学科/学院自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科(招生学院)在复试时应由学院党委负责审核《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可组织有关老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20%-30%)+面试成绩(百分制)×(80%-70%)
其中,面试成绩一般由外语口试成绩、学科组面试成绩、导师面试成绩(占比不超过50%)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具体占比由学科(学院)自定。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
注:各学科(专业)根据其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并在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公布。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由各学科(招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管理和监督
1.各学科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经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执行。
2.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浙江工商大学学位申请条件,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4.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本专业的材料审核专家和面试专家应执行回避制度。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三年内的招生资格。
5.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浙江工商大学学位申请条件,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2023年提前批面试申请通知
1)获得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到入学时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得教育部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其中含职大、夜大、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到入学前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
4.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共组织或著名企业工作。
5.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考证培训机构,或任职重要岗位,或具有特别好的业绩(重要岗位和特别好业绩由“材料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定)。
二、申请流程
1.请加(备注:“姓名+提前批报名”),从QQ群文件中下载“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提前批面试申请表”浙江工商大学学位申请条件,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2023年提前批面试申请通知,并将填写好的文档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件以“姓名+提前批报名”命名),除申请表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电子版: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QQ群文件下载)。
注意:
(1)认真填写个人申请材料,申请表将作为面试资格审核和网上面试的重要依据。
(2)确保所填手机号码为本人实名认证且当前使用的手机号码,并用该手机号码注册钉钉账号。
2.申请截止时间:6月10日24:00。
三、申请资格审核
浙江工商大学MPA教育中心根据报考要求,核对考生报考资质,评审申请材料信息及相关证明,核对考生的学历背景、工作背景、及荣誉情况等,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提前面试”名单。
四、面试形式
根据目前疫情形式和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批面试具体形式和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
提前批面试结束后,成绩达标者,以本中心为第一志愿且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浙江工商大学学位申请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未达标的考生,按照正常程序报考。
浙江工商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浙江工商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确定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具体安排如下学什么技能好,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复试笔试时间、方式、范围
复试面试时间
公共管理
3月26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
方式:闭卷
范围:思政类,就题目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报告
3月26日下午13:00开始
远程复试一般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复试前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防替考,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研究防范通过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考后,做到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本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三)调剂
1.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
2.调剂程序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调剂缺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1. 学院于复试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2.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寄到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内容、形式、程序及评分要点
1.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小组由三位评委组成,另设有三位工作人员,共计六人/组。
本着充分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远程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环节,笔试主要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进行考查,面试一般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科学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②抽取试题: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1.2.3.4…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抽签确定题号。
③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④复试(面试)小组提问。
⑤考生回答。
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⑦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⑧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⑨紧急处置:远程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线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浙江工商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网,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具体比例要求如下。
复试成绩(百分制)=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百分制)*30%+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6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百分制)*10%。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存在同分情况,则按初试成绩较高者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经学校纪检部门核查属实的,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空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4.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开展巡查。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复试咨询电话: -。
4.举报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投诉邮箱:。
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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